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刺杀
“不说这些烦心事儿了,来,来,来,陪我喝几杯!”秦风拿着金德曼让人送来的美酒,倒了两杯,顿时,空气飘散着一股浓郁的酒香,秦风喉咙动了动,不由赞道:“好酒!”
“酒鬼!”玄冰见秦风自斟自酌,忍不住写了两字。
“哈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秦风大笑一声,拍开坛口的封泥,猛灌一口,摇头晃脑地评了半晌,高声喝道:“一醉江湖十春,焉得书剑解红尘!好酒好酒!”
不多时,秦风便有些酒不醉人人自醉了,忽而豪情大放:“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忽而忧郁忧伤:“一樽相别酒,千里独归人!”
忽而气沉若渊:“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忽而浪迹形骸:“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不胜人生一场醉!”
人借酒意,酒催人醉!
铿锵有力,低沉沧桑的歌声蓦然响起。
江湖笑,恩怨了,人过招,笑藏刀。
红尘笑,笑寂寥,心高,到不了。
歌声一出,玄冰神情肃然一整,她实在没想到,像秦风这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居然能唱出这种萧瑟的歌声。
明月照,迢迢,人会老,心不老。
爱不到,放不掉,忘不了,你的好。
寂寞透着无限柔情,牵动起内心最深处的琴弦,每个人的面前都仿佛展开了一张画卷,壮志未酬的英雄,策马纵横天下,为的只是自己最心爱的女人。
看似花非花雾非雾,滔滔江水留不住。
一身豪情壮志铁傲骨,原来英雄是孤独。
玄冰心头蓦然一酸,险些滴下泪来。望着秦风那并不宽大的背影,仿佛看到了天下间最孤独的人。
你在孤独什么?论亲情,你身边严父慈母相伴,更有一个四位妻子对你关怀备至。
论资质,你小小年纪已登武将之巅峰,日后这片大地是你纵马驰骋的花园。论才华,你更是天下无双,被天下人誉为坛宗师,书法圣手。你到底在孤独什么?为什么这豪情万丈的歌声尽透着一股让人心酸的凄凉?
江湖笑,爱逍,琴或箫,酒来倒。
仰天笑,全忘掉,潇洒如风轻飘飘!
苍劲的歌声穿透了空间的阻碍,传出老远。独立的跨院外,一个身穿蓝衣,婀娜多姿的女子,静静地站在夜幕,一双美眸凝视着歌声传来的方向,周旁狂风不断,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这萧瑟落寞的歌声。
没人知道她在那站了多久,直到歌声渐渐消失,她才从那种忘我的心境脱离出来,低着脑袋喃喃道:“想不到他能唱出这等歌声,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背后传来了脚步声,一个娇嫩的声音开口问道:“姐姐,你在这站着干什么?”
金德曼转过身来,看到金胜曼巧笑倩兮地站在自己身旁,脸不由一红,轻声道:“国内局势糜烂不堪,而我却半点忙都帮不,心浮气躁,想来找秦大将军问问应对之良策。”
“姐姐,秦大将军不是已经答应我们,在天可汗面前说好话了么?”金胜曼脸色也是一黯,有些无奈何的说着。
“三盟从四面八方围攻而来,他们是打算灭我新罗啊!我不怕天朝不出面,担心我们撑不到那个时候。”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姐姐别多想了。要不,我们去问问秦大将军,看他可以良策,让我新罗度过难关。”
“不了。”金德曼道:“天色已晚,此时登门有些冒昧了。”
“也好。”金胜曼点点头,“我们一起回去吧。”
“走,回去。”看了灯火通明的房间,金德曼怅然若失。
一曲终了,屋内竟然变得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玄冰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此刻看起来疯疯癫癫的小男人,居然会生出这么多感慨,那双眼睛,时而闪过一两丝沧桑之意,他才多大?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经历世态炎凉,看透人心冷暖,发自内心肺腑的情感宣泄?
更有那许多精妙无的诗句不间断地从他口蹦跶出来,若是一两句,玄冰还怀疑是他以前所作,尽管自己没有听过。可是……自从他拿起酒坛开始,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那有些讨人厌,即便笑容也显得坏坏的男人,突然摇身一变成一个才华横溢的才子!
这些诗句,自己竟然一句也没曾听过。难道都是他有感而发?
天赐之才,果真是不同凡响。
想着想着,秦风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语气低沉,眼露嘲讽之意,缓缓吟道:“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龙盘根,春来我不先开口……”
声音陡然一顿,随即扭头朝道旁望去,阴森森地喝道:“哪个虫儿敢做声!”
一瞬间,如山岳崩塌一般的杀机从天而降!压得人大气都无法喘一口。
杀气腾腾,旁若无人,放眼天下,只我一人!
站在秦风身边的玄冰一双美眸在剧烈地抖动着,这杀机!这杀气!宛若实质一般浓郁,竟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凝滞了。
玄冰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这凛冽无的杀气,竟然还带有一股让人胆战心惊的森冷气息,这股气息仿佛是死神的召唤。
“嗖!”地一声,不知何时,一把寒光闪烁的金针出现在了秦风的手,只见金光一闪,金针朝左边抛去。
“嗯!”一声轻吟,表示已经有人了针。
有埋伏?玄冰柳眉一凝!
“大将军,是我,王浩凯。”此时,门外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秦风神色为之一缓,前把门打了开来,那倒霉鬼不正是王浩凯么?
“你怎么来了?”秦风把他拉进了门。
王浩凯拭了一把冷汗,道:“大将军差点要了属下的命了。”玄冰美眸一震,赫然发现王浩凯的锁骨之下插着一枚金针,而那,正是秦风的杰作!
唐门暗器出手,快,狠,准!
飞刀胜在杀伤力强大,飞针胜在隐蔽。
如果秦风生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此刻,王浩凯是一具尸体了。
“王将军,你怎么来了?”秦风前,助王浩凯拔下了金针,不解询问。
“薛将军、楚将军不放心,便让末将在暗跟随。”王浩凯郁闷一笑道:“末将自以为做得十分隐秘,只是想不到还是让大将军给发现了。”
秦风知道这话有话,如实的道:“这个倒不用在意,你还是很强的,只是我更强而已。”
也许在外人看来,秦风这话说得有些自吹自擂,但他自己清楚,他说的是大实话。
如武侠小说的,全真七子名动江湖,人人敬仰,可是那战绩实在是弱得可怜。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济,实是对手不是东邪是西毒,再不然是西狂杨过、金轮法王,都是巅峰级别的人物。
输了,一点也不怪。
王浩凯对于秦风那番话也无多大感触,他确实能知道对方那一身难以匹敌的神勇。
秦风道:“我的耳朵常人灵敏许多,像这种安静的夜里,但凡十丈之外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听觉。”
王浩凯这才恍然,笑道:“原来如此。看大将军在这儿逍遥自在,看来末将等担心是多余的了。”
一语双方的话,让玄冰露出了娇艳欲滴的表情。
异样的情绪在胸荡漾。
“王将军你来得正是时候,事态有事,你传我将令,令薛仁贵、楚将军于后天提前行动,不得有误。”
“喏!”王浩凯也不问缘由,悄悄的消失在夜幕之。
“渊盖苏所惧者是乙支德,高建武等酒囊饭袋,根本无足威胁到他,乙支德只有死了,渊盖苏才无后顾之忧的进攻新罗,新罗才芨芨可危的向我大唐求助。如此,我们有干涉海东三国的借口了。乙支德必须得死。”秦风嘿嘿一笑,
玄冰这时也才反应了过来,通过秦风之前的一大堆分析,她也醒悟了过来,半岛打得越乱,才越符合大唐的利益。
要动手了么?
玄冰精神震奋。
“不,在除掉了乙支德之前,有个人必须得死。”
“谁?”
“国内城里还有八千兵马,还有什么狗屁虎将李子成,这个李子成也算是个人物,他是高建武的亲信,也是国内城的守将,想要拿下国内城,必须把国内搅乱。”秦风顿了顿,对玄冰说道:“你在高句丽生活过不短的时间,你知道这个人吧?”
玄冰点了点头。
“明天看你发挥了,需不需要我帮忙?”
玄冰转身走进了内室,酷酷留下了柔美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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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往一样,李子成与儿子李成晚和二十多个亲随,策骑返回府第。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小巷,给他带来异常的安详。
当年隋朝来袭,李子成作为无权无势渔夫的儿子,强制被抓入军充当死士。毫无武艺的他,凭借一身过人的体魄,顽强的求生(欲)望任是在尸山血海磨练出了超凡的武技,一步步爬了现在的位子,甚至受到了高丽王的接见,因身的刀枪箭伤有一百多处,高丽王亲热的呼他为不死虎。
但如今这头不死虎已经没有了猛虎应有的霸道,霸气!
从尸山血海走出的他,已经沉(沦)在得来不易的和平了。
每天做的是千篇一律的练兵回家,回家练兵,对于这种枯燥的日子,非但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充满了向往,希望一辈子如此下去。
二十余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时值黄昏时分,街行人熙来攘往,都是准备回家出城的百姓。赶路的骡车,要呼喝路人让开,才得通过。当然路人一见李子成等的声势,自要让开一条道路。
李子成与李成晚一边谈笑,一边缓缓前进。
在道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先前行的两个亲随,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高喝让路。
赶车人拉动缰绳,做出一副转弯的架势,两匹马却莫名的失控狂奔,直冲李子成而去。
李子成、李成晚等二十余人怒骂连连,匆忙间四散开来。
赶车人突地一声娇喝,左脚踏在左边的空马,身形倏地弹起,箭矢一样向李子成射去。
李成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反应更在父亲之,一夹马腹,健马前奔,长剑乘势向前直刺。
李子成亦不愧不死虎,反应也是迅捷,手长剑出鞘,由左侧配合着儿子斜攻而。
其他亲随反应慢了一步,一时被挡在外围,插不手。
赶车人手长剑银光闪烁,瞬间两声轻响传来,一剑先把李成晚的长剑震开,跟着另一把剑和李子成的轻剑绞击在一起。不退反进,藉双剑双交之力,一个前翻,飞临李子成头顶的空。
李子成、李成晚只觉得眼前人影一闪而过,瞬间失去了刺客的踪迹。
听得四周惊呼传来,李子成心知不妥,感觉头顶一凉,一支长剑从顶心直插而下,不及惨叫,一命呜呼。
李成晚目眦欲裂,正欲死斗报仇。
在空的刺客灵活的犹如狸猫,一脚踩在路人肩,侧跃在道旁的民房瓦顶,身形一闪不见。
整件事前后不过瞬息之间,李子成这只不死虎变为一只死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