今天明明是个开心的日子,程曼曼却躺在床上彻夜难眠,一闭眼就是沈既白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
第二天起床时,程曼曼看着脸上明显的黑眼圈,画了个淡妆掩盖过去。
系统咂咂嘴,乖乖嘞,这么重的黑眼圈,不知道的还以为曼曼彻夜未归做贼去了!
刚下楼,程曼曼就见菲娜端端正正地坐在楼下吃饭,她右手边仍然摆放着秋季晒干的枸杞菊花茶。
自从菲娜来的那一天喝了枸杞菊花茶后,菲娜就爱上了这个味道,每天必要喝一杯,程曼曼闲来无事的时候,还亲自带着菲娜一起晒菊花玩,晒好的菊花,就留着菲娜冬天喝。
清雅芬芳的菊花香气加上甜甜的枸杞味,大早上闻着舒坦极了。
“菲娜,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程曼曼招呼道。
菲娜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回万界亲自做一次报告,大约是时间流速不同,她每次一去,大概就要花上一周。
菲娜见到程曼曼,甜甜地笑了,“早上刚回来的,刚巧碰上袁伯和沈既白在吃早餐。”
程曼曼笑道:“你都已经见到沈既白了?他是万界前几天才来的客人。”
菲娜‘嗯’了一声,点头的空隙还不忘喝了口茶。
“对了,你没有吓到他吧?”程曼曼突然想起来,连忙问道。
毕竟沈既白可是从古代世界来的,先不说菲娜的金发绿眼,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菲娜那双又长又尖的精灵耳朵。
现代游客还好,没见过cosplay的,也听说过,对此反应都很正常,可沈既白生活的世界有局限性不说,他年龄还这么大了,程曼曼真怕菲娜把他吓出个好歹。
菲娜一脸乖巧地摇头道:“没有呢,他看见我的时候可淡定了,还很好奇我的精灵耳朵呢,我都佩服他呢,他的心理素质也太好了!”
知道沈既白并未被吓到,程曼曼才放下心来。
“对了,沈既白现在在哪呢?已经开始义诊了吗?”
菲娜回到:“今天没听说有什么义诊活动呢,我回来的时候,他就端了把躺椅去了前院。”
对菲娜来说,沈既白还真是一个挺神奇的人类。
在她培训的时候,听说万界的人类,活到一百岁的寥寥无几,更别说一百一十岁的高龄,还能端着躺椅去前院的人了,这体力还真不一般,更别说这人第一次见她,就跟习以为常似的,一点惊慌的表情都没有。
那表情,反而……像是明悟。
菲娜偏偏头,回忆着沈既白之前的表情,她应该……没有看错吧。
这时,袁伯忽然喜气洋洋地带着孙子,从厨房里出来,见着程曼曼和菲娜,立刻高兴地道:
“老板,菲娜,你们怎么知道我孙子做了盘番茄炒蛋的?快来尝一尝味道怎么样!”
程曼曼:袁伯,你脸上那炫耀骄傲的表情,还能再明显点吗?
系统这时幸灾乐祸地说起了风凉话,【别说袁伯,我遇到这样的孙子,也想炫耀炫耀了。】
【人家十岁不到的年纪,之前还是个傻子,现在刚恢复,就会做番茄炒蛋了,看袁伯的表情,人家做的味道保准不差。】
【啧啧啧,还不会写字的年纪,人家都会挥动锅铲了。】
【再看看某些二十多岁的老板,至今唯一的厨艺水平,竟然是煮方便面。】
系统说着说着,假意长长地叹了口气。
【真是——唉……不说也罢。】
程曼曼:谢谢,你已经说了。
并且系统这最后一句话,虽说欲言又止,但好像什么都说尽了,侮辱性极强……
袁伯端上来后,程曼曼和菲娜皆尝了一口,程曼曼尝的是淡黄色的炒蛋,菲娜不吃荤,尝的则是红色的番茄。
两人一入口,皆眼睛一亮,由衷地夸赞起来。
程曼曼在心底狡辩道:【大宝做得这么好吃,肯定是袁伯手把手教的,再加上袁家世代御厨,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人家有天赋!我比不上很正常!】
系统:你要不要听听二十多岁的你在说什么,为什么输给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还一脸理所当然的模样。
此时此刻,系统对程曼曼的厚脸皮又有了新的认知。
这时候,住宿的游客们,已经三三两两的起床,陆陆续续的下楼吃早餐了。
这个时间下楼的游客还不多,偶尔下来一两个,袁伯见盘子里的番茄炒蛋还够分,每下来一个人,便拉着对方说:
“快来吃早饭,刚做好的。”
并且在说完不到一秒后就话锋一转,“你怎么知道我九岁的孙子,做了一盘番茄炒蛋,你想吃的话,可以尝尝味道怎么样?”
顾客一句话还没说呢,袁伯说罢,便主动将番茄炒蛋往顾客眼前怼,生怕别人没尝到。
当然,袁伯收到的都是清一色的好评。
大清早的,袁伯被游客们一句一句‘好吃’、‘能干’的夸赞,乐得眉开眼笑的。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孙子在厨艺上这么有天赋,他不过是试着在旁边指导了一点,就能做得这么像模像样的,该说不说,真不愧是他袁家的孙子。
袁伯下意识地忽略了,自个儿九岁的年纪,已经能独自做完一桌小宴席了,只觉得自个儿孙子千好万好,病刚好,就能做菜这么好吃,比谁都厉害!
他本来都以为袁家的菜谱要失传了,现在看来,当真是祖宗保佑啊!他袁家后继有人了!
袁伯分完番茄炒蛋后,坐在位置上一脸感慨,饱含感激地说道:
“老板,我们爷孙俩能有这天,真的都要多亏你啊,不然,我们爷孙早就死在……您的大恩大德,我下辈子当牛做马……”
袁伯说着渐渐哽咽,说不下去了。
程曼曼赶紧道,“都过去的事情了,说这干嘛,现在可不兴让人当牛做马,这种话以后别再说了!”
袁伯知道程曼曼是真心实意这么想的,用袖子一抹眼泪,红着眼眶笑道:
“好好好,以后都不说了!”
程曼曼忽然想起来,正常的九岁孩子,这个时期应该上小学二三年级了,于是和袁伯商量道:
“对了,要不也将大宝弄到村里的小学先读书,等以后他年纪大了,再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