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个……个……个!”
“我去,这真是大佬啊,区区级的亡灵法师,竟然拥有个亡灵,而且他的蓝量多得恐怖!”霸王十三等人望着一脸淡定的扬天,但他们心里却不淡定了。
他们能够红名,能够来到罪恶之城,实力还是有的,眼光也不错,瞬间就发现扬天实力非凡。顿时间,他们对扬天的态度,越发恭顺起来。
……
金、众亡灵弟,分别刷着钢铁炮车和食人草,扬天连动都不需要动,非常悠闲。
而且扬天和霸王十三等人组队,刷怪所获贡献,众人平均分配了……这对于扬天而言,显然是一件好事,他要的就是多刷一段时间,爆一爆技能书。
不一会儿,扬天收到了一条私聊——
【悄悄话——劳资就是焦点】:兄弟,你那个食人草帽子卖的太黑了,最多银币的属性,你居然卖一万银币?
扬天心中一动,他知道土豪来了!
“大佬,我卖的不是属性,是绿帽……”扬天笑着回了对方的悄悄话。
“嗯,便宜点,我要了!”劳资就是焦点,显然是一个财大气粗的土豪玩家。
“半价,银币。兄弟,物以稀为贵,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如果真心想要,我现在就下架,重新以银币的价格摆上,你如果跟我磨叽,我就不回了。”扬天嘿嘿笑道。
“就,老子有的是钱,让你子宰一回吧。”劳资就是焦点骂骂咧咧的道。
闻言,扬天果断将食人草的帽子下架,重新编辑价格,售价银币,再次上架!
要知道,玩家每次上架拍卖行,不管卖什么,都需要一银币的保证金。
如果东西卖出去了,又或者上架时间过去,保证金如数退还。
如果提前下架,保证金会被系统没收。
这个设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无聊的玩家,频繁的上架下架,影响其他玩家的体验。
当然,扬天自然是不在意这区区一枚银币的。
……
系统:恭喜您上架的“食人草的帽子”销售成功,扣除的手续费,实得银币!
那个劳资就是焦点果然牛逼任性,扬天刚刚上架,瞬间就被秒了。
扬天不禁大喜,一件垃圾装备卖了银币,这相当于一万多人民币啊,这岂能不爽?
很快又是数分钟过去,扬天上架的那件青铜装备,三块中级黑暗宝石碎片,也先后被秒。扬天看了一下手中的钱币,一共银币!爽!
好事儿总是接二连三,扬天刚刚出货暗自窃喜之时,刷的一下,爆出了一本技能书——
【召唤钢铁炮车】:亡灵法师级稀有召唤技能!
“哈哈,爽!”
扬天禁不住大笑出声,最难爆的钢铁炮车都出了,令他的心稳了大半。
……
紧接着两个时过去,霸王十三等人头顶的红名,颜色变得极淡,这代表他们即将洗刷红名。
“水哥,这次我们兄弟承你恩情了,日后有缘相见,只要你一句话,我们赴汤蹈火。”霸王十三正色道。
这一次,扬天不仅仅带他们洗刷罪恶值,更是让他们捡到了好几件黑铁装备和低级宝石,可谓收益颇丰,心中自然感激。
但霸王十三的话,只是客道,还是真心,那扬天就不知道了。
“嗯。”扬天摆了摆手,淡淡笑了笑。
就算霸王十三等人是真心,扬天也是不在意的啊,但人家都这么了,他总得客道一下,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
又过不久,霸王十三等人纷纷化为白光,被传送出去了。
接下来,扬天和金两人刷怪,贡献狂飙……
不知道刷了多久,终于在罪恶值只剩下三点的时候,再次出货——
【召唤食人草】:亡灵法师级稀有召唤技能!
扬天双手一拍,直接学习,而后大步冲向街道。
这一次来罪恶之城果然是对的,扬天出了两本稀有技能书,可谓有巨大收获。
还剩下最后三点罪恶值,扬天指挥着金、亡灵大军,浩浩荡荡的与丧尸们厮杀。现在他已经够本了,至于能否爆出【召唤丧尸】的稀有技能书,扬天不是很在意。
【召唤丧尸】无疑也是稀有技能,可按照丧尸的恐怖数量,出货率被大大提高了。只要扬天紧盯拍卖行,以后可以花钱买到,也不贵,撑死银币。
……
便是这时,一支黑压压,数量超过的丧尸群,追着一位可爱的姑娘,朝着扬天这边冲了过来。
那姑娘十五六岁,长得亭亭玉立,手持法杖,一身圣洁的白袍,显示出她是一名牧师。
她的名字顶在脑袋上面——爱丽丝。
可是,她并非红名。
由此可见,她并非玩家,而是npc!
——出现在罪恶之城的玩家,都是红名。而爱丽丝不是红名,必然是npc无疑。
爱丽丝脸上带着慌张,不顾一切的往前奔跑,当她发现扬天之后,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漂亮的双眼中浮现出一丝丝雾气,满是乞求的望向了扬天。
【叮咚~!恭喜您触发了b级任务:《爱丽丝的求救》,任务需求:从丧尸手中救下爱丽丝。任务奖励:获得经验值点,铜币枚!请问是否接受?】
“爱丽丝?这名字挺熟的……”扬天摸了摸后脑勺,一时间没有想起来爱丽丝的真实身份,但他记得,爱丽丝背景不一般。
“金,上!”扬天接了任务之后,大手一挥,而金则是大吼一声,猛扑而出。
丧尸都是魔物,p至少都是以上,而且追赶爱丽丝的丧尸群,足够三十之众。
金虽然不惧,但它单人屠戮,效率一般。
扬天便召唤出亡灵大军,随着金一起狂推了一波,效果拔群!不多时,便将那群丧尸全部干掉。
“谢谢您救了我,尊敬的勇士大人。”爱丽丝跑到扬天身边,充满感激的朝着扬天道。
npc,一般喜欢将玩家称为勇士或者勇者,当然有些反派npc,也会将玩家称为愚蠢的之类。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