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这本书讲的就是凤凰男佟振保的选择和挣扎,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
红玫瑰:热情、诱惑、吸引人的喜爱。
白玫瑰:清高、幽远、高贵不可亵玩。
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得到了红玫瑰就像得到了蚊子血,颜色艳丽,鲜红刺目、却让人厌恶。得到了白玫瑰,就像是得到了白饭粒,又觉得索然无味,不觉珍贵。
最后,白玫瑰变成了明月光,清淡悠远,可望而不可及。红玫瑰变成了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得不到隐隐惘然。
有人说,白月光和朱砂痣说的是男人的朝三暮四、贪新厌旧。
有人说,白月光是男人情窦初开的女孩,朱砂痣是男人发自内心想要娶回家的女孩。
也有人说,白月光是爱而不得,朱砂痣是得而不爱……
我叫秦沐,一名重案组的刑警,我的情感经历并不算丰富,所以一切都还停留在理论而非实践上。对于白月光和朱砂痣,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见解。在我看来,白月光是一个梦中情人,是曾经年少轻狂说出山盟海誓,想要用一生去守护的人。而朱砂痣,是那个平平淡淡,为了柴米油盐生活,和你携手相伴余生的人……
转眼间,已经到了初夏,天气不知不觉已经燥热了起来。
这种天气,让室外和室内变成了两个世界,室外阳光明媚,室内阴冷无比。
我坐在办公室里,只感觉双腿冷得有些发麻,右腿时不时传来一阵刺痛,老毛病怕是又要犯了。
“这么好的天气,应该出去走走。”我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嘴里喃喃了一句。
“怎么了秦队,想出现场了?!”坐在我对面的林子凡,抬头看了看我,打趣了一句。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好的天气,确实适合出现场。”我嘿嘿一笑,随口说道。
“呸呸呸!闭上你的乌鸦嘴!我的愿望是世界和平!”黎梦瞥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我看着她,忍不住笑道:“要是世界和平了,你就要失业了,你晓得不?”
“啥?失业?可不能失业啊,就咱们这群人,失业了能干点啥?”江听白耸了耸肩,开口说道。
“可别把我带上,真要是失业了,我可以去做武术教官。”薛杭坐在角落里,淡淡的说了一句。
一番哄笑过后,黎梦托着自己下巴,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喃喃了一声:“失业就失业,只要不出现场就行。”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正在讨论,话音刚落,一名刑警就走进了重案组办公室:“秦队,有案子了。”
这一句话,让我们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会这么巧吧?!
“秦沐!你个乌鸦嘴!”黎梦怒视着我,恶狠狠地朝我喊了一句。
我看着她,无奈地耸了耸肩:“天气这么好,确实应该出去走一走。”
重案组,技术队,法医科,在接到案情之后,一同前往了案发现场。
这次的案发现场在宁州市的一栋居民楼中,一个男人吊死在客厅的水晶灯上。男人身下的茶几上,有一滩淡黄色的液体,茶几边上,还有一个四脚朝天的塑料板凳。
法医任秋石和曾岚立刻对尸体展开检查,技术队也立刻进入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工作。
“是你报的警?”我看了看现场的情况,转身看向一个站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男人。
“是……是我报的警。”男人颤巍巍地说着。
“你认识死者?”我直接问他。
男人用力咽了一口唾沫,点点头:“认识,他是我哥哥。”
这个报警的男人叫余哲瀚,而那个上吊的男人,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哥哥,余哲浩。
林子凡正在给余哲瀚取笔录,并对他进行一个例行的初步询问调查。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死者的?”林子凡认真地问着。
“刚才。”余哲瀚的眼神有些飘忽,怔怔地看着林子凡,缓缓说道。
林子凡正在记录,他稍稍抬了一下眼皮,问道:“发现之后你就报警了?”
余哲瀚急忙点头:“是的。”
林子凡继续在本子上记录着,随后又问他:“你没有触碰尸体吗?”
“没有。”余哲瀚下意识地说道,随后急忙改口:“哦不,我看见他上吊之后,急忙上前去抱住他的腿,用力往上抬……因为我看电视里就是这么做的,但是我抱住他的腿之后,发现他已经凉透了,全身都硬邦邦的。”
林子凡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忽一皱眉,问道:“你是怎么发现他的?”
余哲瀚用力咽了一口唾沫,缓缓说道:“昨天我们约好,今天一起去逛古玩市场的,可是今天早上,我就联系不上他了,给他打电话也不接,所以我就来找他了。我来了之后,敲门也没有人开,因为我有钥匙,所以就直接用钥匙开门,然后就发现了……”
余哲瀚说着说着,情绪非常激动,抽泣了起来。
“你上一次和死者见面或者联系,是什么时候?”林子凡缓缓问道。
余哲瀚稍稍思索了一下,认真地说道:“见面的话有三、四天了,联系的话……我们昨晚刚刚联系过。”
“最近这一段时间,他有什么反常吗?”林子凡看着他,继续问道。
“反常?没有什么反常啊,他一直都是那样……”余哲瀚说着说话,忽然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一声叹气,让林子凡感到有些疑惑,追问了一句:“一直那样?是什么意思?”
余哲瀚抹了抹眼泪,沉声说道:“我哥这个人,自从毕业之后,就每天无所事事的,警察出去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