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封建王朝统治历史中,有这么一个王朝,他天子守国门,文臣不畏死,活生生将一个号称天之骄子纵横欧洲大陆的马上王朝,打的满地找牙,避退三尺,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建立的大元帝国,就此土崩瓦解退出历史舞台。他就是大明朝。
洪武二十七年(1394)三月初五日,朱元璋诏令武官子弟习骑射。他告谕五军都督府臣说:我尝令武官子弟演习武艺。今天下久安,年少者惟安享父兄俸禄,纵酒嗜音乐歌舞为游戏。一旦袭职,使之挟弓矢上马且不能,安能为国效力?近扬州卫指挥单寿袭其父职,率兵往泰州捕寇,猝与寇遇,众军并力迎战,单寿惧而逃跑,且挥众使退,遂致败事。此由其素不练习之故。自今以后,武官子弟宜于闲暇时令习弓马。当承袭的,由五军阅试其习骑射闲习方许。否则,虽授职而只给半俸;三年后复试,不能骑射的谪为军。着为令。初八日,朱元璋又命兵部,凡武官子弟年幼袭职的,待其年二十,以例比试。
据史书记载,明朝建立以后,明朝开国帝王朱元璋总结历代军事建制与边防屯守的经验与教训,创立了“卫所”制度,以分屯设兵,寓兵于民。在这种卫所制度中,朝廷令卫所中的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军食粮,广泛地控制沿边沿海的要害地位,以达到保卫国家疆土的目的。“卫”之全称为卫指挥使司,一般有军士5600人;“所”之全称为守御千户所,一般有军士1200人。卫所制度中,卫所中的军士是一种固定的职业,终生拥有。不仅如此,这种职业还是世袭的,即作军士的父亲去世后,由其长子顶替军籍,兄去世后,则由其最大之弟顶替,若家中男丁全故或后继无人,还要到其原籍族中找人顶替。与此同时,军士的家属不列入民籍,而另列入军籍,称为军户。一旦成了军户,全家就要迁至指定的卫所世代为军,军户自然也不由地方管理,而属朝廷直辖,且不得随意脱离军籍。这样的卫所制度,为朝廷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兵源,以储备兵力,便于调遣。
因为城内居民中的男丁世代从军,加上沿海一带战事频繁,因而所城之内尤其崇尚武风,且英雄辈出,大鹏所城亦不例外。据有关文献记载,仅清朝中叶,大鹏所城内就相继出了三个水师提督,四个总兵,十数个副将,千总等中下级军官更是多不胜数。卫所实行军事屯田制度,军户由国家分给土地、种子、耕牛等生产资料,屯田自养,这样,朝廷也可以省去一大笔军饷和运输军事物资的人力物力。朱元璋得意地说:“吾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卫所制度的好处,由此即可见一斑。与此同时,屯田制也使长期荒芜的边疆土地得到了开发和利用,当时仅大鹏一所,屯田就达92.34顷(1顷=100亩)。可见朱元璋的这一历史性创举,充分显示了这位开国帝王非凡的韬略。
明朝初年,沿海岛屿盗匪、倭寇和番夷为害猖獗,朝廷决定在广东沿海增设卫所多处,以固海防,以安社稷。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广东都指挥同知花茂上奏朝廷,建议增加沿海卫所的密度,卫所之间,或筑墩台,分兵把守,或设屯田,使军士自养。过了10年(即公元1394年),朝廷终于迟迟准奏,责成花茂在沿海设立东莞、大鹏二所。东莞所设于东晋南朝时期的宝安县城旧址(后称新安县,今为深圳市南头古城),大鹏所则在距东莞所120多里的大鹏岭(今深圳龙岗区大鹏镇),两所互为配合,联守广州之门户。
《寰宇通衢》编成了。朱元璋以舆地之广,不可无书记载,便命翰林儒臣以天下道里之数编类为书。洪武二十七年(1394)九月二十三日编成,赐名《寰宇通衢》。其方隅之目有八。东距辽东都司,陆行三千九百四十四里;自辽东东北至三万卫,三百六十四里,西极四川松番卫,陆行为五千五百六十里;西南距云南金齿,陆行为六千四百四十四里。南逾广东岩州,水陆兼行为六千六百五十五里。东南至福建漳州府,水陆兼行为三千五百二十五里。北至北平大宁卫,为三千六百二十四里,水陆兼行四千四百二十五里。西北至陕西甘肃为五千零五十里,水陆兼行为六千七百二十里。时天下道里纵一万九百里,横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不包括四夷之驿。
在这一年(1394年),厦门城竣工。
在这一年(1394年),置东莞(南头)守御千户所,隶属南海卫。
在这一年(1394年),置东莞(大鹏)守御千户所,隶属南海卫。
在这一年(1394年)南头古城始建。
在这一年(1394年)深圳东山寺始建。
而我们关于大鹏所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将军大婚
今日的所城有点红,斑驳的城门竟然挂上了喜庆的红灯笼。一条红毯也铺到了内城。
内城的刘钟将军府,敲锣打鼓,好不热闹。并不宽敞的将军府邸人来人往,出席婚宴的将士们个个喜气洋洋,他们由衷地为自己的刘钟将军感到高兴。
“一拜天地!”随着司仪的一声吆喝。
只见大厅正中供奉着祖先排位,两旁太师椅上端坐着两位慈祥的老人。
“二拜高堂!”新人听到司仪吆喝后立马恭恭敬敬拜向父母方向。
“夫妻对拜!”新人开始行跪拜之理。旁边的亲朋兴高采烈地将新浪和新娘的头按在一起。好不热闹。
“礼毕!送入洞房!”司仪最后一声吆喝,意味着大婚已经顺利完成。
正当人们兴高采烈地目送新娘进入新房时。
忽然!城外传来一阵隆隆的战鼓声。
“报—”立马有士兵来报送“海面有数艘倭寇船只向所城方向驶来!”
“众将士听令!”身材魁梧,玉树临风,不怒自威的新郎官刘钟将军已经褪下新郎红装,“随我出战!让这帮倭寇有来无回!”
“得令!”众将士听令后一声怒吼。犹如洪钟一般,响彻天际。
此时已经到了大明嘉靖一朝。随着民生的凋敝,东南沿海的倭寇愈演愈烈。
倭寇,是指13世纪到16世纪左右侵略朝鲜、中国沿海各地和南洋的日本海盗集团的泛称,除沿海劫掠以外主要从事中日走私贸易,因中国古籍称日本为倭国,故称倭寇。
倭寇初时仅为九州沿海一带的名主、庄官等阶层及失业人民,14世纪初,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在长期战乱中失败的南朝封建主组织武士劫掠中国与朝鲜沿海地区。晚清时期,在光绪皇帝的上谕中,大量使用“倭寇”指称日军,衍生出倭军、倭兵、倭炮、倭廷等词。
洪武时起,明朝致力于加强海防,永乐十七年(1419年)明军于辽东望海埚全歼来侵之倭,此后海防较为平静。嘉靖以后,日本进入战国时代,在封建诸侯支持下,日本海盗与中国海盗王直、徐海等勾结一起,在江浙、福建沿海攻掠乡镇城邑,明朝东南倭患大起。明廷多次委派官吏经营海防,因朝政腐败而难有成效。嘉靖后期将领戚继光,俞大猷等先后平定江浙、福建、广东倭寇海盗,倭患始平。
明朝建立后,尚有张士诚等南方的残余势力以及沿海走私商与日本海贼合作,以日本一些岛屿为基地,在中国和朝鲜沿海进行侵扰。
明朝建国后,东南沿海一带凭借着地理位置和原有的基础,农业、手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也日益繁荣起来。正德年间,私人海外贸易开始得到发展。到嘉靖时期,私人海外贸易形成大规模,达到非常繁荣的程度。利润上的巨大差距,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各地形成了许多私人海上贸易集团。但面对严峻的东南海疆形势,明开始实行长期的海禁政策,明初朱元璋即颁布了“片板不许下海”,严禁私人海外贸易。
朱元璋称帝后,连续派使者到日本,以恢复两国关系,但由于日本处于分裂对抗状态,几次派使毫无结果,倭寇侵扰日渐繁复。北起山东,南到福建,到处受到劫掠。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北朝统一日本。南朝的武士、失意政客和浪人失去了依托,于是流落海上,盘踞海岛,不时侵扰中国沿海,造成洪武末年日渐炽盛的倭患。
统一日本的足利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希望肃清南朝的残余势力,打击海上盗贼,同时也想发展与明朝的贸易,获取丰厚的利益。于是,两国恢复了关系。明成祖时,双方建立了勘合贸易关系,明朝给予足利幕府贸易凭证,即勘合,日本方面凭勘合来中国进贡,进行贸易。明朝发展与日本的关系,主要为了消除倭寇对中国沿海地区的侵扰,足利幕府也积极剿捕倭寇。在足利义满死后,其子足利义持改变政策,双方勘合贸易中断,日本不再剿捕倭寇,足利义满时期稍有收敛的倭寇劫掠又在中国沿海一带蔓延开来。
其后,在足利义教时期,中日勘合贸易得以恢复。成化三年,即日本应仁元年(1467年),日本进入战国时代,足利幕府衰弱,勘合贸易制度遭到破坏,一些守护大名为了争得与明朝贸易的权力,抢夺勘合,没有贸易勘合的大名便进行海盗活动,嘉靖中叶以后,中日勘合贸易完全断绝,倭寇侵扰日益严重。
嘉靖初年(1521年)以后,明王朝借口宁波“争贡事件”,下令严禁造违式大船,凡是属于违禁海船的尽数毁掉,规定“自后沿海军民,私与贼市,其邻舍不举者连坐”,企图断绝一切海上联系和贸易往来。然而,到嘉靖二十年(1540年)后,反而出现了“禁越严而寇越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私人海外贸易规模反而更大,“倭寇”在东南沿海迅速泛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