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响起,一个清瘦的中年妇女拿着一把钥匙打开了大门,看到孟以笙后,眼里的光芒瞬间点亮。
“阿瑾回来啦,快进来吧,外面怪冷的,”看到孟以笙身后的白馥,女人和蔼地笑了笑,“阿瑾的女朋友吧,长得真漂亮。”
一句话说的孟以笙很不自在:“妈,你别胡说。”
他妈妈只当儿子脸皮薄,用一种看儿媳妇的眼光笑着对白馥说:“快进来吧,外面冷,第一次来也别拘谨,我去给你们洗几个苹果来。”
“阿姨您真的误会了,我们只是同学,平时也就互相交流交流学习而已。”白馥礼貌的朝妈妈点了点头,大家闺秀的气质使妈妈对她很有好感。
妈妈洗了几个苹果端上来,又拿了一盘麦芽糖,白馥不爱吃甜的,但还是礼貌性的尝了一块,吃完后夸赞说很好吃。
孟以笙明明见她皱了眉头,但他没去理会她的心情,一块一块的吃麦芽糖,吃的很开心。
室内的布置很简单,一个由于使用多年,上面的油腻擦都擦不干净的桌子,几把漆皮脱落的木椅子,一个雕刻着粗糙的花纹的老旧的木衣柜,一个二手彩色电视机。
墙壁上尽是脱落的墙面胶,一个老式大时钟还在墙上忠实的运作着。
这里大概就是外间了,右边一个门用布帘子隔开,大概是里间。
白馥不动声色的打量完屋内的摆设,一口口的吃着苹果。
妈妈掀开帘子进了里间,拿出一件灰色的针织毛衣在他面前比划了一下,说道:“颜色是不是太暗了点?”
“男生的话,倒也没有什么关系呢。阿姨真有本事,能织出这么漂亮的毛衣。”白馥笑着夸赞了几句。
“小姑娘真会说话,相比之下我们这些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也就只能做这些事了。要是喜欢的话,下次我也给你织一件,瞧这皮肤白的,就织米黄色的好了,看着温暖明媚。”
“妈,不是让你别织这些毛衣了吗?你身体不好要多休息。”孟以笙有些责怪地说道。
“不碍事儿,你们没来的时候,我坐在床上织呢。这风湿的毛病虽然不能完全治好,但是天冷了缩被窝里也就没那么疼了。”
妈妈毫不在意的笑笑,看的孟以笙一阵心疼。
这些年,他和妈妈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不容易。电视机旁还放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年轻时候的妈妈和爸爸。那时候的萧老总又年轻又英俊,妈妈也是水做出来一般的我见犹怜。
这才多少年啊,17岁美丽清新的像是泉边的含苞待放的叮咚百合的妈妈,衰老的像是开到枯萎、花瓣皱皱、变成灰色的百合,岁月像一把无情刻刀,将人改变的面目全非。
由于一场意外,父母双亡的她不得不辍学,被隔壁镇子里的一个人骗到城里,卖到了一家大型的足浴城,那家足浴城只要漂亮的年轻女孩,做洗脚妹的同时,也是陪客的妓女。
被各种手段折磨了大半个月的她终于向现实妥协,愿意出来给客人洗脚,当时她的第一个顾客就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男人。给他洗脚的时候,她声泪俱下地说了她这十几天的遭遇,请求他解救她脱离苦海。
刚刚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都有一种特别的淳朴与清新,况且又长得这么漂亮,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风流成性的男人见到这样露珠一般的女孩,那里把持的住,当即出了一大笔钱,将女孩从足浴城带了出来。
他找了一个高级公寓,付了一年的租金,将女孩安置在哪里。天真的女孩虽然隐隐知道被人救了还接受这样好的房子是不对的,但是说不上哪里不对,只觉得感恩戴德,将那个男人奉若神明,承诺说以后赚到钱了马上还钱云云,惹起男人一阵发笑。
没文化的女人能做什么,也就是在餐馆端端盘子罢了。对一个道德观强烈的贫女来说,美丽的容貌走到哪里都不是好事,在被餐馆的老板轻薄了几次后,羞愤难当的女孩换了一个工作。
这次进的是一个工厂,没想到才过三天,就被上级给调戏了……工作换来换去,却总不见称心如意,倒是每次受了委屈,那个男人都会适时地出现在她身边,甜言蜜语的柔声安慰。
入世不深的小姑娘哪里吃得住,几次下来就情根深种,把一切都交给了那个男人。大多数男人的思想都是这样的,越是得不到的女人越是珍贵,得到了反而弃如敝履,不知珍惜。
单纯的小姑娘很快就被抛弃了,当她发现那个男人已经两个月没来的时候,才后知后觉那个男人已经对她腻味了,不想要她了。可就在这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给他打电话,他的手机却换了号码;她用他给她的地址去找他,却发现那个地址住着的根本不是他;她找去了他的公司,却连前台小姐的那一关都过不去,连续在公司守株待兔一周后,公司的保安终于忍无可忍地将她撵了出来……
她用尽了各种办法,他却如人间蒸发,这时她才明白,她是真的被人玩弄了,那个男人是真的不想负责了……
一年期限到了,房东将奢华的公寓收了回来。她独自流浪在街头,身上只有打工赚到的很少的一笔钱,可是悲痛归悲痛,日子还是得过。
她不敢回那个小山村,怕被村里的人唾弃,只能租一个廉价的地下室,然后替人做保姆赚些微薄的收入,将这个孩子艰难的生下来。
这些年为了将这个孩子拉扯大,从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到历经沧桑的中年女人,她什么苦都吃过,加上身体又不好,日子总是过得紧紧巴巴的。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要养孩子啊,所以什么苦和累都得硬着身子扛着,什么风霜雨雪都得迎面而上,孟以笙这孩子虽然孝顺,可是成绩却一直不好,每次看到成绩单,女人总会叹口气,却并不强求。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17年没有见面男人得知女人养大了他的孩子,有点良心的他,想让这个孩子认祖归宗。他的条件很诱人,可以让孩子拥有最好的教育,将来能送孩子出国留学,将来还能让他拥有公司的一部分股份。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的将来,女人只得答应,但是条件却是,以后女人和她的孩子彻底脱离关系,即使将来孩子再声名显赫,她也永远不能站在阳光下。
孟以笙虽然成绩不好,但是脑子不笨,你说脱离关系我就乖乖听你的话?所以每个月他总会偷偷地跑去这条小巷,看看妈妈。
万家灯火汤圆
“妈,天冷了要注意身体,还有不要让自己太累了,毛衣也别打了,晚上早点休息,爸爸家很有钱,给我买了很多衣服。”
“你爸爸给你买再多的衣服也是你爸爸买的,哪里有自己妈妈织的毛衣贴心?”妈妈将毛衣放进纸袋子里,“你下次过来的时候,毛衣应该就打好了。”
“阿姨对孟以笙真好,对了,我们还没吃过晚饭,孟以笙说阿姨做的汤圆很好吃,要带我过来一饱口福,不知这时麻不麻烦呢?”白馥笑着说道,说完促狭的看了看孟以笙。
孟以笙因为她这句话低下头去,她这么说明显就是在报复他在餐厅时为了不补课借机打发她去买汤圆的事。
“别的手艺不说,这汤圆啊,我是最会做的,打小这孩子就喜欢吃我做的汤圆。你们等着,我现在去做,不出半个小时你们就能吃到了。”
妈妈笑着走进厨房忙活去了,白馥对孟以笙笑道:“现在可以跟我一起复习了吧?”
孟以笙赌气般皱了皱眉,不甘不愿地翻开书本,这时,厨房内传来妈妈的一声喊:“小姑娘,你要吃芝麻馅儿的还是黄豆馅儿的?”
“我随意,”说完后,她又对孟以笙道,“你妈妈做的汤圆会好吃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让你念念不忘的汤圆,我可要好好尝尝。”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外界眼中温柔娴静的白馥也有这么促狭的一面。
昏黄的灯光从头顶吊着的小灯泡洒下来,柔和的像是一个陈年的旧梦,灯泡上飞舞着两只秋天的飞蛾,垂死般的围着灯泡团团转,四周很安静,安静地只听得见隔壁电视传来的细微的声音,头顶飞蛾扇翅膀的声音,以及白烟手指划过课本,指着上面的知识讲解的声音。
她的语速不快,一声声轻缓柔和,犹如田野里被微风拖起的洁白的蒲公英,摇摇晃晃的飘荡到浅蓝浅蓝的天空上,和棉花似的云朵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来。有的蒲公英飞不了那么高,落在鼻头,痒痒的打了个喷嚏,心间却荡起淡淡的涟漪,和温柔的蒲公英一起沉醉在了这缱绻的微风中。
被她的声音吸引,不知不觉中,他认真起来,觉得课本也没那么枯燥乏味了。
半个小时后,一阵甜香味钻进了外间两人的鼻子里,肚子咕噜噜的一响,两人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孟以笙起身去厨房帮妈妈把汤圆盛到碗里,端了一碗给白馥。白馥第一次吃手工做的汤圆,只见半透明的汤里,一颗颗圆圆的汤圆像是新剥开的荔枝般泛着半透明的色泽,一口咬下去,香甜的芝麻馅儿在舌尖化开,甜而不腻,好吃的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这汤圆真好吃,孟以笙可真有福气,有您这么一位心灵手巧的妈妈,真让人羡慕。”
“我妈还会做别的。”孟以笙吃着汤圆,含糊不清地来了一句。
“做个汤圆而已,算不得心灵手巧,”妈妈呵呵笑道,“喜欢的吃的话多吃点,锅里还有呢。”
“好。”可能是饿狠了,白馥也着实没客气,和孟以笙一人吃了三碗。
吃完东西,孟以笙跟进去厨房帮妈妈收拾了一下,听见外间里妈妈不知和白馥在说些什么,但见白馥一直浅笑着,点头点头再点头,于是妈妈也欣慰的笑了。
收拾完碗筷,打扫干净了厨房,孟以笙拿起桌上的书本说道:“妈妈,我先回去了。”
“这么晚了,你回去后你爸爸会说你吧?”
“没关系,我会打个电话跟他爸爸说他在我那里帮我翻译英文稿子,下周英语老师要用的,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我说什么他爸爸绝对不会怀疑,阿姨您就放心好了。”白馥很有人情味地道。
“妈,这些钱你先拿着用,别让自己那么累了。”孟以笙将钱包里的一沓钱全部掏了出来塞到妈妈手里。
“妈自己能养活自己。倒是你,现在进了那样的学校,什么都不能给别人看扁了,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这些钱赶紧收回去。”妈妈赶紧把那沓钱往他的口袋塞去。
“妈,你放心吧,零用的钱我自己留着呢,这些都是多余的钱。你又不是不知道,爸爸的钱很多的,我又是他刚找回来的儿子,他很看重我的,每个月给的钱很多,萧夫人也没有为难我。”孟以笙急急地说道,又将钱推了回来。
望着儿子固执的眼神,妈妈叹息一声,将钱收下了。
“那好吧,晚上路上危险,小心些。”临别,妈妈又拉了拉白烟的手,后者朝她宽慰似的笑笑。
两人出了门,孟以笙想起和自己分别的妈妈,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晚上偷偷跑去看望,心不禁一阵黯然。那个繁华的圈子自己根本融入不了,那是个完全不属于他的世界,能体谅妈妈的苦心,自己也渴望出人头地,可是在*裸的嘲笑声里,他感觉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想到妈妈,有时候真的很怨恨自己的爸爸,既然不是真的爱她,为什么要这么无情的玩弄她?为什么要抛下他们不管,让妈妈作为一个未婚妈妈、单身母亲受尽无数嘲笑,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无比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