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赵美汐案子忙的焦头烂额,抽空休息时,金怡接到了王瑜的电话。
“所以你的意思是茶刀案当天,很多人看到了当日和死者在一起的男孩,但是谁都没有找到他?”
金怡在窗前踱着步子,蹙起眉头问道。
王瑜很委屈的嗯了一声,“对,就是这样,当时挺多人都看着那个男孩了。
后来他偷了一辆车,我们在山区里面找到了那辆车,上面却没找到关于他的其他线索。”
王瑜说着,不禁再次叹了口气。
这个案子始终没破,领导们一个头两个大,天天像马夫一样挥着鞭子抽打手下的探员们。
金怡挂了电话,再次回想王瑜所说的关于大马士革茶刀的案子。
这时桥金源靠了过来,跟金怡说道:“金姐,你知道吗,咱们这前一阵也出事儿了。”
“听说了,你说的是夏东哥负责的那个案子吗?”
夏冬是秘案局五队的组长,金怡刚到秘案局的时候,几个人聊过一回天。
从那以后,便很少接触,平时多是各干各的活。
不过他最近接手了一个比较棘手的案子。
是关于一条项链的连环杀人案,死者的尸体严重受辱。
第一起案子发生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太大的重视,开始大家以为只是仇杀。
所以仅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当地市局也没有把重点放在那个案子上。
结果过了一个星期,金怡所在的城市也发生了相同的案子,死者同样是一名女大学生。
两座城市发生了相同作案手法的案子,这惊起了全省的重视。
正当这两座城市的探员们为案子而恼火的时候,其他城市接二连三的发生了相同的命案。
省里顿时炸了锅,要求各地市必须严加防备,尤其是高校附近。
即使这样,狡猾的嫌疑人还是继续作案,到现在,相同的案子一共发生了四起。
“鲁姐在忙吗?”
金怡站在鲁娜的办公室门口,鲁娜正低着头看一份资料。
“哦,小金呢,你快进来看看。”鲁娜说着,伸手招呼金怡过去,金怡走到她的身后。
“你看的是最近的连环杀人案。”
金怡看上桌上的资料。
“对,看看。
凶手杀这群人的时候,死者发现的现场很像奸杀,尸体上却并没有性侵痕迹,可是死者的衣物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并且下体遭到损害。”
鲁娜说着,掏出最底下的一本档案拿上来递给金怡。
“这是第一个案子。”金怡低着头翻看。
她忽然想了起来,王瑜曾经跟她提过一嘴,第一个案子就发生在王瑜所在的Q市。
因为凶案出现在大学城附近,所以辖区片儿警跟着忙活了好几天,却没取得什么进展
等到市局反应过味,将此事重视起来的时候,凶手早已逃之夭夭。
大家只能通过最原始的方式,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从中找出有嫌疑的人。
第一个案子发生到现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凶手的作案频率很高,一共作案四起,现场都没有查到什么有力的线索。
四名死者均为在校大学生,全部为女性。
第一位被发现的死者是在Q市。
春分以后太阳越发勤劳,一天比一天亮的早,市民张阿姨五点半的时候牵着自家的雪纳瑞小犬在公园里散步。
桃花公园位于Q市的大学城附近,占地面积虽然不大,却风景宜人,空气清新,是市民休闲放松的好场所。
晨练的人虽然相对于傍晚较少,此时公园之内已经零星可以见到人影。
张阿姨带着小狗跑在蜿蜒的山路上,她想着清晨人少,便将狗链松开,任由小狗自由奔跑。
小狗平时喜欢到林子里上厕所,所以那天小狗钻进林子,张阿姨也没有注意。
她们去的林子正好在公园的正中心,张阿姨在林子外的小道上来回跑了很久,都没见小狗出来。
她感到纳闷儿,唤了小狗好久。
小狗匆匆忙忙跑了出来,身上却沾了不少红色的液体。
张阿姨看着觉得不对,连忙叫来了附近晨练的人。
阿姨问小狗在哪儿弄的,小狗听到之后,向林子中跑去,张阿姨和其他几人跟在小狗身后。
“哎呀,得亏我胆小,叫了几个人一起进去,不然的话肯定得吓破了胆。”
张阿姨后来和调查的探员们回忆道。
死者位于松树林之内,衣不蔽体,头发乱作一团,周围全是血迹。
死者面部布满划痕,样貌难以辨析,下半身遭到不同程度切割。
在林子中不远的地方,警方找了死者的钱包。
死者是本地师大的一名大二学生,名叫史晓云,今年20岁,户籍所在地在外省。
当地警方走访了史晓云的同学和老师,同时也联系了死者的家属。
室友A:“史晓云这个人平时挺高傲的,按理说她应该挺小心的啊!
虽然说她性格很活泼,愿意和别人说话,但是三句不离自己,是个典型公主病的人。
平时她在我们寝室和大家的关系还算可以吧,不亲不近的那种。
但是她根本就不爱和我们一起玩,嫌我们太落后了。
人家没事喜欢蹦各地泡个吧之类的,而我们顶多就是看看电影,吃吃饭而已。
她平时联系的男生挺多,你要问我具体是哪一个,我也说不清。
她在别的系有一个好朋友,也是她们那一伙儿的,平时都比较喜欢臭美泡吧的类型。
她这个人好像有挺多秘密,有几回我听到过她打电话,和对方说话很暧昧,但应该不是男朋友。
有一回半夜我听到她在厕所里打电话,我问她是谁,她说是在酒吧新认识的朋友。
那天她心情好像格外的好,和我聊了挺多。
她说碰到了一个从国外刚回来的朋友,人长得特别帅,而且非常有格调。
在她眼里,像我们这种土包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格调。
之后有一段儿时间,她早晨上学,手里总是拎着咖啡。
那家咖啡店,我们见过,平时她很少去买。
可能是新男朋友的缘故吧,莫名其妙的她就开始喝咖啡。”
室友B:“她不回来是常事。
不过,她这个人倒以不回寝室为荣,经常嘲笑我们这些没人约,只能无聊地待在学校寝室里的人。
学校有规定是要查寝的,但是她从来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