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可是的,你不就是想逃又没那胆吗?我不逃出来,你哪来的机会?还侦探呢,先探探你自己吧。”袁明珠瞪着眼睛,露出一对咄咄逼人的小虎牙。
“那是,我没招了,的确多亏了你。”路鸣垂下头,低声承认道。
如果不是袁明珠逃婚,家里乱了阵脚,路鸣此刻很可能还在屋子里睡大觉呢。
船加速往上海方向行驶,江面上越来越热闹了,不只是海防营的人,就连漕帮都全体出动了,整个扬子江上公差私差的船只穿梭往来,忙得不亦乐乎。
漕帮的人见到袁明珠自然都是毕恭毕敬,就连路鸣也沾光享受到了特殊的礼遇。
可是他的心却是越来越沉,从这些人的口中,他差不多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虽然这事处处透着蹊跷,可是盛慕仪失踪一事却是铁定的事实。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啊,慕仪姐姐一个人在房间里,然后就突然不见了?她又不是空气,也不是水蒸气,还能凭空消失了?”袁明珠越听越糊涂,百思不得其解。
“袁姑娘,这事说起来是有点奇怪,就连我们帮主都弄不清怎么回事,盛家忙坏了,警察局的人也找不出头绪。”一位漕帮揽头捻着胡须,说道。
“子扬参加这个案子了吗?”路鸣问道。
张子扬是路鸣的发小,现在在上海警察局当探长,也算是他的同行了。
“您是说张探长啊,他一开始就查这个案子了,当时盛老爷第一个找的就是他。”那个揽头听到张子扬的名字,一脸恭敬的表情。
路鸣在上海开侦探所,知道的人并不多,就算是知道,也都以为是富家公子哥没事干,不过是玩票,没人把他的侦探所认真放在眼里。但对警察就不一样了,那是公差,令人敬畏,至于私家侦探是做什么的,真还没几个人明白。
路鸣靠他富家公子哥的身份在上海混,吃香喝辣不成问题,甚至能混得风生水起,若认真靠他那点侦探的名气,估计讨饭都找不到门路。
路鸣现在还不知道盛有德正在找他,想要把这个案子交给他,因为警方已经束手无策,不过看在盛家银子的份上,并没有把案子束之高阁,但是对查出结果已经不抱希望了。
就凭他和盛家父子两代的交情,他和盛慕仪的私交,就算盛有德不把这个案子交给他,他也不会袖手旁观,更何况这样棘手的案子对他来讲充满了挑战的意味,真要能查个水落石出,他的侦探所在上海滩就算一炮打响了。
路鸣的脑子已经进入侦探状态,不断翻着篇,猜想盛慕仪失踪的所有可能。
然而各种可能似乎又全都不可能,据说当时房间外有两个保镖守卫,任何人都没进去过,哪怕是盛慕仪的贴身丫环。
路鸣的脑子在这个环节上打了个大大的问号,乱麻的线头就在这里。
盛慕仪既然进房间里休息,换衣服补妆,为何要把贴身丫环全都排斥在外?常规情况下,她是需要丫环帮着干点碎活的。这一点不合理。说不通。有问题。
盛有德让人叫小姐下楼参加晚宴,未果,后来的行为其实已经毫无意义,因为那是个空房间,盛慕仪早就不在里面了。
“华懋饭店不会是闹鬼了吧?慕仪姐姐是不是被鬼抓走了?”袁明珠突然无厘头来了这么一句,打乱了正在思考的路鸣的思路。
“鬼只会抓走人的魂魄,不会要人的身体。”路鸣哭笑不得,女人就是女人,她们就是喜欢相信鬼存在,没有办法。。
“那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会不会那两个保镖说谎,慕仪姐姐根本没有进那个房间里。说不定一开始就被他们绑架了!”袁明珠继续无厘头的思路。
“当时可不止是两个保镖在场,盛小姐的几个丫环也在门外候着,她们都看到小姐人进去了,不可能所有人都撒谎。”路鸣否定了袁明珠的思路。
“那就是房间里还有个门通向隔壁的房间,慕仪姐姐就是从那个门进入隔壁的房间,然后悄悄溜走了。”袁明珠得意地笑道,很为自己的推理才干陶醉。
“这也不可能。如果真有这个门,饭店经理不会不知道,进去检查的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路鸣摇头苦笑道。
“那可未必,说不定饭店经理是绑匪的同伙呢,警察局的人就别提了,一个个笨的都跟猪一样,也可能那扇门是隐藏的,看上去就跟墙壁一样,所以所有人都没有发现。”袁明珠得意笑道。
“这也有可能,到时候我去仔细查看一下。”路鸣露出了安慰对方的笑容。
虽说他并不赞同袁明珠对警察的判断,却也承认,上海警察局的警察的确不怎么样,说他们跟猪一样笨有点毒舌,但跟聪明沾不上一点边是肯定的。
不过子扬可是精明的很,路鸣就算不相信别人,也不会怀疑张子扬的才干。他们哥俩的智商应该说是半斤对八两。
现在空想无益,只有见到盛有德,见到张子扬,还原现场的每一个细节,他才能更加完整地了解案情,查找为人忽略的蛛丝马迹。
路鸣此刻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盛有德雇佣,但在他心目中,查询这个案子已经非他莫属了。
他索性立在了船头,归心似箭,张本似乎明白他的意思,把船撑得飞快,日夜兼程,沿途检查的人见到是他们也都一律放行。第二天下午他们抵达了上海码头。
“总算到上海了,你说家里人不会埋伏在这儿把咱们抓回去吧?”
看到大上海熙熙攘攘的景象,闻到大街上熟悉的气息,袁明珠总算是安心了。
“这不可能,家里人不会那么没有分寸。不过咱们也得赶紧写信告诉家里平安到达上海了,给他们尝点甜头,就说我们择日回去成亲。”路鸣哈哈笑道。
“这还用咱们写信?我已经让巧手嫂回去后专程去两家报信了。”袁明珠得意道。
两人正唧唧呱呱说个不停,都在兴头上,不防顶头过来一人,二话不说,举起手中的相机冲着二人咔咔咔一阵猛拍。
路鸣急忙以手遮脸,可惜已经晚了,早被拍进去了。
二十年代末期的照相机还很笨重,自带一个闪光灯,两只手臂没有点力气,还真的没法悬空举起这个笨重的家伙。
路鸣感觉不爽,刚到上海就被人偷拍了照片,不会是什么好事。
照相的人他认识,此人是上海滩臭名昭着的骗子加无赖,姓曹名伯仁,大家都叫他不是人。
他早先还是个秀才,民国政府成立后,秀才头巾变得废纸不如,他又钻营了个时髦的差使,就是摄影。
当时会开汽车、摄影的人可都是稀缺人才,所以曹伯仁虽然人品猥琐,还是被一家杂志社相中,当上了摄影记者。
这家杂志名为:上海滩采风,是一家专门报道上海富商巨贾隐私、名流名媛丑闻的杂志,连带着也刊登一些上海各处的风景照片。
这家杂志是青帮出的本钱,目的是猎取适合的对象,敲诈那些根基不牢,没有势力的富商,还有年少不更事行为不端的富家公子小姐。
这家杂志和曹伯仁一样臭不可闻,不过因为有青帮做靠山,狐假虎威,没人敢动。
老百姓不知道个中缘由,反而被这些八卦新闻所吸引,所以杂志一直很畅销,不但在上海畅销,就连外地、外省都有许多订阅者。
袁明珠没有以手遮脸,也懒得猜测对方拍照的用意,她果断冲上去,二话不说,一个飞脚就把曹伯仁踹倒在地,然后在照相机上踹了几脚。
路鸣也没闲着,过去把照相机里的胶卷都抽出来曝光,这样无论曹伯仁拍了什么也都没用。
不过德国造的相机倒真是结实,袁明珠踹了几脚,根本都没走形,也没有看出哪里有破损。路鸣估计真想要破坏这相机,非得动用大锤不可。
“你敢打我?你敢砸我吃饭的家伙?好,小妞,你惹麻烦了你惹上大麻烦了。”曹伯仁躺在地上,一副放赖的神情大吼道。
“麻烦?什么麻烦?你说来听听。本小姐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二字。”袁明珠说着,用脚尖在曹伯仁虚胖的脸上点了两下。
“走吧,不用跟这种人一般见识。”路鸣赶紧拉着袁明珠跑路。
曹伯仁虽然不是东西,可是他背后的人更不是东西,再呆下去恐怕就要吃亏了。
袁明珠也不是不知道深浅的人,曹伯仁的根底她也知道,所以这次没有挣扎,跟着路鸣一溜烟跑了。
袁明珠没有跟着路鸣回他的住处,而是回自己的公寓去了。
路鸣回到自己的侦探事务所,这里面一如既往的寂寥和孤单,除了灰尘,没有什么东西期待他的归来。
他进去后,自己动手打扫了一下一个月积满的灰尘,然后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在一个干净的玻璃杯里倒了二指高的酒。
他先把酒杯靠近鼻子,贪婪地嗅着酒的香气。
他并不嗜酒,更不是很喜欢洋酒,要说喝酒他还是喜欢自己家乡自酿的老酒,不过在美国受的不良影响就是,有时他也会想念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他靠在硬木椅子上,小口品尝着威士忌,一股热乎乎的感觉从胃里升腾而起,流遍全身。这种感觉在这个深秋的下午似乎很是惬意。
他忽然间被一股无聊的麻木感攫住了,这种麻木感正是他经常感受到的,空荡荡的办公室,没有人来访的侦探所,他有时甚至会迷失,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里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