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争沉默不语。“而且退一万步来说……”毛易笑着解释道:“这部戏你赚了,赚了很多钱,不差这五百万,并且你还成了大导演,更加不在意这点负名声了,但是……争哥你想没想过,人人都像你这样做,那么将来这个圈子会怎样?”
山争打了一个寒颤。
其实这就跟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一样,大家都跑去抄袭,cosplay,那么等到以后没有了原创的时候,那大家会怎么样?
那个时候的圈子,又会怎么样?
《泰囧》。
这部山争的成名电影,固然带来了超高的票房,也是国内首部破十亿的电影。
就是因为这部戏的底子不正,导致后续圈子里渐渐流行起热捧抄袭作品的风潮。
你说这种事情是山争引起的,未免有些太过看得起他。
但你要说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那纯粹就是在扯淡!
正是因为他没有版权,直接强行将这部戏弄出来,偏偏还取得了十个多亿的票房,从而给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榜样。
就比如抄袭《桃花债》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搬上了大小荧幕。
《人在囧途》固然追回了一定的赔偿,但那五百万,对比十二亿的票房算什么?
连零头都不够!
而《桃花债》呢?
那是一本耽美小说,就算被抄袭,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仍旧活的好好的。
而且偏偏的,这部戏不论收视率还是其他,都在《桃花债》之上!
而且更加让人绝望的是……
《桃花债》的作者,无法维权。
抄袭=爆款=赚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莫名其妙的公式,就这样在圈内火了。
你能说它不对。
但你不能否认这个公式的确赚钱了!
先是电视剧,然后是电影。
和电视剧不同,电影版本直接让阿里亏损2.4亿!
为什么电视剧爆火,电影却扑街呢?
原因很简单,电视剧是免费的。
就算你在视频网站上看,也只是花了十几块钱的会员钱而已。
可你在电影院观看,那可是要花费三十到五十,甚至将近一百块的!
这么多钱,你以为粉丝会贡献多少票房?
举个例子。
《上海堡垒》的票房是1.2亿。
这钱里面,一个亿左右是上映首周获得的。
那么这一个亿的票房,算多少观众呢?
按照这是3D级别的电影来计算,一张票平均50块。
也就是说200万人次。
那么这两百万人次都是谁呢?
答案是主演们的粉丝。
尤其是男主角鹿妹的粉丝。
那个时候的鹿妹,已经从顶流掉下来了,六千万的粉丝已经不足巅峰时期的一半。
那么这六千万的粉丝里面,全都是真人么?
并不是。
实际上,微博里面的数据都是有套餐的。
以鹿妹的6000万粉丝来计算,大概有着1%的真实数据。
也就是差不多有600万的真实粉丝。
那么这些粉丝里,差不多又要扣除一些因为之前的关注而没有取消,又或者是一些对其已经失望了的,这些都算在内,取二分之一的数值,也差不多300万左右。
所以这1.2亿的票房,还真的差不多。
至于林立慧等人……
是真的没有什么电影号召力。
这是实话。
单纯以流量来算的话,鹿妹是真的完成了自己的作用。
然并卵,大家在这部片子出事之后,需要一个集火点。
而这个集火点,显然就是鹿妹。
毕竟……
谁让他最火呢?
鹿妹的例子证明,就算他这种顶级流量,票房也才一个亿。
然而现如今,过亿票房已经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了。
就不说几年之后,就只说现在,电影票房的数据就已经突破了六、七亿,一个亿的票房……
只能说还行。
为了这一个亿的票房,各种大制作,各种高片酬……
那结果意味着什么?
自然是分崩离析。
其实流量时代进入2.0版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在2.0时代,流量被再次重新定义。
什么是2.0版本的流量?
有演技,有颜值,有梗的明星!
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演员,而不是偶像。
比如京妹,比如谦大爷,比如雷大头,比如山争、黄勃,比如靳冬。
这些人都是实力派演员,也许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有着各自的缺点,但这些缺点,却又成为其身上的梗!
就比如说京妹,也就是吴景,《战狼2》一戏封神,后续电影只要他在,基本盘十个亿!
就说那部垃圾到极点的《攀登者》要不是因为吴景,还能十个亿?
扯淡!
比如谦大爷。
整个德云社里面,唯一的演技派!
雷大头、山争、黄勃这三个都是顶级的电影演员,又都是叔圈标志性人物之一。
就算是创造出“诺贝尔数学奖”的靳冬,也在悄然无形之中,成为了新一代的带剧男星!
自从其客串出演了《琅琊榜》之后,星路坦荡,每年必然有一部爆款剧集出现!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算是一部剧本硬伤,逻辑混乱的职场剧,这部戏照样成为了收视率冠军。
这种带戏的能力,如果放到85花身上,恐怕早就吹破天了。
其实这才是常态,实力派演员受到追捧,良心剧口碑、收视率爆炸,演员获得更多的荣誉、资本,这才是最佳的良性循环。
一味的抄袭、剽窃,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人钉到耻辱柱上!
接受后人唾弃!
但抄袭、剽窃和借鉴又是不同。
这其中又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点了。
那就是灵魂。
换句话说,主题。
比如界定《桃花债》和《4S》的抄袭与否,应该从这两个故事的用词、排句、说话方式以及故事的内容上去划分。
而不是单纯的以前者是男男,后者是男女这样简单粗暴的胡来上去划分。
这既是不道德的,又是胡来的。
然并卵。
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
或者换句话说,国内并没有保护LGBT权益的相关法律。
因此,耽美作品被抄袭也就成了常态。
既然如此,毛易自然不可能让山争再犯这样的错误。
其实主要是真的没有多少钱。
一个版权费,才50万而已。
但就是这样,山争仍旧不想掏这笔钱,这才有了后来赔偿500万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