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星期三,早上法院一开门,王川便带着案卷走进了审判区,等着法官喊客户的名字。
就在王川进入法院后不久,骆小雨挽着他老公童孝先的胳膊走了过来。
王川也算是见识了,法庭上打得你死我活,不给房子和票子就不行,法庭下两口子恩恩爱爱(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真是一对奇葩!
很快王川和奇葩夫妻进了审判庭,这一次像上次一样,童孝先没有请律师,用骆女士的话讲,她老公可扣了,怕花钱。
一个四方大脸,一脸正气的中年男法官坐在上面问道:“上诉人,陈述你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法官,我的诉求和事实理由与上诉状一致。”童孝先熟练道。
“被上诉人答辩。”中年男法官道。
“法官,我们同意一审判决,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诉人应该旅行离婚协议。完毕!”王川简明扼要道。
“上诉人有新证据提交吗?”法官问道。
“没有!”童孝先道。
“被上诉人,你们有新证据要提交吗?”法官看向王川和骆小雨。
“没有!”王川道。
“上诉人,我问下。你们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不是你的真实意图,是为了应付你父母,你有证据吗?”法官问道。
“我父母给我出了证明。”童孝先说着将一份A4纸提交给了法官。
“上诉人,我刚才问你有没有新证据,你为什么说没有?”法官有些郁闷,说了没有新证据,结果突然拿出一份证明来,这算怎么回事啊!
“我忘了!”童孝先大咧咧道。
“上诉人,这份证据一审时你就应该提交。为什么二审才提交?”法官问道。
“一审时,我父母出国旅游了,走了大半个月才回来,没来得及提交。这是我父母的护照和登机牌,上面有时间。”童孝先早有准备,胸有成竹的拿出了签证和登机牌。
“被上诉人,质证!”法官看过护照和登机牌后道。
“法官,我们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均不予认可。证明是上诉人的父母出具的,他们之间具有直系亲属关系,不应被采信。
另外,即便上诉人的父母出国旅游了,那么在他们回来的第一时间上诉人应该将证据交给一审法官,而在一审时对方根本就没有提有这么一份证据,我们认为该证据不应作为二审新证据。质证完毕!”王川道。
……
“好了,双方做最后陈述!”法官可能觉得这个案子比较简单,问了几个问题后便结束了审判。
“王律师,您觉得我老公翻案的机会大吗?“骆女士走出法庭后问道。
他老公站在一旁拿着车钥匙,看向王川,丝毫看不出愤怒或者生气。
“这个不好说,不过我个人觉得你老公翻案的机会不大。当然最终结果以法官判决书为准。“王川道。
童孝先翻了个白眼,这说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回到所里,王川开始准备次日开庭的鲁国兴的离婚案。
六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半,石景山法院第十二法庭内,王川将案卷资料放在了原告席上。
对面的被告席上,坐着一位长发漂亮的女子,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新出道的影视明星呢。
在漂亮女子身旁坐着一位中年女子,不用问肯定是律师,因为律师身上有一种由内而外的特殊气质,这种气质是在法庭上不断修炼得到的,模仿不出来。
“鲁国兴诉张满玉离婚一案,由法官董梅独任审理,现在开庭!”核对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代理人身份信息后,中年女法官敲响了法槌。
“原告,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中年女法官面无表情的看向原告道。
虽然法官没说,但是王川能从中年女法官的眼神中读到一丝不一样的味道,可能是之前原告大闹法院大厅的后遗症。
“法官,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结婚,婚后二人感情尚可,至今未生育子女。
二零零七年一月,原告发现某医美机构的广告中展出了被告的面部照片,后经原告多次询问,被告承认其曾在Han国某知名医院做过整容手术,而且对身体多部位进行了手术。
原告认为被告的美貌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通过人工修整取得,而这种人造美女极大的伤害了原告的心,已经对原告造成了伤害,进而导致原告与被告感情破裂……”
“原告,你们的诉求和事实理由是否与起诉状一致?”中年女法官的眼神中显露出一丝不耐烦。
“一致!”王川道。
“如果一致就不用再念了。咱们时间有限。”中年女法官说完看向被告:“被告答辩!”
“法官,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尚未破裂。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而且二人前天还一起去了超市购物,我们有照片为证。请法官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席上的中年女律师道。
“原告举证!”中年女法官道。
“法官,我们的证据一是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证据二某医美机构的广告照片,和女方自认整过容的谈话录音,证明女方曾在Han国某知名医院做过整容手术。证据三,原告单位关于原告近期一直住在单位职工宿舍的证明,证明他们双方感情破裂,原告一直与被告分居。举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质证!”中年女法官面无表情道。
“证据一认可。
证据二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认可,我们认为录音违法,医美机构的广告中仅有眼部、下巴和嘴唇的照片很难分辨广告中的人物就是被告。
证据三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原告单位与原告存在利害关系。”中年女律师道。
“原告,我问下。你们的录音是怎么得到的?”中年女法官看向原告,眼神中略带凌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