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以来,安归王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哦,是生活在传说中的角色,没有谁知道谁是安归王,谁要是对谁是安归王而感兴趣,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死。
如果腾格尔一家因为对安归王大恩而感激,向四邻八舍炫耀的话,安归王不介意让他们一家人从世界上消失,她绝不能留下一点让人查到她踪迹的隐患。
杀掉自己的救命恩人来保全自己,安归王不是第一个做这件事的人,更不是最后一个。
当然了,安归王也不想杀人,尤其是在心情很不错的时候。
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愣愣盯着墙上那一抹金色阳光,安归王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心中特别安静,竟然希望时间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
醒来后盯着墙上的阳光发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安归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她。
可她以往却没有现在这种感觉,特充实,特留恋,让她生出一种活着真好的感慨。
安归王很清楚,她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皆因为怀中搂着一个男人的原因。
怀中男人那强有力的心跳,和坚实的身体,让她产生了这种莫名的幸福感。
尤其是想到她抱着他洗澡,替他按摩全身的穴位,来刺激他濒死的神经重新活跃过来时,某个部位的存在,使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都有了很大的波动,好几次竟然不知羞耻的,情不自禁的握住那东西,有种想据为己有的丢人念头。
看着墙上那一抹金色的阳光,安归王想到这儿时,浑身忽然轻轻颤了下,眼眸中闪过一抹杀意,但随后就消失了,脸颊上浮起了一丝羞红。
安归王从没有经历过人事,但这不代表她不懂得那是什么,更知道男人在睡梦中,那玩意有了明显变化是最正常的事情。
高飞当下绝对还留在梦中,这从他的呼吸和心跳中就能听出来。
安归王垂下眼帘,看向了高飞。
熟睡,或者说仍然处在深度昏迷中的高飞,就像一个孩子,脸色平静,紧紧抿着的嘴角却偏偏翘起一丝笑意,眼皮偶尔会滚动几下,仿佛马上就会醒来那样。
但安归王却知道他不会醒来。
最起码不会现在就醒来。
她知道,高飞为了保护他自己,强迫把他自己封闭在深度昏迷中,这样才能成功熬过更多时间——安归王知道这点,那是因为她也会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高飞嘴里那口氧气后不久,她就这样做了。
不过,她比高飞更能控制自己,所以才在被腾格尔从湖中捞上来时,才能及时醒来。
但高飞相比起她来说,还是差了太远,以至于脱险很久了,还沉睡在他自己的封闭空间内,迟迟无法醒来。
简单的来说,高飞现在就是一个生命迹象很正常的人,不过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了,只要他自己不开门出来,任由别人再怎么喊他,也是无济于事的。
可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门出来呢?
这得由他自己来决定,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辈子,哪怕是割下他下面那个硬邦邦的东西,他也不会醒来。
“唉,小子,我是不是该让你死在龌龊的美梦中?”
安归王轻轻咬了下嘴唇,左手又顺着高飞解释的雄膛,慢慢的下滑,一寸一寸的就像春蚕爬过桑叶。
心跳,骤然加剧,使她产生一种无法忍受的干渴感,本能的握住那个东西。
火烫的温度从她手心传来,使她白瓷般的皮肤瞬间泛起一层嫣红,眼神也迷离了起来,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低低的鼻音,抬腿跨在了他身上——就像一只被主人搂在怀中的猫儿那样,伸出粉嫩的舌尖,在他干净而结实的雄膛上轻吻了起来。
体温,越来越热,某种从心底腾起的冲动,也越来越强烈——她想吃了他。
“不行,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小子虽然救了我,可他终究是我的敌人,他死在我手中是必然的结果,我怎么可能会有把清白身子给他的荒唐?”
为了压制自己那种发狂的冲动,安归王张嘴,用她洁白整齐的小牙齿,在高飞雄前狠狠咬了一口,恨不得咬下一块肉来。
但在即将品尝到血渍的滋味时,她却又松开了,再次伸出舌尖轻舔了起来,就像一个小乞丐舍不得吃掉手中的冰激凌。
安归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最后索性猛地掀掉盖在身上的被子,坐了起来——她不想再克制自己,她是伟大的安归王,她有着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
要个男人,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大不了事后把他干掉。
世上,有谁会知道她曾经逆推过一个昏迷中的男人?
“姑姑,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就在安归王不顾一切的要‘吃掉’高飞时,一个稚嫩的同音从窗下响起。
安归王怵然一惊,抬手揪起脏兮兮的被子盖在身上,猛回头时,眼眸已经变成了荧色,带着浓浓的杀意!
双手捧着一个大碗的古柯达,被安归王瞬间爆发出来的杀意,吓得踉跄后退了一步,赶紧垂下了眼帘,吃吃的说:“姑、姑姑,我是来给你送吃的。”
说着,古柯达把那个大碗放在矮桌上,再也不敢看安归王一眼,转身逃了出去。
他今年才四岁,还不怎么懂得什么叫害怕。
可他刚才真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怕意,让他想到了今年开春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傍晚,抢了特伦鞋子穿的古柯达,被特伦追着刚跑到院门口打开门,就看到了一只野狼。
那只熬过一个冬天的野狼,实在受不了饥饿,这才跑到了镇上找吃的。
野狼走在空荡荡的街上,被饥饿折磨的浑身无力,正在四处寻找一点吃的时,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子,兴奋的它眼睛都变成了莹白色,正要扑上去把不知所措的孩子一口咬死时,一只弩箭却射穿了它的脑袋。
射死恶狼的是镇上的一个猎人,他救了古柯达,却不知道。
猎人只知道收获了一只狼,可以用它来换取最需要的美酒。
他更不知道,恶狼那吃人的眼神,会让一个小孩子终生难忘。
而古柯达,刚才就再次看到了那种凶残的眼神,这才吓得跑出了屋。
跑出屋后,古柯达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没事人似的去和特伦抢骨头了。
小孩子就这样,只要躲过危险后,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他却不知道,他刚才面对的安归王,要比开春看到的那只恶狼还要可怕!
恶狼最多只能咬死她自己,而安归王却有可能会杀掉他全家。
天真的古柯达,带着他全家在鬼门关上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
看着那一碗冒着热气的羊汤,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眼眸渐渐恢复了正常,低声自语道:“安归王什么时候这样善良了,竟然不忍杀掉一个小孩子了。”
被古柯达撞破后,安归王再也没有了刚才那心思,在高飞脸颊上莫了一把后,就拿起了衣服。
衣服被那日红兄弟俩人浆洗的很干净,看出来是用了心的,穿在身上很舒服,就连靴子也被火烘烤过,洒了香料。
穿好衣服后,安归王才想到她很饿,尤其是在面对一大碗浓浓的羊汤时。
“咕噔。”
安归王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迫不及待的走到小木桌前,端起了那晚羊汤。
本来,腾格尔是准备要把那两只野狼炖熟了给安归王的,后来觉得女神不该吃那种东西,再加上已经成为富户了,就让卓玛买了一只羊。
羊汤炖了几乎一个下午,汤汁发白,洒上孜然、胡椒粉等佐料后,味道喷香,最适合几天没有吃东西的人了。
如果是以前,就算腾格尔跪在地上请安归王喝他炖的羊汤,她也不会看一眼。
但现在,她却顾不得羊汤烫嘴,几分钟就把一大碗羊汤喝了个干净,更不会在意油腻。
“呃!”
舒适的打了个饱嗝后,安归王双手抄在宽大的袖口中(草原人习惯这样),慢吞吞的走出了屋子,来到了院中,抬头向西方看去。
西方远处的天际上,那一抹夕阳已经变成了金线,却把云彩映照的火一般红。
环形的湛蓝色苍穹,好像一个大大的水晶球,看上去是那样的迷人,使人感觉生活在童话世界中。
外蒙虽然穷,但环境却不是华夏这种发展中国家能比的。
如果内地人看到几十年前才能看到的这一幕后,肯定会升起和安归王一样的想法:搬个椅子坐下,尽情享受着这蓝天,白云,红霞,和金色的夕阳。
“你、你醒了?”
就在安归王为苍穹所着迷时,卓玛端着一个盆子从所谓的厨房中走了出来。
盆子里是满满的一盆羊排,冒着诱人的香气。
“嗯,醒了——给我来一点。”
看着盆子,安归王淡淡的点了点头,不等卓玛说什么,就转身走进了屋子里:“还有,再来一碗刚才那样的羊汤。”
对安归王的随意指使,卓玛没感觉丝毫不快,反而有了种莫名的自豪感,几分钟后,就把她所需要的东西,恭恭敬敬的端进了屋子里。
就在卓玛垂着头要退出去时,却听到女神般的女人说话了:“你丈夫,和孩子呢?”
卓玛不敢抬头,盯着脚尖小声回答:“腾格尔去镇上买东西了,他说那位先生的衣服太淡薄。孩子刚才还在的,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玩了。”
“哦,你出去吧。”
安归王淡淡点了点头,却在卓玛即将走出房门时又说:“记住,我不希望别人知道我在这儿,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