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罪恶王冠,,,加更217)
“轰——”
一道雷霆炸响,那剿灭泥人的雷霆直接就向叶凡冲来,叶凡知道躲不了,准备对抗,但是这个时候,那知道天劫居然会声东击西,上方无声无息之间凝聚出了一道宛如山岭的血红雷霆,直接劈落,轰击在叶凡身上,擦点没把他劈个半死。
擦点被劈死的叶凡,没有发现的事,先前那个被轰成渣渣的泥人并没有完全湮灭,它留下黑气融入了天劫之中!
……
元境。
白衣女子正斜趟在地上,用着左手撑着自己的头颅,此时正在看着什么,显的悠哉无比。
混沌雾霭翻动的古镜之中,泥人被劈成粉碎,接下来叶凡擦点被电了个半死。
看到这里,元境之主顿时笑了出声来,只见她单手遮嘴,但是那缕弧度依旧是藏不住。
“泥人就是泥人,脑子里面除了泥土什么都没有,虽然修为已经到了那个境界,但是仙三斩道的天劫岂是那么简单呢。这下不就飞灰湮灭了……嗯……其实还是剩下一点的。”
元境之主想到了这里,旋即玉手一扬,一道仙光出现,携带着一个烙印,飞向永恒的星空之中,前往北斗星的荒古禁地内。
这个烙印快到了极致,瞬间来到荒古禁地,可以让远隔亿万星海的两个人交流,只要其主人不灭,这个烙印便可长存与世,这是属于两方相互交流的印记,并且不是单向的。
元境之主似乎对于本体可以随时联系她,而她却不行,感觉到不公平,才会如此做。
如果,狠人接下了这个烙印,那么她可能每天都可以听到那只“小乌鸦”的呱呱呱的叫了。
两个字——烦心
所以荒古深渊内的狠人有感,二话不说直接一指弹出,将这个不朽的烙印弹了个粉碎。
“仙三斩轮回的事情我有注意。”狠人开口说道。
声音直接就在元境之主的脑海内回荡。
明明是打算通过这个烙印与本体多多联系的,毕竟分身如果长期不交流,很容易产生自己的意识,注意我说的这个长期,基本是以百万年为单位的,所以元境之主在想些什么小九九,狠人自然是清楚。
这个家伙是自己的分身,当初狠人在分出这道分身时,斩去了属于红尘的一大部分。
这或许就是造成元境之主这种性格的原因。
烙印被毁,并且对方做的毫不犹豫。
这让元境之主顿时气的跺跺脚。
“太可恶了,太过分了,真的是太欺负人了,就是丈着自己修为高,欺负自己。”
元境之主咬了咬银牙,但是最后还是忍气吞声,她已经在心里打算着,等那一天,她修为超过本体,绝对要将本体抓来当暖床丫鬟!
“你在想什么,我可是听的一清二楚。”
属于狠人那缥缈的声音,再次回荡在元境之主的脑海内。
这让元境之主的娇躯顿时一僵。
旋即,她心中便出现了一系列赞美本体的话:
本体好厉害呢,举世无敌,被万族朝拜奉为天帝,绝世仙颜又有震惊万古的修为,哪怕寻便时间长河都难以找到呢……
听着对方那阿谀奉承的话,狠人的仙眸之中却是平静无比,她历经成仙的心劫,拥有仙心,很难有东西可以在她心中掀起波澜。
对于与元境之主的话,狠人就纯属在旁听着,没有将自己带入其中。
普天之下,众观这三百多万年前的历史,分身的法门有很多,但是像狠人如此使用的却很少。
先不说想让分身长存世间,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当是分身会产生自我意思的这件事,就是犯了大忌讳。
这机会就等于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无比了解自己的敌人,毕竟无数天骄争斗,到了最后仅仅
只有一个人可以成帝。
所以,这种种弊端,让分身的法一直没有什么人使用,并且他们绝大部分都认为,自己当世无比就够了,多一个分身有什么用。
说道这里,不得不说一个太古时代的人,他很有名,但是却要在有名的背后加一个引号,亦或者在其本人的坟墓上种些草也可以。
那个人名为陈孟孚,属于人族,他自小便是精神力强大,要是放在如今,恐怕那些神子圣女什么的与他比起来都要逊色许多。
传言,陈孟孚在刚踏入彼岸之时,就可以动用精神力驾驭长剑,举起千斤巨石。「注:彼岸境只是一个小境界,它属于轮海这个大境界内,这个大境界分为;苦海,命泉,神桥,彼岸。」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陈孟孚得到了一个修行分身的法门,因为他精神力强大无比,远超同龄人,他是最适合修行这个分身法的人。
后来他便开始修行,掌握每一步骤的操作,参悟透了整本功法,而功法最后的一句话则是:要与分身多多交流,或者会出现大忌。
陈孟孚将其放在心上,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当天他在准备分出分身时,他的仇家找上门,按理来说陈孟孚其实根本就不怕这些仇家,但是对方偏偏是在怎么要命的时刻来了,并且最要命的是,他居然突破了,引发雷劫,不是一场,而是是两场,因为他这个时候刚刚好分出了一个分身,并且与他一起突破。
分身刚出现的时候很脆落,所以陈孟孚拼命的保护,到了最后他一人抗两劫,还为重下自己印记的陈孟孚,一个措手不及,身受重伤,气息比起分身都还有虚弱。
随后,分身被仇家当成本体带回去,而陈孟孚却是因为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分身,并没有多在意。
后来在准备处死陈孟孚的时候,却被他抓住机会逃掉了。
陈孟孚一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来到了先前获得那处自己得到分身功法的地方,到了后面他才明白,一切的一切都是被人的安排好的。
那是一个老家伙的局,对方看到自己拥有如此恐怖的精神力,顿时就想夺舍,但是夺舍之法弊端太大,除非被夺舍之人主动配合,但是谁会想不开去给人夺舍。
所以那个老家伙,并动毕生所学,将夺舍之法融入分身的法门之中。
陈孟孚欲去将那个敢夺舍自己分身的老家伙击杀,但是他却伤了道基,修养百年。
百年以过,他杀向仇家,一脚踏出茫茫血路!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