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处天地之南,一年四季酷热难当,故而衣着简单,很多人却误认为她们放荡,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苗人的文化,苗疆文化与中原一样源远流长,他们的始祖是被黄帝赶出中原的魔帝蚩尤,苗人裙摆上都绣着三条线,三条线分别是指河水、长江、乌江,以纪念先祖千辛万苦、不辞艰辛跨过三条大河而到那里安家落户的意思。他们纪念先人的方始与我们不同,用他们的说法就是把祖先的功过往经历绣在自己的身上,以示不忘祖先。至于说他们野蛮不通文化就更说不过去了。你想啊!三国时期,苗疆归于蜀国,是诸葛孔明大力开发的地方,孔明为了从精神上控制苗疆,不断的兴建汉学,让苗疆的孩子和汉家子弟一起学习汉文化,所以说,他们的文化水平并不会太弱,他们言行直爽,比我汉人更加注重承诺,他们和汉人不同的地方就是说话直接,喜欢玩闹,很多时候会让人误解而已。苗疆的苗药效果奇佳,丝毫不弱于中原。”
说到苗疆,秦风是涛涛不绝。
前世他非常喜欢默山秀水,因为在高度工业化的时代,那里由于地形偏僻险要、无矿产资源,使得当地是全国唯一能够保持着自然风光、青山绿水的地方。
前辈子的时候,他的一个战友和他一样来自贵州,他和那个战友为了给老家的祖先证明清白,愣是搞到一些苗族的典籍,通过翻译,大家才弄明了事实的真相。
那个战友,平时沉默寡言,和打成一片的战友们相比,显得格格不入,但是,他用自己的生命赢得所有的尊敬,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用自己的牺牲换取了战友们的生,对于这样的人,秦风十分尊敬,出于对战友的怀念,故而有了这么一大堆解释。
“因为苗疆的环境恶劣、猛兽出没,当地的百姓不分男女,都有着强健的体魄,刚强的意志,那里的男人与北方游牧民族一样,争强好胜、好勇斗狠,他们的节日庆典与北方游牧民族一样,就是比勇猛,故而,那里的男性从小就被父母长辈培养起来。三国时期,诸葛亮在征服南中后,利用当地少数民族兵源,建立了一支劲旅,名叫无当飞军,无当飞军身披铁甲,能翻山越岭,善于使用弓弩和毒箭,因为有兵械扎马钉和弩箭及地利把握力,非常精于防守作战。中原人害怕的穷山恶水,到他们手中则是天然的乐园,具我所知,高丽的地形地貌与苗疆极度相似,不利大军展开作集团战,杨广三征高丽,貌似就是让高丽的地形给拖死的。”
“你是说……”李世民眼睛一闪一闪的,到这儿,他已经完全明白秦风的意思了。
秦风笑道:“您想的没错,中原地势平坦,士兵不适应在恶劣的环境作战,那我们何不学学诸葛孔明,建立一支由苗人组成的专门用来对付高丽的劲旅呢?”
李世民笑道:“自古以来,苗疆不服王化,并以村落、寨子的方式对抗朝廷,朕认为他们不服王化的原因有三,其一,是汉族官员不了解他们的特性,对他们的习俗信仰加以鄙视并妄加指责,这种行径要是放在中原,那就是侮辱人的先祖,也难怪人家反抗了;其二、是历朝历代没有将他们当作自己人而加以防备、加以欺压,吃过太多的亏,故而苗疆人对汉人及中原王朝怀有很深的戒备;其三、是历朝历代的官员没有给他们带去实实在在的改变,故而,对王朝的更迭他们毫不在意。你说到无当飞军,朕也想起来了,蜀汉后期的兵源全部来自苗疆,邓艾进蜀时,蜀汉人心惶惶,各自考虑出路,唯有姜维率领的那支军队战斗到最后的一兵一卒,可以说,他们一旦认可了某个人,某个政权,就会用生命去战斗到最后一刻。那如何获取他们的忠诚呢?纵观诸葛孔明的作为,无外乎三点,首先尊重,尊重他们的习俗信仰;其次是认同,认同他们是其中之一;再次是一视同仁,让他们感受到一模一样的政令。人的信仰可以不同文化可以不同语言可以不同,但是,当你全心全意对待一个人的时候,他是能够感受得了的。”
“建立类似于无当飞军的军队,既能增加兵源增加军队的战斗力,又能让苗疆了解朝廷的政令,如果朝廷对士兵一视同仁,待他们回去后肯定会散播朝廷政令的种种好处,久而久之,将再无苗汉之分。朕认为这种方式不但适用于苗疆,也适用于天下百族。”
李世民说着说着,自己却也未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先手舞足蹈了起来。
听着李世民的设想,看着已经陷入狂喜中的大唐皇帝,秦风露出了由衷的敬佩。在后世,民族大一统的思想理念、执行方案不就是这么来的么?求同存异,往往会带来难以言喻的好处,他相信要真的这么做了,百年后,还有没有其他民族还是尚是两可,毕竟,汉文化太强悍了,纵观华夏史,被全部汉化而忘却本源的少数民族大有所在,就算到了21世纪,虽然大家的身份证上写着不同的民族,但除了藏人、蒙人、维吾尔族人等几个有限的民族,其他民族的人与汉族已经毫无差别。汉文化的兼容性、包容性、吞噬性太强悍了,共和国只成立了几十年的时间,就得为拯救少数民族文化而伤透脑筋,由此可见,如果一旦实行这样的政令,未来的大唐将会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
地域一统,人心一统,文化一统。
看着喜笑颜开的李世民,心中暗忖:“大唐有如此皇帝,何愁大唐不能威震四海。”
秦风深深一拜,高声道:“您举一反三,小子佩服。”
李世民一脸的愉悦,忙上前扶起秦风,“哈哈,多礼了,更何况这终究是你的注意,朕所作的无非是稍加改良而已。若算功劳,贤侄最少也占八成。”
“你们,又说起国家大事来了。”见两人相互吹嘘,长乐公主一脸不爽的神色。
呃?
李世民与秦风相互一瞧,不由得尴尬而笑,确实,两人每次谈话的时候,总是会跑题跑得远远的。没办法,秦风的鬼点子太多,也太吸引人了。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问道:“盅的来来朕大概明白了,照你这么一说,蛊虫不应该害无辜的人啊?那皇后怎么会……”
“蛊和毒其实一样,时间长了就会流传开来,心怀歹毒之人学了,就会用来害人,不要说苗人了,就说我们汉人,还不是有一大堆背弃祖宗的汉奸在给突厥人出谋划策?所以说,不能一竿子打落一船人,不能因为几个败类而否定一个民族。”
长乐公主问道:“秦大哥,你对苗疆事这么熟悉,你是不是有什么预防蛊的办法?”
“不是苗女用生命精元喂养的蛊我有办法,若是苗女的蛊那我也无计可施了,这些用来害人的蛊虫是在体外养的,不像****,哦,****就是苗女的蛊。”解释了一句,秦风继承道:“就像这次用来害皇后的盅,就是体外培养的,蛊虫怕光、怕热,平日里你只需佩带雄黄、艾草,普通的蛊根本不敢近身,至于中了没有携带巨毒蛊药只须吃酸的就可解除蛊毒。”
“这么简单?”李世民父女,一幅难以置信的模样。
“万法归宗,越是简单的东西越蕴含着天地至理,隐藏着人所未知的奥妙,我问你,为什么太阳每天都会东升西落?为什么月有阴晴圆缺?”
“……”李世民给噎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秦风笑道:“回答不上来了吧。所以说,越简单越常见的东西,越让人无法理解个中缘由。”
关于吃酸解蛊一事,秦风是深有体会的。
因为他有一族叔就真真实实的中过蛊。
那位族叔的母亲来自相邻的乡镇(这个当然是作者的记忆了,至于具体的地名就不便透露了,呵呵……若是同乡见到此章,应该知道其地址。),那个乡镇在20末世纪了还保留着种蛊秘术,他们一般不会用来害人,当有客人来的时候,他们在吃饭的时候,首先会摆上比泥水还浑浊的酒水,若是客人喝了就会没事,若是客人不动,他们就会换清澈如水的酒浆,要是喝了这清澈的酒,嘿嘿,如果没有及时吃酸的,唯一的下场就是死路一条。
20世纪末的时候,那个村落有种说法:要是一年内没有害死多少个人,来年的庄稼就长得不好。于是,一些挑货郎就是他们下手的对象,不但凑到数字,而且还赚得挑货郎的货物。
其叔结婚之际,亲自去外婆家请亲戚吃喜酒,其新舅母未识其甥,蛊之!返至家中毒发,其父怒斥其母,责其害儿,其母灌子酸汤,醒之,其中上吐下泄,污物尽是双头蛇!后,两边老死不相往来。
至21世纪,该村落还是当地闻名丧胆之所。
附近周边人,无敢上门吃喝。
然则,该村少女亭亭,能歌善舞、美不胜收,几尽集该县美女于一起。
附近周边却畏若蛇蝎,白白便宜几多无知外地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