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龙被带到警察局,当看到朱楠武和那十来个街头混混都在时,他当即脸色就是微微一变,知道要坏事。
本来他还在奇怪,警察为什么会找上他这个来投资的,现在他知道了。十之八九是他雇人教训朱楠武的事,暴露事发了。
不过,李文龙的脸色变化也只是瞬间的事,很快就恢复了淡定。
他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警察局这种地方,他也不是第一次来,在港城时,那更是如同家常便饭一般。
这种小场面在他这里,根本算不得什么,这类事情他处理起来早已得心应手,可谓是经验丰富。
所以当警察询问起是否是他花钱雇人,对朱楠武实施暴力报复时。
李文龙神色平静淡定的直接予以否认。
即便那十来个街头混混站出来与他对峙,当场指认就是他出钱,指使的他们去教训人的。
李文龙依旧坚持自己没做过那种事,声称自己是无辜的;“警察同志,我怎么可能会做出那种违法乱纪的事。”
“我在港城那边可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还获得过港城警察局颁发的好市民奖。”
李文龙满脸的大义凛然,义正言辞的侃侃而谈起来;“我来内地可是代表李氏集团,来投资建厂,帮助这边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的。”
“我们是来帮助建设内地,又怎会做那种违法之事。”
到了最后,他甚至还反咬一口,倒打一耙的指责朱楠武和那十来个街头混混是一伙的;“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些人,从未见过他们,就更不可能出钱雇佣他们伤人了。”
“我甚至有理由怀疑这些人和朱楠武先生就是一伙的。”
李文龙越说越投入,甚至还露出了义愤填膺的愤慨表情;“从始至终这就是他们自导自演的一出戏,就是为了污蔑陷害我。”
李文龙也算是狡诈机变,巧舌如簧。当着人证面前,还能面不改色的谎话章口就来,说的还头头是道,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
“动机呢?朱楠武同志为什么要如此针对陷害你。”负责问询的警察公事公办的问道。
李文龙做出一副无奈苦笑神情;“可能是因为我想要买他的房子,而他不愿意卖,我们当时谈的不太愉快。”
“我也是没办法,那套房所在地,事关我们李氏集团在京市的投资帮助京市发展经济。”
“因为想要尽快促成这笔交易,好让李氏集团的投资早一点进入京市,能更好的促进京市经济的发展,改善民生。可能我当时说话的方式态度不太好,得罪了朱楠武先生,让他怀恨在心。”
听听这话说的是多么的大义凛然,多么的冠冕堂皇!
一副他们李氏集团全心全意都是为了帮助内地发展经济,简直就是在说,他们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为了改善内地人民生活。
甚至还在暗暗给朱楠武挖坑,指责他不愿意卖房,就是在破坏招商引资,阻碍李氏集团对京市的投资建设。
但很可惜,不管李文龙话说的是多么的漂亮,如何的巧舌如簧。
事实就是事实,绝不可能因为他的一番装模作样的诡辩,和颠倒黑白就会改变。
大概是因为李文龙在港城时,仗着李氏集团的权势,做事向来肆无忌惮惯了。
以至于即便来到京市之后,他也没有收敛改变。
行事依旧是那般的嚣张,继续肆无忌惮,我行我素。
他去找脸上有痣的青年为首的那帮小混混时,并没有特意隐藏行踪,被周围不少的人看到过。
所以当警察去调查询问情况,那些热心居民自然就如实交代。
还有那十来个小混混收的钱,也被证实了是出自李文龙之手。
多方人证,加上物证,即便李文龙死咬着不认罪,证据确凿,又岂容他抵赖。
铁证如山,警方依法要将李文龙逮捕关押,之后交于法院起诉定罪。
然而李文龙态度依旧很嚣张,叫嚣着他是港城人,京市的警察没权利逮捕他。
李建业行伍出身,铁血硬汉,可不管你是什么港城人不港城人的,在京市犯了事,就归他管,必须为所犯罪行付出代价。
眼看着港城人的身份不好使,吓不住这帮警察,李文龙又拿招商引资来说事;“我是代表李氏集团来京市投资的,你们逮捕我,影响了李氏集团在京市的商业活动,就是在破坏招商引资。”
“你们确定能负起这个责任吗!”不知从哪来的底气,此刻的李文龙还是那般的猖狂傲慢;“不怕告诉你们,我可是和不少单位的主任科长都一起吃过饭,被他们奉为上宾。”
听完李文龙的最后叫嚣,李建业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依旧是不为所动,命令下属直接将李文龙关押待审。
他可是曾经上过战场,见过血的,铮铮铁骨,不像一些人为了政绩或是利益,去巴结讨好那些有钱的投资商,捧他们的臭脚!
公正不阿的他眼里可容不得沙子,管你是谁,只要是犯罪落到了他手里,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也的确如同李文龙所说的那般,在他被抓之后,不少单位的领导都打电话过来,为其求情。
大致意思都是希望李建业能以大局为重,招商引资现在才是头等大事,能网开一面尽量网开一面。
这些当然是都被李建业给拒绝了。自然,李建业也不是那种愣头青,直接不留情面的拒绝。
相反的,他虽然为人刚正不阿,但经历过那么多事的他早已不是热血少年,只凭着一股冲劲的时期了。
他做事向来比较圆滑有方法,就比如这次应付那些来说情的,他就是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把那些人打发搪塞了过去。
即便那些人知道李建业是在敷衍搪塞他们,但他给出的理由也都是合情合理,堵得他们无话可说。
这些事朱楠武肯定是不知道的,实际上他在报了案,做过相应的笔录之后,就离开了警察局回了家。
之后的调查取证,逮捕嫌犯,给其定罪,,,这些都和他这个原告没多大关系。
直到案件侦办调查有了结果,他才被再度叫去警察局,通知他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