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无肆绝对是世间最无法让人琢磨的男人之一。
为完成任务,他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一切手段。
为给恋人报仇雪恨,他能把怒火撒在叶心伤身上,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
但在得知真相,知道是恋人背叛了他的信仰后,却能在痛苦中,做出他认为是对的选择。
廖无肆那么深爱着谢小雯,后者自然也很了解他。
在看到廖无肆忽然露出温柔的笑意后,谢小雯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你要杀我。”
“我没有别的选择。”
廖无肆的笑容,更加迷人,甚至还带着一抹晚霞般的明媚,但含笑的眼神,却死死盯着谢小雯的脖子。
“等等。”
谢小雯后退了一步。
廖无肆接着跟进,缓缓说道:“你要说了?”
“不,我不会说,因为我的秘密,是死也不能说出来的。”
谢小雯摇了摇头,抬手解开了运动衫领口的扣子:“我也已经做好了死在你手里的准备。能够死在你手里,这是我最好的宿命。不过在临死前,我想做件事。”
廖无肆好像没看到谢小雯开始脱衣服的动作,笑眯眯的问道:“什么事?”
“我要把自己交给你,在临死前——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男人,我只能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不能被你饶恕的,可我想在临死前,成为你的女人,算作是辜负你爱我的补偿,请不要拒绝,不要拒绝一个临死之人的最后要求。”
谢小雯说着话时,已经除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
盛夏的正午,阳光炙热,洒在谢小雯健康的身躯上。
周围,有很多垃圾,苍蝇轰轰的飞,难闻的味道让人无法忍受。
前面这栋老式楼房的居民,深受这个垃圾场之苦,所以后窗从不打开,也都挂着窗帘。
当前是正午,夏日最热的时分,更不会有人想到,会有一个身材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要在这么肮脏的地方死去,死前要把她自己交给那个深爱着她的男人。
老王头也没想到。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王头,从年轻时就特别怕热,所以盛夏到来后的正午时分,他从来不出门。
不过,总是憋在家里对身心也没多大好处,所以每当午饭后,他都会来到后窗前,拉开窗帘眺望一下远方——只要忽略楼下的垃圾场,远处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
老王头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正要忽略下面的垃圾场时,目光却又落了下去,然后嘴巴张开,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看到,在他家后面那个连狗都不愿意去的垃圾场内,竟然有对年轻的男女,在垃圾池沿上办事。
汉语无疑是世间最为深奥的,就拿‘办事’这个词语来说吧,本意是‘正在做某项事情,或者工作’,可在有时候,却是代表着一对男女,在做该在洞房花烛夜才能做的甜蜜事儿。
老王头傻乎乎的看着那边,足足有十几分钟没有挪动下眼珠子,直到他羊的那只老猫喵呜一声跳到窗台上时,他才豁然惊醒,随叫放下窗帘,恨恨的低声骂道:“伤风败俗,绝对的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没素质,就算是那个啥,也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啊。唉,大白天的,还是在臭烘烘的垃圾场内,真是——真是伤风败俗啊!”
老王头恨恨的骂着,走回沙发上前打开了电视,找到他最喜欢的京剧频道,开始看一场《智取威虎山》选段。
《智取威虎山》,是老王头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以往要是电视里播放时,他就会手舞足蹈的,跟着里面一起唱:“全不顾江湖中"义"字当先,座山雕嗳,他怎么不讲义气……”
可是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王头再也没有了跟唱的兴趣,如坐针毡的看了几分钟,又瞥了眼那只好像睡着了的老猫,鬼使神差般的走到了窗前,拉开窗帘往下看去。
然后就再次大吃一惊。
下面垃圾场内的那个女孩子已经不见了,只留下那个年轻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肋下却在流血,鲜红的血从他捂着肋下的手指缝内钻出来,他却好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而是在那儿无声的嘶笑着,笑的样子很吓人。
“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这孩子怎么受伤了?那女孩子呢?去哪儿了?他不会死在这儿吧,要不要打电话报警——算了吧,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唉,真是奇怪。”
老王头重重叹了口气后,有些失望的放下了窗帘。
——
高飞这半年的经历,绝对能写成一部小说。
小说情节绝对称得上是跌宕起伏,意外频出,既有现代因素,也有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还有匪夷所思的发展线路,最重要的是期间不缺少美女,帅哥这两大主要因素。
身为大魔头的安归王,也正也邪的楼兰女王,无疑是这个故事中的绝对女主。
甚至在有那么有颗,王晨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安归王:误伤高飞,却又化身为他,替他尽心尽力的做事,更为援救他的红颜知己,万里迢迢赶去岭南送死。
当然了,王晨只是希望自己是安归王而已,不过她才不愿意成为真正的安归王,毕竟没有哪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喜欢出家的。
高飞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讲完了他在这半年中的经历,不过有些事却没有说,因为没必要说。
比方今儿发生的这一切,他认出了黄龙。
女人总是喜欢浪漫的这个特点,或者是缺陷,王晨也有。
安归王这个‘角色’,深深吸引了她:“那么你说,安归王真会出家吗?”
“差不多吧,其实我和她也不是很熟悉。”
高飞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王晨沉默,很久后才低声问:“如果有一天,安归王知道你们之间其实并没有那层血缘关系,她回来找你的话,你会怎么办?”
“不知道。”
高飞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不想骗你,因为你现在是我老婆,两口子要想好好过日子,必须得相互信任才行。”
“嗯,你说的有道理。”
王晨笑了,柔岔开了话题:“你这次回来,还去见高老爷子吗?”
高飞眨巴了下眼睛:“没必要了吧?无论是谁替我迎娶了你,他都完成了他对高飞的承诺。”
王晨日有所思,歪着下巴看着高飞:“你真……真甘心和我过一辈子?”
不等高飞说什么,王晨继续说:“你得知道,我没有沈银冰漂亮,也没她能干,更没有安归王对你的一番深情。还有,那个神秘的楼兰王,她好像也不想你有个老婆吧?”
高飞点上一颗烟,吸了口问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做,你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
王晨茫然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你身边优秀的女人太多,我感觉我无法牢牢拥有你,所以——我现在很怕。高飞,也许,也许我们长不了的。毕竟我和你的感情,没有你和她们那样深厚。”
见王晨钻进牛角尖,高飞就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白搭了,索性不再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王晨连忙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洗澡,从岭南回来后,还没有洗澡。”
“哦。”
王晨这才松了口气,走向二楼:“我去给你拿衣服。”
王晨的卧室衣柜里,有好多高飞的衣服。
当然了,这些衣服都是她给刘小龙‘买下’的,不过高飞和刘小龙的身材差不多,应该可以合适。
王晨抱着全套的衣服走出卧室时,浴室内已经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
“我把你的衣服放沙发上了,你自己出来拿。”
王晨把衣服放在沙发上,冲衣服那儿喊了一句,转身要走回卧室时,却没有听到高飞答应。
他在洗澡,哗啦啦的水声,让他无法听到外面的声音。
王晨犹豫了下,抬头看向窗外的天上看去。
今天京华的天气格外好,有很久不见的蓝色,甚至还有几朵白云飘在天边。
盛夏的正午,总是会让人们昏昏欲睡,不过却总能特别撩起某种压在心底深处的冲动——王晨忽然咬了下唇儿,弯腰抱起了衣服,甩掉鞋子,赤着脚慢慢走向了浴室门口。
她的脸,为什么会这样红?
就像花儿。
她的身子,为什么会发抖?
就像风中的杨柳枝。
为什么?
哦,因为她是高飞明媒正娶的妻子,地球人都知道。
陈果果也知道。
王晨就是她替高飞选择的妻子。
当初高老爷子在询问她时,她只需摇摇头,王晨这辈子都别想嫁给高飞。
可王晨现在却已经成为了高家的孙媳妇,就是陈果果轻点了一下头。
自己随意的点了下脑袋,竟然会改变了别的女人一生——这的确是个让人值得骄傲的事儿。
不过陈果果现在没有丝毫骄傲的意思,甚至都害怕再想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和这个名字。
她,竟然是高飞的亲亲小表姨。
这还不算,主要是他们之间有了那层关系,是她主动的。
伟大而骄傲的安归王,无法承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尽管她母亲上官风铃一再开导她说,她和高飞之间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样近。
但她却清楚,那只是母亲在安慰她罢了。
要不然,当初上官风铃在得知她和高飞有了那层关系后,会脸色灰白的说什么孽障,孽缘?
逃离这个世界,甩开这段孽缘,是安归王必须选择的道路。
出家,当一个与青灯古佛相伴的尼姑,是安归王当前唯一的选择。
也许,就算是成了尼姑,安归王也不会忘记这些,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母亲已经长眠,高飞已经伤愈复出,传承两千年的安归教随着她的隐退而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她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泰国,号称万佛之国。
只要你想出家,在这儿总能找到最适合你的院庙,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找到满意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