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丁闯走出医院,直接回到学校。
没去美味斋和模特公司,主要是在医院耽误时间,美味斋在准备晚上的用餐高峰、模特公司的人员都快下班,去了也没意义。
进入学校。
走进旁边的小树林,坐在石凳上,拿出电话打给张华,让朱旭去鼎龙会所工作,并不是说说而已,这小子差点让人砍死,应该给与补偿。
电话接通,简单寒暄过后说明来意。
张华满口答应,并且保证一定妥善安排,还说做领班太低端,要直接安排成为经理,每个月底薪三千起步,要不是丁闯一再强调领班就行,经理之位绝对逃不掉。
他现在对丁闯奉若神明,恨不得把老婆换掉,每晚与丁闯在一起。
海连最大消金窟心生会所垮台,新的消金窟非鼎龙莫属,要知道,这不仅仅代表着效益上会突飞猛进,更代表在“夜生活”领域再无对手,一家独大,这会又很多意想不到的好处。
要不是丁闯,还得被心生压的抬不起头。
“丁总,今晚有时间吗?”张华试探问道。
目前与丁闯的关系只局限于点头之交,他想把关系再拉近一步。
“目前在工作,还不知道几点结束。”
丁闯没直接拒绝,给出模棱两可答案,一方面是宿舍未必有人,如果他们都不在,只剩自己孤苦伶仃,还不如出去活动,另一方面是:光头佬的事情早晚要解决,目前海连所有人都以为光头佬是张华的人,而张华本人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
不能让给自己做事的人吃亏,这是丁闯的一贯原则。
张华听他没直接拒绝,眼前一亮:“那…...晚一点再联系,如果有时间,请丁总务必赏脸。”
“好。”丁闯回道。
挂断电话,缓缓站起身,隐约间听到身后传来急促喘息声,看过去才发现,原来是一对情侣躲在树后牢牢抱在一起,肆意拥吻,男同学上下其手,女同学热情似火,看样子如果天黑下来,可能就不会站立,而是躺下……
有些大学的味道了。
丁闯收回目光,走出树林,向宿舍走去。
请假不到十天而已,学校里已经进入盛夏时节,尤其是在这座男女比例本就失调的学校,盛夏气息更为明显。
随处可见思想前卫,穿着短裙的女同学,露着白花花的长腿。
也有思想保守的女同学,穿着牛仔裤、包裹严密的衬衫,戴着眼镜,手上抱着一本本文摘之类的文青书籍。
她们或是两两走在一起,或是以寝室为单位,说说笑笑。
质量未必都是上乘,胜在数量足够多。
外人乍一走进这里,还以为进入女儿国。
“哎……”丁闯不禁摇摇头:“我是个好人,多看一眼其他女孩的美腿都感到良心不安……”
终于走回宿舍楼。
上了楼,来到走廊里,正准备大吼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可突然发现,一大群人围在自己寝室门外,看样子,应该是里面进不去,所以才站在门外。
丁闯愣了愣,在印象中,这是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上一次是因为自己带着十万现金去上课,在学校闹的沸沸扬扬,又说出炒股,宿舍的同学都聚过来要跟着炒股,除此之外,还没有其他事能如此轰动。
疑惑的走过去,站在人群后方,踮起脚尖看向宿舍。
就连里面也站满了人,甚至床上也坐着人,所有人都全神贯注的看向最里面一张床铺下方,坐在椅子上的男同学。
不是别人,正是消失已久的张博宇!
此时此刻,张博宇与之前傻大憨的形象判若两人,穿着一条黑色西裤、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衫,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翘着腿,脚上是一双被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
这种打扮放在校外或许没什么。
但在以运动装和休闲装为主的校园内,他的打扮太成熟,显得格格不入。
梳着背头,喷着啫喱水,看起来有几分成功人士的样子。
手上拿的中华烟,更加印证这点。
正在夸夸其谈:“你们知道事情的起因是什么嘛?”
“不知道。”
“不知道。”
周围同学都摇摇头,眼睛从不离开他身上,看起来极为专注。
张博宇吸了一口中华烟,重重道:“因为女人,自古以来红颜祸水,男人之间的争斗,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女人,这次自然也不例外,海连头号大佬郑闲身边有位红颜知己,叫王继时,就是因为她!”
“据说半个月之前,那位公子哥在心生消费,看上王继时,当天就把她拉倒卫生间里,要在卫生间里办她,可惜的是被服务生发现,及时把王继时救出来,他没能得逞。”
“当晚郑闲就出动杀手要弄死公子哥,要不是他跑得快,就得交代在心生,从那天起,公子哥就发话,要让郑闲亲手把王继时送到床上,否则就让心生会所关门!”
周围同学愤愤道。
“这……这也太狂了吧?别人的女人,凭什么送到他床上?”
“我听着怎么有些像上个世纪发生在上海滩的故事……”
“你们不懂,女人,永远是别人的好,哈哈哈。”
丁闯站在外围,听的一阵懵逼,怎么感觉那个公子哥就是自己?可以理解三人成虎,可这讲的也太失真,尤其是,你还是心生会所的鸭鸭,竟然不知道真相?
张博宇神秘一笑:“这句话说对了,女人还是别人的好,特有感觉,更重要的是,你们想想,海连头号大哥身边的女人,姿色能逊色嘛?这样跟你们讲,杨柳细腰翘臀大/胸……温柔至极,妩媚至极、风骚至极,我见过两次,都有感觉!”
这话到不假,从在新生会所所处的位置来看,他在最底层,王继时在最顶层,属于自带光环。
“然后呢?”有人迫不及待问道。
张博宇耸耸肩道:“然后这位过江龙公子哥就跟海连头号大佬杠上了,公子哥先是找海连的另一位大佬,鼎龙会所的老板张华,第二天,张华就带十几车人去心生会所,全都手持砍刀,扬言要一举把郑闲剁成肉馅!”
听到这,全都屏住呼吸。
张博宇调整个姿势又道:“可张华没想到,郑闲早有埋伏,那天心生会所的一楼没有对外开放,两侧几十个ktv包厢里,全是刀手,在看到张华带人进来之后,他们同时出动。”
“双方加在一起近三百人发生火拼,在心生会所大厅打到停车场、又在停车场打到马路,双方互不相让,战斗足足打了近一个小时。”
“最后躺在地上起不来的,不少于一百人,残肢遍地,血流成河,当场就死了十几个,送到医院又死十几个,双方重伤不少于一百人,其他人也都受伤!”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那种场景,听的热血沸腾。
丁闯听的满头黑线《古惑仔》害人啊,这些人绝对是电影看多了才会相信,按他说的至少死三十人,影响得多大?还打一个小时,超过十分钟,大家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谁赢了?”
“最后谁赢了。”
张博宇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中,不急不躁,又拿起中华烟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支烟,用手上的烟点燃,舒服的吸了一口,这才道:“从结果来看,算是打个平局,但从实际影响来看,郑闲赢了,因为从那以后,张华就退出公子哥的队伍,不再参与!”
错了,张华后来又突击砸掉心生……丁闯心里默默说着。
“怪不得是海连头号大佬,有实力!”
“我在心生会所门口路过过,看招牌,就知道不是一般人!”
“后来呢,后来又怎么样,没有本地人帮忙,后来怎么样?”
“后来又继续干呗。”张博宇耸了耸肩:“大仗小仗打了数十起,其中有人死、有人伤,足足持续半个月,双方还没分出胜负,到最后,公子哥终于不坐在幕后,而是亲自带了百名刀手,去心生会所!”
听到这,众人又变得热血沸腾,双眼绽放出期待的光。
张博宇语气突然变的严肃:“说到这,接下来的事情足可以载入史册,据说,公子哥提前告诉郑闲会去砸场子,让郑闲准备,等他去的时候,郑闲果然准备好,坐在一楼大堂等他,也带着上百人,而他,手中还拿着一把武器,亲自等待!”
张博宇故意卖了个关子,顿了顿道:“你们是不是认为郑闲赢定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公子哥更豪横,把枪口放入自己嘴里,让他开枪,并且给郑闲倒计时,可……他并没敢!”
周围人又忍不住道。
“为什么不敢?”
“你傻啊,打归打,如果要了公子哥的命,事情就大了!”
“真猛啊,把枪口放嘴里,我以为只有电视情节才会出现,没想到现实中真有这种猛人!”
“呵呵……”张博宇笑了笑,充满憧憬道:“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并没有!他非但把枪口放在嘴里,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扇了郑闲三巴掌,掌掌用力,不留情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