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荒芜寸草不生
后来你来这走了一遭
奇迹般万物生长
这里是我的心
——《沙漠》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斑驳地洒在李红妆的脸上,李红妆缓缓睁开了双眼。
许仙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原本温暖的右手边只剩下冰凉的床单,大床上空荡荡的。
原本扔在卧室地上的男人的衣裤和腰带,床头柜上那块许仙常戴的手表,也都不见了。
李红妆知道男人应该是走了。
她不禁想起昨夜与许仙的缠绵,那些温存的瞬间如今化为空气中弥漫的淡淡寂寞。
女人瞬间觉得世界也空荡荡的。
李红妆缓缓从床上起身,她的动作显得有些僵硬和沉重。
她挑了一件柔软的棉质睡衣穿上,走进主卧卫生间,开始洗漱。
边刷着牙,边看着镜子中自己孤清的脸,女人忽然觉得很委屈,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难过,心里荒芜,寸草不生,有种想哭的冲动。
说好的缠着我,一大早就跑了……
一个人打拼了多年的李导终于还是克制住了这种小女人的脆弱情绪,安静刷完牙,洗完了脸。
然后她向外面走去,寻思着做点早餐。
走过书房的时候李红妆隐约听到了厨房的一些动静,女人立即加快脚步,然后转头,看到了在厨台前正切着菜的高大身影。
李红妆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刻变得明亮灿烂起来,心里奇迹般万物生长。
带着歉疚、柔情和欢喜,女人轻轻走到许仙身后,贴在许仙背上,温柔而依恋地环抱住了他。
隔着宽松的睡衣,许仙清晰感觉到了后背的丰盈柔软、香香暖暖。
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轻轻放下厨刀,然后转头看向贴靠着自己的女人。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在李美人的脸上,使得她的侧颜显得更加明净和柔和。
而李红妆的眼睛明亮而清澈,充满了浓浓的柔情和依恋。
许仙看着她,心中涌起一股柔软的情感。
他微笑着,声音温暖道:“早安,李美人。”
李红妆眼神欢喜,声音轻快道:“早安,许帅哥。”
说着,她微微踮起脚尖,嘟起了红润的双唇。
许仙看着她这个调皮可爱的动作,微微失笑。
他宠溺地低下头,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她的嘴唇,轻声问道:“吵到你了吗?”
李红妆轻摇了摇头,柔声道:“没有,到点了,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许仙轻拍了拍她依然环抱着自己的双手,温声道:“我在做菜呢。”
李红妆又把脸贴在男人厚实的肩膀,微闭着眼睛,撒娇道:“我就再抱一会。”
许仙虽然有点意外平时那么干练的李导现在这么小女人,但是又觉得她现在这样很是可爱,于是也不管她,继续切菜。
李红妆又抱了男人一会,充分吮吸了下许仙的气息,才依依不舍的放开了他。
“需要我帮忙吗?”李红妆走到边上,问道。
“不用。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看着冰箱里的食材,煮了莲子百合红豆粥,蒸了几个发糕和包子。等下我再做两个煎饼果子。你看够了吗?”许仙和颜悦色道。
“够了。”李红妆亲了一口许仙的脸颊,问道,“那我能干什么?”
许仙看着女人,露出些许坏笑,道:“你可以收拾一下昨晚的犯罪现场,把床单、被套和枕套扔进洗衣机。”
他凝视着有点羞红脸的李美人,有点贱兮兮道:“当然,如果你想留下来做纪念,也是可以的。”
李红妆忍不住白了坏男人一眼,“哼”了一声,但还是乖乖清理触目惊心、荒淫无道的犯罪现场去了。
等李红妆把东西扔进滚筒洗衣机搅拌,许仙也已经摆好了早餐和餐具,帮她舀好了莲子百合红豆粥,李红妆洗了个手,便特意靠着许仙坐了下来。
“今天不用上班吗?”许仙边喝粥,边闲聊道。
李红妆轻摇了摇头,道:“上午调休。不过下午要过去,晚上也要加班。周末两天的直播,还有许多内容要进行剪辑和在各平台宣发。《转角遇到爱》每一期都是周六周日直播,周一周二剪辑再宣发,周五又筹备新一期的,因此节目组的同事每周大多都是周三周四休息的。”
她顿了顿,看着许仙,状似随意道:“我也是周三周四休息。”
许仙点了点头,问道:“这期有什么亮点吗?”
李红妆咬了一口煎饼果子,觉得味道很是不错,笑眯眯道:“亮点就是你身份的曝光,直播弹幕一半的内容都和你有关。有观众说你这个素人伪装嘉宾真能演,有观众说神仙哥哥实在太牛了,还有好多女观众说要去魔都大学围堵你……节目组这边反正是赚翻了流量关注。”
许仙一脸淡然,平静“嗯”了一声。
“不过刘弈菲和全智闲的退出采访也挺有亮点的。”李红妆品尝着美味,看着男人,表情有点奇异道,“我们打算明天再剪辑放出,继续炒一波,为下期预热。”
“哦,她们的采访有什么亮点?”许仙漫不经心问道。
李红妆观察着他的神情,似笑非笑道:“暂时保密,明天你看娱乐新闻就知道了。”
许仙本就不太好奇,如果不是涉及刘弈菲,他甚至都懒得问,因此他淡定从容道:“我从不看娱乐八卦,我觉得那纯粹是浪费时间和生命。有那工夫,我还不如多看看好书或者看看蓝天白云、山川星辰呢。”
李红妆装模作样轻叹了口气,道:“还好你这样的人不多,否则我们这些做综艺节目的不就失业了?”
“没关系呀,你失业了的话,我养你啊。”许仙看着故意唉声叹气的女人,很自然接话道。
李红妆怔了怔,眼神发亮。
女人迅速用纸巾擦了一下嘴巴,给了许仙一个奖励的亲吻。
“话说回来,我一直很好奇,”李红妆发完奖励,看着男人,问道,“刘弈菲、全智闲和春晓三人中,你最喜欢哪个?”
李红妆故意漏掉了慕解语,作为一个聪明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在一起时,最好尽量还是不要提起他的其他女人,否则会使男人尴尬、愧疚和不安,很影响两人相处时的氛围。
这也是为什么云想衣、慕解语、叶玥、秦娆、燕雨微她们几乎都不会在许仙面前聊对方的原因。
毕竟许仙不可能讲对方的坏话,也不好在此女面前讲彼女的好话,那么话题就很容易陷入僵局和不快。
因此,知道而不去谈论,才是最合适的相处之道。
此时面对李红妆这条送命题,许仙放下筷子,仔细看着女人,平静认真道:“我喜欢你。”
话出口的同时,许仙心里对神仙妹妹默念了个“抱歉”。
李红妆嘴角和眼睛里都是笑意盈盈,嘴里却不屑道:“油嘴滑舌!我觉得你最喜欢的是刘弈菲,全智闲你连礼物都没送过,春晓的礼物也不贵重,只有刘弈菲的礼物最为珍贵。”
许仙也不去争辩自己昨晚送李红妆的礼物更贵重。毕竟自己确实很喜欢神仙妹妹,没必要在这里哄骗李红妆,否则到时候李红妆要是知道了自己和刘弈菲的事情,指不定怎么找自己算账呢。
许仙只是笑了笑,给李红妆递了一个包子。
李红妆也适可而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吃完早餐,李红妆主动收拾清洗碗筷,许仙也没有拦着抢活。
许仙走进李红妆的书房,从书架上挑了本《沈从文书信选》,走了出来。
整个民国时期文坛大师璀璨若繁星,但若论写情书谁最强?徐志摩只能屈居第二,沈从文才是民国第一情书高手。
两人都是感情丰盛的诗人气质,写情书的水平也差不多都是让人叹为观止的。
但以结果论,徐志摩给林徽因写了那么多情书,最后林徽因也一直都只是他的“白月光”而已;沈从文却真正愣是以编号为“癞蛤蟆13号”的乡下小子身份,写了四年情书,终于打动了名门闺秀张家三小姐张兆和,抱得了美人归。
张兆和什么家世?祖父是两广总督张树声,父亲张武龄是合肥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和教育家,母亲陆英亦出身名门望族。
包括张兆和在内的合肥四姐妹,知书达理,气质出众,品行端庄,兼学中西,当时名声之大仅次于“宋氏三姐妹”。
叶圣陶曾经感慨地说:“九如巷张家四个才女,谁娶了她们都会幸福一辈子。”
而沈从文只是一个湘西农家子弟,性子还自卑怯懦,相貌也绝对算不上风流倜傥,和徐志摩的光彩锋芒,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原本是完全没可能娶到张家的才女的。
而结果是徐志摩至死还念着林徽因,也是因为赶着去听林徽因在北平的演讲才遇到飞机失事的;沈从文则愣是靠着一封封情书完成了难度极大的挑战,与张兆和喜结良缘。
可以说,沈从文是真正的情话大师。
更加有趣的是,沈从文和徐志摩还是很好的朋友,徐志摩也是沈从文的贵人。
徐志摩非常欣赏沈从文的文字,他带着初出茅庐的沈从文频繁出入各种圈子,接触许多声名显赫的大佬,沈从文的写作生涯从此进入了快车道。
任何人想要成功,最关键的问题便是进圈子。
只有进了圈子,结识圈中大佬,才能得到很多业内资源,从而迅速提高。所有进不了圈子的人想要成功都会困难重重,比如王小波,比如査海生(海子)。
当时进了圈子,沈从文也就明白了,很多所谓大佬都是浪得虚名之徒。
实诚的沈从文毫不谦虚地说:“说句公道话,我实在是比某些时下所谓作家高一筹的。我的工作行将超越一切而上。我的作品会比这些人的作品传得更远,播得更久。”
事实也确实如此,在1988年,沈从文已被选定为诺贝尔文学者获得者了,然而在那年,他溘然长逝,神州与诺贝尔奖继续无缘,直到莫言2012年补上。
许仙惬意地靠坐在晨光拂照的沙发上,翻开了这本《沈从文书信选》。
书里有很多勾划,显然李红妆是认真读过这本书的。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明白你会来,所以我等。”
“在青山绿水之间,我想牵着你的手,走过这座桥,桥上是绿叶红花,桥下是流水人家,桥的那头是青丝,桥的这头是白发。”
“三三(张兆和):乖一点,放心,我一个人在船上,看什么总想到你。我快乐,就想应当同你快乐,我闷,就想要你在我必可以不闷。”
“离开你一个礼拜了。这一礼拜来,我不为车子所苦,不为寒冷所苦,不为饮食所苦,可是想你太苦了。”
“一个人心中倘若有个爱人,心中暖得很,全身就冻得结冰也不碍事的。”
“我每天可以写四张,若写完四张事情还不说完,我再写。这只手既然离开了你,也只有那么来折磨它了。”
“我原以为我是个受得了寂寞的人,现在方明白我们自从在一起之后,我就变成一个不能同你离开的人了。”
“别人对我无意中念到你的名字,我的心就抖,身就沁汗。只有在那星子的夜里,我才敢低低的喊叫你的名字。”
“如果我爱你是你的不幸,那么这不幸是同我生命一样长久的。”
“我喜欢你,你的聪明像一只鹿,你的别的许多德性又像一匹羊,我愿意来同羊温存,又耽心鹿因此受了虚惊,故在你面前只得学成如此沉默。几乎近于抑郁了的沉默!”
“山水很美,我想你一同来坐在舱里,从窗口望那点紫色的小山。我想让一个木筏使你惊讶,因为那木筏上面还种菜!我想要你来使我的手暖和一些。”
……
此时李红妆已经做好了卫生,她走过来,轻靠坐在许仙身边,问道:“你也喜欢情话大师沈从文?”
“沈从文是一个纯粹的真人,也是一个多情的人。”许仙亲昵地揉了揉李美人的头发,平静赞美道,“众人总是会看向最热闹的地方,可沈从文不是,他会把头偏开,自顾自地做自己,就像一个边城浪子。然而他对众生、山水和万物又怀着善意的柔情,他的文字里可见流水、天地和一颗赤心。”
李红妆温顺的把头枕到许仙肩膀上,微笑道:“这种情感细腻、敏感而丰沛的文化人,一旦爱慕上一个女子时,都会变得很疯狂挚烈,能写出极好的情书和情诗。”
她顿了顿,笑容敛了下来,惋惜道:“可惜情书虽美好,沈从文和张兆和婚后的生活却并不是很幸福。”
许仙合下书页,点了点头,轻叹道:“门第差距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沈从文终究太浪漫天真了。而现实里人是不能靠吃情书过日子的,看完美丽动人的文字,还是要买米下锅的。”
出身于湘西乡下的沈从文爱听傩戏,出生于合肥名门的张兆和偏好昆曲。
张兆和熟读四书五经,英文流利,通音律、习昆曲、好丹青;沈从文却文化程度不高,只上过小学。
这些还只是兴趣爱好方面的矛盾,更要命的两人对婚姻生活根本理念上的差异。
沈从文始终浪漫诗意,张兆和却是一个务实且贤良的女子。
沈从文的这种浪漫做派,包含着文人式的“清贫到底”:他们之间的浪漫爱情绝不能受到一点来自物质的玷污。为此,他拒绝了张家给妻子的丰厚陪嫁,让张兆和的出嫁变得寒酸无比。
婚后,张兆和迅速适应了柴米油盐的生活。从一个名门千金大小姐到一个湘西农家才子的妻子,在这种明显的“由奢入俭”面前,张兆和虽有许多不适应,却并未抱怨。
沈从文则甩手醉心于文学创作。他的收入有限,却还要拿出一大笔钱去买字画和古董,变卖家当也要买,衣食住行也要华丽美好的。
随着孩子的出生,开销加大,张兆和不得不把自己变成一个平庸的家庭主妇,筹划维系一家人的生活,她甚至不得不当掉首饰来补贴家用,而沈从文依然热爱收藏古玩字画,讲究生活,夫妻俩的摩擦越来越大。
张兆和抱怨丈夫为什么总爱打肿脸充胖子,不知节俭。
一次沈从文天真的对妻子张兆和说道:“你为何不染头发,再穿点时髦的衣服呢?”
张兆和一听这话,立马就炸了,有些怨气地回答丈夫:“不许你再逼我穿高跟鞋烫头发了,不许你用因怕我把一双手弄粗糙为理由,而不叫我洗东西做事了。吃的东西,无所谓好坏,穿的用的,无所谓讲究不讲究,能够活下去,已是造化。我们应该怎样来使用这生命,而不使他归于无用才好?我希望,我们能从这方面努力。”
每天忙活家里家外的张兆和也对本就虚无缥缈的谈情说爱很有些排斥。
她觉得进入婚姻后,就应该踏踏实实想怎么把家庭经营好,而不是和婚前一样卿卿我我。
沈从文从外地对妻子抒发浪漫情感、传情达意时,张兆和的回信也多是鸡毛蒜皮、柴米油盐之事。俩人开始彼此怨念,婚姻的罅隙逐渐扩大。
张兆和曾在收到丈夫的一封信后很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来信说那种废话,什么自由不自由的,我不爱听,以后不许你讲....此后再写那样的话我不回你信了。”
面对这样的张兆和,沈从文本就丰富的情感自然是被堵住了。
沈从文感到有点悲哀和委屈,他心中那个“仙女”一样的张兆和渐渐消失了。
这种怨念、失落以及积压的情感洪流,最终被高青子——一个想通过沈从文快捷打开文人圈的女文青——利用了。
别有用心、机巧精明又确实有些文才的高青子逐渐进入了沈从文的情感世界。
虽然这只是一场精神恋爱,但这场长达近十年的情感出轨,对冒险下嫁且持家贤良的张兆和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也最终使沈从文和张兆和的传奇佳话黯然了许多。
“某种意义上徐志摩和沈从文这对好友真是一类人,他们都希望给自己的爱人最好的生活,也都希望婚后如婚前一样,卿卿我我,谈情说爱,你侬我侬。”李红妆若有所思,讨论道。
许仙笑了笑,淡然道:“徐志摩的家世财富沈从文比不了,他也远比沈从文能赚钱,但徐志摩又比沈从文要心肠冷硬,他的最后一个老婆陆小曼又远不及沈从文唯一的老婆张兆和贤惠。”
“因此,到最后也是沈从文的人生比徐志摩更幸运。”李红妆总结道。
许仙轻摇了摇头,悠悠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每个人的人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徐志摩似流星惊鸿,盛放燃烧,虽然夭折,但一生过得也很是肆意纵情,也未必有恨。
而沈从文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最终也和自己最心爱的张兆和重归于好,白头偕老,更不须有悔。”
李红妆想了想,凝视着男人,好奇问道:“那若是你,愿做徐志摩还是愿做沈从文?”
“我当然愿作——”许仙亲昵地刮了刮女人的鼻子,笑道:“愿作许仙呀。毕竟,许仙有李红妆,已经很幸运很好了。”
李红妆犹豫了下,轻咬嘴唇,最终还是憋住了,没有说出心底那句话:“真希望许仙只有李红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