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归王闭眼等待‘回家’的那一刻来临时,一声枪声穿透了雨打芭蕉扇的声音,传进了她耳朵中,让她下意识的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双膝跪在她面前,双手举刀准备送她‘回家’的黑影,身子猛地一颤,随即缓缓向后栽倒,刀子落在了他自己身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空气中的血腥味道,越加的强烈了一些。
“是谁在开枪?廖无肆吗?”
安归王嘴角带着一丝讥讽,心想:廖无肆还真会把握完成任务的时机,这的确是个妙人儿。
不过,当一个娇小的身影,受惊的兔子那样,从旁边灌木丛内跑出来后,安归王才知道她想错了。
来人不是廖无肆。
竟然是颜红——冀南北山集团的副总,颜红。
一道及时亮起的闪电,让安归王认出了颜红。
安归王只知道红姐是沈总的后娘,和她所扮演的高飞很熟悉,甚至有些让人怀疑的亲密,却不知道俩人之间,曾经发生过那种最为亲密的关系。
所以呢,看到颜红忽然天降神兵般的出现在这儿后,安归王先是一楞,随即猛地明白了什么:这个外表娇小的小女人,和高飞的关系绝对不一般,要不然她怎么会来这儿?
安归王不知道颜红是怎么来岭南的,凭着她那点小本事和胆量,又是怎么跑来群山起伏的密林中,并躲过那么多凶险的。
但这些已经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颜红来了。
“她是不是会很失望,在知道我不是高飞后。”
安归王看着小心翼翼走过来的红姐,忽然很想笑,哭着笑。
边哭,边笑。
“高飞,你不要紧吧?”
红姐窜出灌木丛后停步,左右看了一眼,才小心翼翼的绕过几具尸体来到安归王面前,单膝跪地费力的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我、我不要紧。”
其实现在安归王已经真的支撑不住了,但她却不愿意在从没有看起过的颜红面前,表现的那样软弱,故意挺了下胸膛。
“不要紧就好,这就好。”
红姐松了口气,随即眉飞色舞,语气中全是得意:“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红姐我在莽莽群山中躲藏、寻觅你很久了,没想到会在你最危险的时刻,忽然出现在你面前。这绝对是天意,天意呀——这个老太太是谁,你朋友吗?”
她是刚来,她不知道我是假扮高飞的安归王,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我妈是谁?
安归王目光闪动了下,正要骄傲的告诉颜红,说这个老太太不是她朋友,而是她的妈妈时,眼前却猛地一黑,昏死了过去。
在此之前,因为痛恨上官风铃(没有早点告诉她真实的身世,结果才使她和自己的表外甥有了那肮脏的关系),安归王真的不想认这个母亲。
可上官风铃用她比海还要深的母爱,彻底感化了她,让她觉得她此前怪罪母亲,是多么的愚蠢,是一种没有人性的犯罪。
假如上官风铃不死,安归王宁愿为她做任何事,哪怕装做三岁小女孩,每天腻在她膝边喊妈妈——子欲养而亲不在,这绝对是世间最让人后悔、而痛心的事。
更何况,在伤口感染,发高烧的情况下,安归王支撑了太久,尤其是刚才闭目等死时,支撑的太累了,累得不想再活下去。
可颜红在最关键时刻来了,安归王全身的神经、意志力很自然的松懈,随即就昏死过去,这也是很正常的。
她在临昏死过去时,曾经听到颜红高声叫她的名字:“高飞,高飞……”
发觉安归王只是昏迷过去,并不是死了后,红姐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随即站起身,费力的把她背在了身上,然后捞起一把枪挂在了脖子上。
颜红是第一次开枪杀人,却不是第一次使用枪械:在很多年前被组织上派去接近苏北山之前,她就曾经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只是这些年从没有机会动枪罢了。
幸好她还知道冲锋枪怎么用,这才在关键时刻一枪放倒了那个黑影。
背负着比自己高大佷多的安归王,脖子上还挂着把重达几公斤的微冲,在那儿晃呀晃的,让颜红看起来更加娇弱不堪,好像随时都会摔倒在地上。
她没有摔倒——连老天爷都在惊讶,这个小女人哪儿来的这么大力气,背着安归王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去。
这儿,距离争差那边已经不远了,最多走到天亮,就能赶过去。
红姐的鞋子早就跑掉了,她两只白白的小脚丫,也早就被丛林荆棘给划的惨不忍睹,而且她身材娇小,背负着安归王这个‘大个子’,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前行,无疑是相当困难的。
困难也许还是在其次。
最关键的问题是,颜红知道还有佷多诛杀高飞的人,指不定会在哪一刻冒出来,连她也毫不客气的干掉。
把高飞背出丛林,这对红姐来说,也许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她没有丝毫的犹豫,就这样蹒跚前行。
也许,在她进山之前,就想到了最糟糕的结局,所以她的心态很平和,走的虽然慢,却不曾停下脚步。
当那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背负着安归王慢慢走出视线中后,坐在她后方不远处一棵树上的廖无肆,若有所思的看着那边,脑子在飞快的转动着。
刚才上官风铃死拼四个黑影、终于死去、安归王安然受死时颜红忽然出现这些事儿,廖无肆居高临下通过红外线望远镜看的很清楚。
但是他始终没有动,哪怕他知道只要他出手,铁定会干掉安归王和颜红。
廖无肆不动手,不是因为他想放过安归王,而是觉得当前还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廖无肆从来都喜欢做那只在后的黄雀,不喜欢做螳螂。
在没搞懂这黑压压的雨林中,还潜伏着多少人之前,廖无肆知道忍耐才是最正确的,他可不想此时冒然杀出去,干掉那个小女人和安归王后,又被别人干掉。
懂得隐忍,以及不择手段,才是廖无肆能安然活到今天的最**宝。
廖无肆的谨慎,成就了他的今天。
不过假如他知道红姐真的只是单枪匹马,他一根小指头就能把这小女人给碾死的话,竟然还对她心生忌惮,会不会感到很丢人?
红姐不知道这些,她只是背负着安归王努力的向前走。
当初进入争差的群山里后,方向感很弱的红姐就迷路了,几次差点栽进无底洞内,出师未捷身先死——幸好她的运气不算坏,在听到不远处传来的枪声后(华夏军警双方追杀毒贩),及时找到了一个藏身点。
在丛林中,总是有太多的天然藏身点。
在来之前,红姐就像有诸葛亮附体那样,提前准备了足够的饮食。
正是靠这些饮食,颜红才藏在那个被灌木丛遮掩、内里干爽的山洞中,惶惶不安的等待战争完全结束。
夜晚,红姐是绝对不敢出来的,等到天亮后才想先回到伐南县县城,打听高飞的下落。
也许真是老天爷的安排,红姐就要爬出山洞闪人时,却看到了很多人。
这些人都穿着迷彩服,拿着杀人的枪械,围成一圈蹲在红姐藏匿的山洞下面,商量着什么——他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上方不远处的灌木丛后面,会有个小女人在那儿偷听他们的计划。
这些人在商量时,总是频频提到‘那个人’,并以这块区域为辐射点,撒开了一张很大的网。
从这些人的密谋中,除了没听出‘那个人’究竟是谁,红姐听到了佷多她能听懂的东西,知道她要是暴露行踪的话,肯定会遭到毒手的,所以不敢发出丝毫声息,只希望这些人赶紧滚蛋,她好抓紧离开这危险之地。
不过让红姐欲哭无泪的是,那些人在定好撒网杀人计划后,大部分的人都撤走了,却有四个人留在原地,好像老鼠那样,傻乎乎趴在灌木丛中,哪怕是下雨也不懂得找个避雨的地方,就在这儿等。
这四个人不走,红姐就无法走。
幸亏这个不大的山洞够隐蔽,红姐又带了足够的饮食,除了吃饭喝水放屁——时得小心不能发出声响外,别的到也没什么。
这四个人等啊等,红姐等啊等,等的花儿都谢了时,前方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枪声。
这四个人马上就离开埋伏地点,飞快的向那边冲了过去。
红姐却不敢动,就趴在洞口看着外面——安归王母女的出现。
借着闪电的亮光,红姐惊骇的发现,被一个老太太背着的人,竟然就是她要找的人:高飞!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看到高飞后,红姐想到了这句话,心中狂喜,却不敢动。
因为她很清楚,依着她可以忽略不计的武力值,这时候跑出去除了送死之外,根本没有别的用处。
她得等待机会,就像远远跟着安归王的廖无肆那样。
机会来了,在最后一个人要送安归王回家时,红姐已经偷偷的爬出了山洞,捡起了这些人扔掉的微冲,在最关键时刻,一枪放倒了最后那个人。
背负着比自己高大不少的安归王,颜红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
雨一直下,地上始终很滑,颜红在摔了三个倒时,才走出了不到三百米。
其实三百米在丛林中,也是很长的一段路了,但要是这个速度赶路,红姐要想背着安归王走出丛林,最少得需要十几个小时。
“唉,女人就是没用啊。”
再次摔倒在地上后,脖子里的冲锋枪也不知道摔到哪儿去了,红姐索性坐在地上,费力的把摔倒在一边的安归王揽在腿上,决定先休息一下再说。
“高——”
抬手擦了擦安归王的脸,红姐正要试着喊她几声时,却觉得后心猛地一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