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挂断电话后,丁智就把手机丢到了一旁,他双手叉腰,满脸怒容,气呼呼地喘着粗气。
严峥缩脖弓腰,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丁智会把怒火发泄在自个儿身上。
直到看见丁智脸色开始恢复正常,严峥才壮起胆子小心翼翼地说道:
“其实丁少不必动怒,虽然林小旭改善了太白酒,令其口感有着比较大幅度的提升。
但众所周知白酒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酒友们对于白酒的口感品质都是次要的,首要的还是更加在意白酒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知名和美誉是需要靠年份沉淀而来的,它可是相当于白酒的铠甲,否则在这波涛汹涌的市场里难以立足。
就拿第一代的太白酒来做例子吧,当初上市时也是轰动一时,受到了酒友们的大力追捧。
可由于后继不足,很快就被其他牌子给超越了,第一代太白酒就如同是昙花一现,从轰动一时沦落到小杂牌。
我觉得林小旭酿出来的飞天太白酒,酒友们也是觉得一时新鲜,才会多贪了几杯而已,等热度一过自然就会被酒友们抛弃的了。”
严峥的分析是有理有据的,丁智在听完了后觉得心情舒畅了许多。
但对手是林小旭,丁智也没法做到百分百安心,所以刚才在电话里,才会安排宋世雄去搞清楚宋家酒厂被封禁起来的区域的秘密,最好是把飞天太白酒的酿酒配方给搞到手里头。
丁智的情绪变化,一直被严峥看在眼里,他继续讨好着道:
“咱们家独家代理的玉皇酒就不一样了,集合了香、甜、净、绵、冲的特点,每一样都无可挑剔,加上是在市场上已经流通了有几十个年头,单是年份就能够一骑红尘,遥遥领先众多牌子。”
在顿了顿后,严峥又话锋一转,把注意点转移到了御食饭庄的另外一个独家招牌上。
“丁少,咱们御食饭庄的金锣猪不是马上就要上市了吗?到时候直接吊打向福饭店,就连飞天太白酒的那点新鲜热度都会被打击得无影无踪。”
“齐向福和林小旭也会被打回原形,该破产的破产,该回村里种地的种地,在广丰市餐饮业里的龙头一哥,永远都只会是丁家的御食饭庄。”
闻言,丁智的心情这下子是彻底变的乐不可支,他笑得眉开眼笑,眼里的得意甚浓。
不同于独家代理的玉皇酒,金锣猪是御食饭庄自己创造的自主品牌,可以说是御食饭庄在广丰市里多年屹立不倒的最大皇牌。
金锣猪是使用独家专门研制的饲料去喂养培育的,猪肉的品质堪称是超一流,令人吃上一口就达到念念不忘、朝思暮想的程度。
而且金锣猪的养殖周期长达一年,只在每年的夏天上市,十分珍贵。
每当金锣猪上市之际,御食饭庄的生意更是火爆得一席难求,数不胜数的人在春天时分就开始预约了。
甚至有着非常多慕名金锣猪的外地人,不辞劳苦开车赶到广丰市,就是为了为了吃上一口金锣猪,再配上玉皇酒作点缀,简直就是神仙般的享受啊!
按照以往来说,到了每年夏天金锣猪上市时分,整个广丰市的大大小小饭店餐厅生意都会受到比较大的冲击,很多同业者在叫苦连天的同时,也是心生羡慕,忍不住多番打听金锣猪的培育秘方。
随着发展,金锣猪已经从御食饭庄的独家招牌菜,俨然成为了代表广丰市的第一特色美食,被赋予了独特而又崇高的价值和使命。
也是基于此,御食饭庄才能稳坐广丰市餐饮行业里的第一把龙头交椅上,并使得丁家势力兴盛逐渐成为广丰数一数二的顶级大家族。
所以说齐向福和林小旭就是搬起碾盘打月亮,是妥妥的痴心妄想,想要单靠一瓶飞天太白酒,而跟丁家掰手腕,真是天真过头了。
丁智心情由阴转晴,他开心道:
“你这家伙嘴巴特别会说话,本少很是喜欢,这次搞砸齐向福饭店一事就不与你计较了。”
“世人都是喜欢新鲜的,所以飞天太白酒受到一时的欢迎,这也是无可厚非。”
“你知道吗?本少就是看准了世人喜新厌旧的心理,才会故意让金锣猪一年一上市的,再好吃的东西要是天天都垂手可得的话,那还能有御食饭庄今时今日的地位嘛?”
“等金锣猪上市,齐向福的那家破饭店还能有几个人去光顾?这几天就让齐向福和林小旭嘚瑟嘚瑟吧,本少根本犯不着跟这两个低贱之人周旋。”
严峥脸色微微变了变,他本以为金锣猪之所以会一年一上市,那是因为培育方式的问题。
没想到在这背后,还掺夹着一种叫稀缺效应的心理机制,丁智看起来是个吊儿郎当的富家公子,没想到玩起心理战术真是有一套的。
……
当林小旭驱车回到酒厂时,都是深夜了。
齐向福的饭店因为飞天太白酒的缘故,生意变得异常火爆,林小旭当时也不忍心提前离开,就干脆留下来帮帮忙了,直到时间来到了深夜。
令林小旭感到意外的是,酒厂里的所有员工包括陈豹、任磊等人都下班了,可厂长办公室里还是在透着光,可见宋倾心还未离开酒厂。
林小旭先是敲了两下虚掩的厂长办公室门,才推门而入。
宋倾心确实没离开,她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文件一手拿着笔,可双眸紧闭,呼吸均匀。
不难猜得出来,宋倾心在批阅文件时,由于过度劳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睡着了过去,可即便睡着了她的坐姿依然是优雅端庄的,比平常人故意摆正的坐姿还要好看。
林小旭顿时有些心疼这个女人,宋家酒厂的规模虽然一般般,但里面的人一个个都不好惹,消耗精气神的琐碎事情也非常的多。
在内忧外患之下,宋倾心才坐上厂长之位不过半个月时间,整个人都就瘦了一圈,连带脸色看起来都差了许多。
林小旭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拿起旁边的外套给宋倾心盖上,后便再轻手轻脚地转身离开。
“小旭~是你吗?”
林小旭还未来得及转身,宋倾心就突然睁开了眼睛,并伸出手去拉住了他的手臂,声若蚊蝇地问道。
林小旭笑着点头,“是我……既然你都醒了,不如让我送你回家吧。”
说完,林小旭就要弯腰去扶宋倾心,但就在下一秒钟,她竟做出了一个大胆的行为。
宋倾心虽然和林小旭几乎天天都待在一起,可属于两人的独处机会其实并不多。
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真正属于两人的独处空间,她怎么说都不能够白白失去此次机会的了。
在宋倾心的心里面迅速萌生了一个想法,她就要在此时此地,把林小旭给拿下。
在林小旭弯下腰来时,宋倾心双手勾住了他的脖子,在趁其不意把红唇堵在了林小旭的嘴巴上,而后再借力来了一个翻身,双腿横张坐在他胯上。
林小旭都要被宋倾心这突如其来的动作给吓得脑袋一片空白,特别是她那根在自己口腔里肆意活动的舌头,热情如同火山喷发般燃烧,无比壮烈。
直到林小旭都快要窒息了,宋倾心才停止了这个如暴风雨一样的热吻。
“小旭……现在……我要你……可以吗?”
林小旭早就被宋倾心挑逗得发生了强烈反应,他浑身滚烫,视线无法聚焦,腹下蠢蠢欲动,心头上更犹如有万蚁在攀爬一般奇痒。
她那双腿把林小旭夹得特别紧,鼓鼓囊囊的酥胸压在与他胸膛无缝贴合着,好似吃了迷幻剂一样,两人都同时感受到了翻江倒海的快感。
仅仅是身体上的摩擦,就生出了一种如同电流穿过身体、欲仙欲死的奇妙感觉,让人在难以言喻的同时,还欲罢不能,甚至还暗地期待这种感觉能够再持续久些。
林小旭脸色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他是再也按捺不住了,一手搂着了她的蛮腰,一手在她后背和翘臀上游离探索,很快一件件的衣物就落在了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