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锅粥不就是砂锅粥吗?
被小厮这句反问几乎给逼上了梁山的朱隶,突然间听见一声轻笑从自己身旁传出来,转头看到那个捂嘴笑的女人,方才恍然大悟,挥手遣小厮:“给爷来两碗白米粥,老火的。”
“是,爷。”小厮接了菜单子刚转身要走,实在忍不住时加了一句,“爷,草民在京师多年,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叫砂锅粥的。”
“行,爷知道了!”朱隶几乎是燃了火,冲那可怜的小厮瞪了瞪眼睛。
说起来,他这是一时犯了糊涂,在王府里被自己王妃给养刁了胃口,总以为自己王妃给他点的菜,在外头随处都可以吃到,哪里想到这都是他王妃发明的专利,仅他王妃一家绝无仅有。他内子哪止是神医而已,是神厨。
吃闷地看着自己眼下的热茶,听着身边的笑声有些持续不断,总是恼了地转头看向她。却只见她的聚精会神是早被窗台下面的车水马龙吸引住了。那一刻,黑黑的面色一放轻松,带了分柔软对着她问:“看什么?”
“下面一队踩高跷的,我想这是什么节日,怎么有踩高跷?”李敏眺望窗台下街面上热闹的人群,有感而发地说。
太热闹了,这样热闹的夜市,是她在现代都很难见到的。或许在现代的乡村里办节日时可以见到。但是,平常这样天天夜里都有的活动,上哪里找。
京师每夜,大概这个时辰,都有游花车的活动,尤其到了初一或是十五的时候,花香满楼最美的姑娘会坐在十人抬的花轿上,戴着面纱,供游客们只闻香气不闻面。
他总算是听明白了她的话了,伸手一搂,放在她腰间上,道:“喜欢的话,本王有时间陪你多出来逛逛。只是上次出来的是白天,本王看你兴致缺缺。”
上回与他出来游玩的时候,刚好碰到那对煞男煞女,什么好玩的心思都没有了。
“夜里吧。”李敏不撒娇,“白天事儿多,王爷要忙碌公事,晚上,没事的时候,一块坐坐喝喝茶,也不错。”
两个人其实相处的时间蛮短的。主要是两个人都忙,什么事都要他们去忙碌。有时候,一天下来,她都没有见到他一面。他见到她的时候,她经常都已经睡了。
下巴上的胡茬,不由在她额头上贴着。
“又长胡子了?”她吃惊地说。
不是刚刮过不久吗?大叔就是大叔。
朱隶伸手把她攥紧了身子,感觉她的身子温温热热暖暖和和的,像香喷喷的枕头一样,低声说:“不长胡子能是男儿吗?”
说的也是。长胡子是男人的专利,否则变娘娘腔了。就此调皮地伸出指头在他的下巴上挠痒痒似地捏了捏。
等那个掌柜的,亲自把唱曲的小生带进来时,两个人方才分开,规规矩矩地坐着。
朱隶轻咳一声,抬眼看着掌柜:“这位是——”
“京师里的四大名旦,唱沧海明珠的那位青衣,蓝彦芳。还有他新收的徒弟,叫花儿红的,新星花旦。”
经掌柜介绍以后,那青年男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男童,冲朱隶他们夫妇俩拱手鞠躬:“草民拜见大人和夫人。”
没想到丈夫是来真的,有机会听一下古代的戏曲也不错,记得上次那个老八虽然让人讨厌,可是请来的琵琶女确实歌喉一绝。
给花旦拉曲子的老头子走进来以后,同样鞠躬,接着,坐在一把板凳上,大腿上放了把二胡,咿咿呀呀地拉了起来。先是青年男子来一曲著名的戏曲游园惊梦。再有那八岁男童小将在旁合声,再来一首放牛歌,稚气的童声,听着好像在寒冷的屋子里刮来一阵春风暖意。
李敏听久了都觉得有些迷醉。那头小厮穿过珠帘端上菜来,有玲珑翡翠饺子,龙皇煎包,再来两碗老火的白粥。
这个日子,过的真是奢侈,让她一瞬间都快误以为自己真是穿来古代享受富太太的生活的。想她在现代,干的医生行当,过的也就不过是那个勤俭节约的工薪族。看戏还得节省下几百块钱在国家大剧院买了一张偏僻座位的门票,远远地看着戏台上的演员,看一场下来,连舞台上那些演员的眉毛眼睛都看不清。哪里像现在这样近距离的,叫名角儿给自己唱什么都行,直接点歌。
汗死。貌似在现代总统都没有这个特权吧。
身旁的男人,俨然早习惯了这种富态生活的样子,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自是不一般的。想那上回与那几个皇子碰面,琵琶歌女的歌喉犹如天籁,却只有那个九爷陶醉其中的样子,其余人都是各怀心思,私底下或许都撕逼地不知道大战了多少回的模样儿。哪个真听进那歌声了,可能真没有。
荣华富贵,与权势息息相关。一旦失去权势,眼前这些特权无非像昙花一现,一梦醒来,人,要么是在牢狱中度过,要么是直接被押上了断头台。
偷偷地在身旁男人那张高深莫测的侧颜上扫了一眼,心想他这听着游园惊梦的时候,是否也是在想着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一曲完毕,他对着底下的人,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给赏吧。”
爷给银子真是爽快的像磨刀,哗啦啦,几两的银子这样撒了出去。唱曲的人,急急忙忙弯下身子捡起银子,双手捧着,跪下叩恩。
“夫人,吃点东西再听,如何?”
他忽然转过头来,面对她说。
李敏仿佛才从梦中醒来,自己碗里的东西一样都没有沾。难怪他不高兴,他花银子是想让自己孩子吃饭,结果哪知道他这个孩子的妈竟然听曲子听到神游了,忘了给孩子喂饭。
这男人,果然是刚才压根儿心思都不在曲子身上。
取了筷子夹了一只饺子一口一口慢慢咬着,说:“王爷刚才听那个游园惊梦,觉得如何?”
“差不多。”还是那漫不经心的三个字。
装逼的,明明没有听。
见她终于开饭吃了个饺子,比起中午那半碗粥有些进步,他满意地点点头,不怕对她说实话:“本王其实对高雅的东西一窍不通。你叫我听,我也听不懂他唱的什么。小时候最凄苦的事,不过于陪着父亲入宫陪皇上太后看戏。戏台上唱的听不懂,武的咱也看不懂。”
“王爷不是善武吗?”
怎么会连武旦的戏都看不懂?
“那些假的。要真是放在战场上打,我看死的够呛。”
李敏笑到岔气的心思都有了,不过瞅着他这个一脸郁闷,却是难以当面喷他一脸茶水。
他是够郁闷的,只会打打杀杀的老粗,对于装模做样的东西从来都是看不惯的。竟然把看戏形容为天下最凄苦的事,可能天下也唯独这个男人能说出来的话。
不过,他知不知道他这张脸,其实站在戏台上唱戏,倒也不怕被人吐口水犯花痴的。
屋内灼灼的灯光勾勒着他完美的侧颜,他那一只手捻着脖子上挂下来垂落在胸前的朝珠,手指白皙漂亮,几分玩弄的姿势,是耍的风流自然,尊贵的,独尊的气质,不约而然地流露出来。
贵族即是贵族,天生的,不需要任何雕饰,天然而成。
“看着本王做什么?”他另一只手支撑在桌面上,弯曲的姿势像是优雅高贵的天鹅脖子,架着他那头美丽的黑发与白玉一样的脸,王爷的玉冠上绾不住的发缕,垂落到脸颊两侧,随风一飘,宛如夜里飞来的妖孽。
英武的长睫毛之下,那双深幽如黑暗之谷的眼瞳,像是映着她的人。
李敏心口顿然之间失落了一声的样子,垂眉低头,吃着碗里的粥,说:“王爷怎么不吃了?”
“本王已经吃过了两碟饺子和煎包,你却顾着看那个京师名旦,所以,当然是不知道本王吃了多少。”
嘴角旁用帕子拭了拭:“王爷莫非这是吃醋?”
“本王今晚闻到了醋香。”
由远而近,感觉他那浓烈的犹如火山熔岩的气息,都快扑到自己鼻尖上来时,外面走廊里,突然煞风景的传来几道鸟语。
说是鸟语,那就是基本上大明王朝的人都听不懂的了。叽叽喳喳的,犹如麻雀似的。她清楚地见着他俊朗的眉宇犹如绞丝一样,拧成个小疙瘩。
听不懂,但是,不能说完全猜不到。
接到他一记眼神的伏燕,随即掀开了珠帘和棉帐,向外小心翼翼地窥视一眼,之后回头对他们夫妇俩说:“王爷,是那几个宫廷教士。”
宫廷教士,在宫里对着皇帝扮演高大上的角色,夜晚,到一枝香享乐倒也是未尝不可。问题是,这些说鸟语的传教士叽叽喳喳在外面吵什么。
声音,其实早传进雅间里了,那些说鸟语的,自以为没有人听懂他们的鸟话,放肆无忌,结果,四面八方的人都可以听见他们说话,都知道他们像麻雀吵闹不休。
李敏吃完碗里那最后一口粥,擦了嘴角再说:“他们是说,他们的皇帝,和这里的皇帝一比,果然高大上很多。在这里,俸禄拿的少,还得被这里的人敲诈,很不甘心。”
伏燕一听,先吃惊地看着她:“王妃听得懂他们说什么?”
“他们说什么,不用听,都可以猜到吧。”李敏卖了个关子。
可是,两个人,都感觉到她是听得懂鸟语的,一如当初她听懂东胡人说话一样一鸣惊人。
雅间外面那几个传教士,或许是听见她声音了,一阵惊疑声从外面即传了进来,莫非这里有他们故乡里的同伴。
脚步声直冲他们这个雅间过来。小厮站在门口挡着,都快挡不住。
她丈夫的眉头快要扭成个大疙瘩了。
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一道冷风,从窗户口直袭而入。伏燕站在门口本是负责监察那些传教士的动静,一闻风声不对,唰的瞬间抽出腰间的佩刀,在窗口射进来的黑影直冲自己主子门面而去的时候,飞身而出。
一青一黑两道飞影在空中交错,刀光擦拭,铿锵的声音尖锐刺耳。
手里的勺子没有捏紧的瞬间,应声落地时,身子一下被身旁的大手抱了起来。眼看,他抱着她,寸步之间,即移到了屋里的安全地带。他双手抱着她,不敢把她放下来。
下面护国公府的人,在听见楼上自己主子的房间发出动静的时候,一窝蜂地操刀往上跑。
从窗口射进来的几个黑衣人,在人数上占上风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即刻间,立马变成了下风,被上下的侍卫拿刀围堵着。
伏燕那把长剑,一刀插进了刺杀者的胸口。那黑衣人倒地之后,双眼白翻,一句话都不说。伏燕当即变了脸色,喊:“是死士!誓死护送王爷王妃回府!”
其余的侍卫们大喊一声“是”。
李敏一开始还不太明白这个死士和其它行凶暗杀者有什么不同。只等到看见那些护国公府的侍卫像杀红了眼一样,对那些黑衣人一个不留地一个一个戳死在现场时,才忽然意识到这群来者,既不是鲁爷那种其实贪生怕死的野匪,也不是之前那些曾经意图抓她活口的宫里派出来的黑衣人。
“害怕吗?”
他沉重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好像当初,他第一次以丈夫的面孔在她面前现身的时候。那时候,记得他也是这样问她,怕吗?知道她嫁的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吗?
是她太大意了,在遭遇绑架获救之后,由于好像之后的日子都风平浪静似的,没有再遇到劫杀,结果被安逸给磨了警惕,忘记了,其实,杀戮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也没有离开过她。
有多少人想杀他,就有多少人想杀她。
只因他的地位,他的身份,他肩头上承担的许多许多。嫁这样一个男人,与他共风雨,多过共荣华。
吃亏呢。
“怕都怕完了。”李敏说,“怕也无济于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王爷的第一天,妾身早知道如此。”
这话引得他骤然朗声大笑,随之,把她一把搂抱了起来,走出了雅间。
当着众人的面,当着走廊上那群惊惶失色张口结舌的洋人们。俾倪的神色,犹如锋利的刀子,在那些洋人的脸上一排扫过。洋人们那是一个个都惊愕地看着他们俩,然后,在望到房间里传出来的血腥味时,那些白色皮肤的脸,全部刷,变成了黄土的菜色。
快出门时,他忽然回头对那送行的掌柜说:“今晚给你们添麻烦了,本王这就给个谢礼给你们。”说着,他贴在掌柜那鼻尖上说:“那群洋人,说你们敲诈他们。”
一枝香掌柜的脸,蓦然涨成了猪肝的红色,气愤地跺脚骂道:“在这儿吃香的喝辣的,赊账不知道多少次,还说自己是朝廷命官!他奶奶的!以后草民不侍候这群假人了!”
李敏兴叹一声,心想,自己来这个古代遇到的奇人异士,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自己老公。在经过了一场杀戮以后,居然还不忘调戏那群洋人。
“送客,给我送客!”气在当头的掌柜,冲自己那群手下大喊,吆喝,势必要将这群洋人全赶出去。
跃上马车,他袍子一拂,斜卧在她身边的软榻上,伸手抓了颗桌子上摆的瓜子盆里的瓜子,放在牙齿间咬着,偶尔,一记放荡的眼神落在她脸上。
李敏当即那个羞。他偶尔假正经,那是绝对没错的。只有眼下这幅样子,才是他的真面目。他在蚊帐里头时,从来都是这样放荡的眼神看着她。
马车的轮子声,在这个繁华嚣尘的夜市里,宛如尘粒那样小,根本不值一提。
那些洋人们狼狈地被一枝香的人赶出酒楼时,一个个神情慌乱,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其中一个,突然想起了什么:“莫非是刚才真有人听懂我们说什么了?”
其余的同伴忽然想起了刚才那对尊贵的大明王朝夫妇,均拧紧了眉头,寻思着:“这两个人是谁?怎么会听得懂我们的话?”
洋人这会儿方寸大乱,口不择言,是英语混着汉语在说话了。
两个东胡人,小山羊胡子和大胡子,本在楼下大堂喝酒,看着那动静和骚乱一路从楼上闹到了楼下。护国公抱自己老婆下楼的场景他们挤在围观的人群里都看见了,模模糊糊地远观,看不太清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听说女神仙能听懂我们东胡人说话。”小山羊胡子摸了摸自己两撇小胡须,“莫非,女神仙一样能听懂洋人们说的话?”
大胡子很是吃惊:“能听懂洋人的话?你说谁?世上有这样的人吗?”
不管是大明王朝,还是东胡,从没有听说过有能听懂洋人说话的人。
“乖乖呦。”小山羊胡子摇头叹息地说,“这群洋人也活该,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里。”
他们身后一群京师里的汉人,议论纷纷着:是又有人想杀他们的隶王吗?
大明王朝里,现在真是隶王一枝独秀。连京师里的百姓都知道,倘若没有隶王的军队,边疆一旦被东胡长驱而入,他们的太平盛世,也要毁之一旦了。
小山羊胡子和大胡子见状,急急忙忙抱着自己的细软和包袱,从混乱的人群里跑了。难保这些汉人们爱国情绪暴涨的时候,见到东胡人乱揍乱打。
护国公府的马车,哒哒哒,急速在夜里返回了护国公府。
府里的人,已经第一时间都听说了两个主子遭遇刺杀的事。一个个满脸担忧,神色肃然地在门口等着。
许飞云那只箫没有吹了,越过高墙,一个飞身,直飞到了自己当侍卫的徒儿面前。
伏燕见到自己师傅,急急勒住马蹄。
“怎么回事?”许飞云那双冰如霜雪的眼瞳,在夜里幽幽闪着银光,看着自己徒弟。
“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在京师里倒是第一次碰到。”伏燕越下马说,放眼望过去,看见了公孙良生站在门口,正好听着他们两个说话。
朱隶踩着脚凳下了马车,对府里的人说:“照顾好王妃。”
“是的,王爷。”一群婆子丫鬟,急急忙忙上前准备侍候女主子。
朱隶走了两步,看见了在路边人群里一脸紧张的弟弟,眯了眼,说:“理儿到书房来。”
朱理求之不得,哎一声,跟在他身后。
书房的门打开,朱隶走到那副垂挂着墨字的挂幅面前,回身,示意后面的人关门。紧接,朱理第一个走上前,神情焦急地问:“大哥是遇上什么人了?”
“你大哥遇上的人会少吗?”
那副沉稳大气的嗓子,让焦急的人都无地自容的样子。
朱理吸口大气,顿然是沉住了气。
朱隶伸手接过公孙良生递过来的信纸,拆开后,在烛光下细细看了看。
公孙良生低声说:“王爷这次遭遇上的人,恐怕是冲着王爷来的。”
“嗯。冲着我来还好。”朱隶对此并不否认,“那把刀进了窗户以后,是对着我来的。本王看的很清楚。倒是那伏燕心急,我是让他不要留活口,但是,给本王留点时间看这些人想干嘛也好。”
伏燕听见他这句话,汉子的脸膛红了大半截,磕磕巴巴地说:“奴才是看见那些人一句话不发,当即急了,怕是遇到了那群杀人不眨眼的。”
都说他隶王和隶王的人,是杀人不眨眼的夜叉的部队,可是,论起来,夜叉是有脑子的,会想的,不是胡乱杀人的。伏燕口里说的那些杀人不眨眼的,真正是像僵尸一样,只对着目标屠杀的人,是没有脑子的,被锻炼成没有脑子只知道杀人的人,叫做死士。
最出名的死士组织叫做满血活。相当于邪教一样的理念。认为每杀死一个目标,可以给自己添一条命。实际上,满血活的死士,出来如果完成不了任务,回去一样是没命的,所以,干脆拼死了都要把对方杀死。因为逃的话,也别想逃的掉。
按理说,死士是极少掺和到朝廷争斗里的。原因很简单,生怕一不小心窝里斗,接的客户刚好是敌对的。但是,这不是绝对的。如果客户出的钱足够,足够吊起死士组织的胃口。
为了银子拼命的亡命徒,自古到今从来都不差会没有。
“行凶刺杀王爷的人,身上有留下标志吗?”公孙良生问。
伏燕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块从黑衣人身上撕下来的东西,只见是一块裤腿上的绷带,上面用几乎无色的银线绣了只蝎子。
公孙良生拿起那块布,对着烛光仔细研究的时候,不知道何时进了屋里坐在窗台上的许飞云,眯着双眼同时睨望着那块布。
“蝎子?是黑蝎堂吗?”许飞云在看清楚是只蝎子的图案时,吐出一声。
黑蝎堂,同样是江湖里有名的死士组织,只是声名没有满血活大。
“不知道。”公孙良生谨慎的声音,在书房内显得尤其沉重,“很多人,出来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会戴自身组织的标志,会用其它组织的标志戴在身上,混淆他人的视线。仅靠这点东西,不足以可以称为线索,唯一可以确定的是——”
“是什么?”
公孙良生望向朱隶手里拿的那封信,沉声说:“可能与前几日在北燕伤害小魏将军的人为一路人。”
小魏将军,指的是魏老的第三个儿子。同时,是伏燕的拜把兄弟。
伏燕一听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脸色刷的一白,激动地问:“什么时候的事?”
“前几日。要不是事情有些严重,军营里不会快马加鞭让人发来书信给王爷。”公孙良生深深地叹息声,说明这个事情真的有点严重。
其一,在北燕动手的人,同时不过几日,在京师里同时动手,说明,对方是有计划而来的,并且设的是大局的套子。
其二,这个在京师里动手的人,倒是没有在北燕那样轻而易举地露出了阴险的招数,恐怕只是前面的尖兵来探路而已。这点根据,主要是看在伏燕等人毫无发损,轻而易举击退敌人的结果上。在北燕被这伙人动手的小魏将军,远没有他们这般幸运。这些人为何只派尖兵刺探,可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生怕北燕的风声已经传到京中,倘若派精英出来,说不定反而会上了他们设下的局,所以保存实力很重要。
“他们大概是怕了公孙先生的谋略。”朱隶低沉的声音说。
公孙良生在他军营里,已经帮他设过好几次惊心动魄的局了,每一次,都让敌人的军师心惊胆寒。
他人恐惧,敬畏公孙良生,必须在公孙良生在的地方谨慎出招,这并不奇怪。
“王爷。”公孙良生却不敢把功劳全揽到自己身上,说,“臣想,敌人恐怕最畏惧的倒不是臣,而是王妃。王妃的医术,如今是天下闻名。他们倘若轻易出招,但是敌不过王妃的医术,这才是最可怕的。这将意味他们最令敌人恐惧的引以自豪的武器全军覆没。”
“你这话是没有错。本王也是这样想着的。”
屋里其余人听着朱隶这道沉重的话声,眼睛都目不转睛地落在他手里的信纸上。
可见得,小魏将军的伤情,比大家所想象的,可能有重的多。
“中的是阴招,要是正面打打杀杀,小魏怎么可能输给他人?”伏燕气愤地一拳砸到身旁的地上,继而心急如焚地问,“王爷,究竟魏将军的伤怎么样了?”
“三郎的伤,军医没有办法,魏老也是迫于无奈,才立马修书一封,问府中有无办法看能不能拖到王妃回到北燕。”
屋里所有人听见他这句话,不由抽了口冷气。
公孙良生的脸,一样在烛光的背面沉了下来。虽然这封信他之前先代替朱隶看过了,但是,身为略懂医术的人,无疑是比其他人看的更清楚。小魏这个伤,真的很严重。一刀插在肚子里,肠子都腐烂了。
那是魏老的儿子,魏家上上下下都是护国公最贴心的忠臣,最效忠的臣子。
护国公对待自己的人,对待忠臣,那更是义无反顾,在所不辞。所以,朱隶肯定会为了魏老的儿子,自己的臣子尽到所有,必定会不顾一切,带人带药回去。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小魏将军能不能熬到他们回去。
朱理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个激动,在所有人沉闷焦急的时候出声道:“大哥,其实,大嫂的人,遵从大嫂的命令已经出发了。”
说的是那些从药厂撤退了的以徐三舅为首的制药人。
李敏让徐三舅他们撤退以后,一方面以防青霉素被皇宫里的人盯上,一方面,当然是为了老公,让这群人提前出发前往北燕,为老公军队的医疗系统提前做准备了。
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李敏亲自带小叔去药厂查看,并且委托了小叔重任的原因。
朱理一时激动,把李敏说是秘密的事全部说了出来:“那个药,正是治好大皇子的神药。大嫂对此也是做足了保密功夫,生怕被皇宫里的人知道了,这个药真正的作用。所以,大嫂让我组织人,护送这支药队出发。”
说完这话,朱理望着屋里的人,尤其是大哥时,突然脸蛋一窘。他这不是废话吗?他大哥怎么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老婆做了些什么。肯定是知道的了,所以,那时候他在府里组织护卫队的时候,说不定他哥往里头都安插了自己的人。
结果与他预想的一样。朱隶对于他的这番进言,波澜不惊地点了点头:“你能尽力辅佐你大嫂,为兄听了很欣慰。”
“药队是十日前出发的,王爷。”公孙良生立马接上话说。
其他人闻言,全部围到了桌子前。公孙良生从抽屉里取出画有地形地图的图纸,摊开之后,平放在桌面上。
图纸是羊皮纸做的,上面的地形描绘精细,城镇哪怕是无人的乡落,都用标记清晰点出,是一张用心良苦才制作出来的军事地图。
几个人能清楚地看到从京师到北燕的几条路线。有翻山越岭的,有穿过平原和丛林的,还有,绕过高山和平原从海上走的。现在北方陆续结冰,翻山无疑是最困难的,海上走向来不是条最好的路线,因为北燕和京师都是属于地处中原的地带,离海偏远,是条绕道的远路,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条路线。这下,只剩下那条,一般人哪个季节会选择走的路,平原。
可是,平原辽阔,细分路线的话,最少有五条路可以走。如果再加上半路可以选择的小道,更多的选择,不下七八十个选择。
小分队既然是出发以后,虽然有既定路线可以走,但是,难保中途发生什么变故的话,会临时改变路线。
公孙良生的指尖,戳中地图里的一个地点,道:“三日前,吴中郎给臣发来书信说,他们正要过黑风堡。”
吴中郎,即吴中郎将,是朱隶部队里的军官之一,属于中级军官,比将军只低一级。这样的人都被派了出去安插在李敏的药队里面,说明朱隶本身对于内子的药队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只可惜府里没有什么将军在。
“为什么是走黑风堡?”许飞云听到这个消息立马皱眉,浓眉深锁。
黑风堡,既然叫得上黑风堡,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实际上也是如此。那是一个有山贼出没经常发生商队被劫被杀的地方。
“走那样的地方,反而比较安全吧。”公孙良生淡淡地说,“总比走正常的大道,被皇帝的官差拦截了要好。”
听话的几个人纷纷点头。
山贼,毕竟是乌合之众,比起皇帝的精兵而言,是好对付的多。
“既然都走到了黑风堡,要不,让军队里派兵出来迎接,是不是更安全,更快一些?”朱理忍不住建言。
朱隶听到弟弟这话,只是抬眼扫了眼公孙:“你能保证消息到了军营里不会泄露吗?”
公孙良生摇头,道:“王爷的顾虑正是臣顾虑的,既然,之前军营里,北燕里都出了内鬼,加上小魏将军都被暗算,臣以为谨慎为见,如果药队到了军营里,有我们的人在,倒也不怕,要是药队还在途中,被接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包围了,那就岌岌可危了。”
“那要怎么办?”朱理问。
正是屋里其他人所着急的。
公孙良生望向自己主子:“如果王爷允许的话,臣想,是时候借用王爷的旗主了。”
黑镖旗是护国公最精锐的部队,但是,不属于大明王朝的编制,相当于护国公自身的侍卫队。所以,一般而言,对于黑镖旗,朝廷的军令是没有用的,只有护国公的话算是话。对于外界而言,乃至对于皇帝而言,黑镖旗都是一个很神秘的存在,极少人,知道它里头的具体编制是什么样的。
朱隶那是不用二话,直接对军师下令:“马上修书一封,放出鹰锐,送到十二旗主手里,让十二旗隐秘发兵,到黑风堡接应药队,与吴中郎将汇合,并护送药队尽快赶回军营。”
公孙良生在听他这话的时候,已经一面摊开信纸,拿起文墨在纸上奋笔疾书了。伏燕则走到后院去取送信的老鹰。这些都是他们精心培育出来的信使,叫做鹰锐,比起快马,这样的老鹰,不需要两日功夫,都可以飞到十二旗所在的地点。现在大家只希望来得及,救小魏一命。
在准备书信寄发的时候,公孙良生小声开始对着朱隶说了:“王妃这个药,臣之前略有听王妃提及,对于三郎而言,或许有些作用。但是,具体,还得王爷再问问王妃。”
朱隶点了点头:“我这事是要和她商量的。”
一群人做事的做事,忙碌的忙碌,朱隶一个人,走去了厢房。
去到门口,见窗户的灯亮着,内子没有睡,恐怕也是在等着他。没有犹豫,他推门走了进去。
李敏吃了颗梅子止呕,有些慵懒地坐在床上。念夏给她身上披了一件被子。她嫌重,轻轻推开被头。
见到这幕,他随即吩咐:“不会把火升大一点吗?”
“不用了。”李敏睁开眼,看着他,“火大,对呼吸不好。”
他就此坐在她身旁,握住她手,像是给她灌输热量一样。
“怎样?”看得出他心头有事,只见死士都亲自上门要取他性命了,恐怕,北燕那边应该也出了什么问题。
听她是一语命中,朱隶露出一丝哭笑不得,一丝感慨,说:“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你的。”
“妾身也没有什么可以瞒得住王爷的。”
朱隶伸出的指头,点在她嘴唇上:“我都知道。”
“说吧。夫妻之间,哪有什么秘密。”
要是夫妻之间存有太多秘密,是同床异梦,比互相为敌人还可怕。
他看着她的眼睛,像是在她一双杏子般的美眸里找什么似的,才说:“本王偶尔想,自己难道娶的不是个人。”
“不是人,难道妾身是鬼?王爷是想捉鬼吗?”她低眉娇笑。
他捉住她手:“倘若是鬼,本王也心甘情愿娶回来当老婆。”
“究竟是什么事儿?”只见他迟迟不肯开口,那定是更严重的事情了。李敏肃起眉色问。
“本王有个兄弟,在军营里被人插了一刀,肠子开花,军营里的军医们束手无策,因为是魏老的儿子,本王把他看成是自己的血肉一样,心疼不已。”
原来是严重的外伤。早就知道他部队里迟早肯定会出这样的事。
扶着他的手臂,她坐了起来,眉尖微揪,像是感同身受,认真仔细地琢磨着,说:“如今妾身的药队带着药赶着到王爷的军营,王爷这是知道的。如果那个药能及时到病人身上,或许能拖上半个一个月。终究,还是需要开刀,手术治疗,把污肠切掉,伤口做缝合。”
“本王担心自己的军医做不到王妃的妙手仁心?”
“那就让妾身随王爷回北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