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四十二章:法梅尔(三)
据说现在大公已经处于类似“太上皇”的状态,基本放权给了孟德尔王子,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胁迫的,至少,明面上大公还是呆在城堡里,王子依旧住自己的府邸,以臣子之礼进出城堡。
我直接走到城堡门前,在守卫即将阻拦之前掏出了一封新式纸张做成的信,说道:“我有一封信交给王子殿下。”
守卫对视一下,接着示意另一边的同伴过来,拿走了信件。
我倒是不怕信件没能送到孟德尔王子手里——尽管在其他地方,这样的事情和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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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起码以孟德尔王子的权势地位和治理手段,这种事情,不会被手下人轻易隐瞒下来,再者,他有系统,自然也会知道有这么一封信,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无人理会情况态。
果不其然,我在门口等了不到半小时,就有一个穿着布袍的官员模样的中年人小跑着出来,确认我是送信者之后,带着我,前往城堡的侧面。
城堡侧面有一片大公专属的王家园林,中年人带着我进入其中,穿过了一段又一段曲折的走廊,越过一片又一片花坛和树丛,来到了一面不过几百米宽的小湖边。
湖中有一座小亭,一看就是华夏古风,一条木板铺成的栈道连接了小亭和湖岸。
小亭之中有个年轻男性背对着我,眺望着湖水和对面的山头。
栈道起点的岸边,站着一个身穿灰色斗篷的人。
中年人示意我过去,自己退了出去。
我走上前去,很快就注意到,那个身穿斗篷的人是个女性,而且,实力不俗,几乎已经有黄金斗气级别的实力。
我走到近前,女性冷漠地说道:“交出武器。”
我摊开手,将锤子和盾牌交给她。
“哇哦,身材真不错!比暗精灵还要火辣!”李奥低呼一声,“挺会享受……”
我下意识的看了看女人半藏在斗篷下的脸,也注意到了耳朵的轮廓有些特别。
缴了武器,我迈步走上栈道,进入湖心亭。
这时候,孟德尔王子也转过脸来。
他的脸,倒是是没那么帅——贵族往往都是养尊处优,而且努力保持血统纯正,外貌上基本都不会太差,至少我前边路过的那些大小国家,王室和皇室基本没有几个长得不行的,贵族中才偶尔有这么普通的容貌。
“本来看他长的平平无奇,我心里舒服了不少,可以想到那边的半精灵女护卫,我又羡慕嫉妒了!”李奥有些幽怨地说,“同样是穿越者,差距咋就这么大捏?难道是实力越低,待遇越好?”
孟德尔王子举起信件,说道:“这封信,是谁让你送来的?或者,你就是写信的人?”
信的内容并不多,就两行字。
“奇变偶不变,”
“宫廷玉液酒,”
这是两个断句,后边还有内容。
这也是华夏穿越者之间大概率会懂的暗号。
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孟德尔王子的态度。
他没有那么胸有成竹,也没有一丝紧张,甚至,我从他的精神波动来看,他是真的不知道信是不是我写的。
这就说明,他的系统,没这么强大,更没有预见到我的威胁程度。
于是,我很是放松地说:“不用这么麻烦,老乡。”
我用的是华夏语,而孟德尔王子说的是通用语。
他瞪大眼睛,满脸的惊讶,随即,又放松下来,笑着用华夏语说道:“真的是老乡!”
“你不够谨慎。”李奥提醒我。
“目前问题不大,”我说,“他的系统,估计没有这么神奇。”
“难说是不是扮猪吃老虎,”李奥说,“小心提防。”
我说:“你来提防,我负责演戏。”
然后,我转身拿起亭子里摆着的木桌上一碟点心,直接就要放嘴里:“太好了,终于碰上了老乡,你还混这么好!我尝尝这个!”
孟德尔很是欣喜地说:“吃吧吃吧,看你的样子,确实混得不怎么样……对了,怎么称呼?”
我一边吃一边又灌了一口旁边的饮品,含湖地说:“我叫赵孟超,老家在魔都,大学在帝都,工作也在帝都,稀里湖涂就被流星砸了,你呢?”
孟德尔王子脸上洋溢着浓浓的信息之色,首道:“我是金陵人,在魔都上学,还没毕业呢,打游戏的时候被雷噼的,对了,我叫王明哲……”
“嘿,还没毕业,好湖弄!”李奥说,“但是,也在这边混了好些年了,不能放松警惕!”
“对了,你遇到过别的穿越者吗,王老弟?”我问。
“你遇到过?”孟德尔……王明哲有些惊讶。
“见到过,但是,没敢相认。”我说。
“为什么?”王明哲问。
“对方是个魔法师,”我说,“我只是个悲催的屌丝佣兵,估计人家看不上的,而且,我怀疑他杀了另一个穿越者,而那个穿越者,是个斗气战士。”
王明哲有些惊讶:“真的吗?既然都是华夏来的,难道就不能联手吗?”
我摇头:“不清楚,我知道的时候,那个斗气战士已经死了,他的墓碑上刻着几个华夏文字,至于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都是听别的佣兵说的,但我不敢和他相见,至于你,我观察了好一阵子,知道你也是个没有魔法和斗气的人,这才放心过来投奔你。”
周明哲开心地说:“那就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个懂的现代知识的帮手!”
“太好了,我也可以享受一把人上人的生活了,”我满脸喜色,又吃了一块糕点,然后叹了一口气,“这个魔法世界,对于平民来说,就是炼狱,对于拥有魔力的人来说,就是天堂……”
“这倒也是,”王明哲说,“对了,你有没有什么金手指之类的?”
我心里一动,不动声色地道:“算是有吧,不然的话,我就不能来到这里了,实际上,我已经行走了很多国家,如果没有一点压箱底的东西,早就死在路上了。”
“那,你的金手指是什么?”王明哲马上就问。
“嗯,算是一点小幸运,”我说,“就是,有危险的时候,我能避开,比如刚才说的那个魔法师,我本来想去投奔他的,结果就遇上了那个斗气战士的坟墓,也从别的佣兵那里听说了他们的事情,才没有过去,他的国家已经用上了水泥,还有各种来自地球的技术,对了,这封信也是我在那边卖的纸,要不是有这个金手指,这些东西早就被抢走了。”
王明哲点点头,我说:“你呢,你有什么金手指?看你这样子,大概也不需要金手指吧?都已经是公国未来的统治者了……”
“我……其实也有金手指,”王明哲想了一下,说,“我的金手指,是连着电脑一起被雷噼的时候得到的,当时我在玩一个种田游戏,结果,现在我就有了发展农业的天赋,什么动植物育种改良、农业工程之类的,唉,也算是聊胜于无吧,当时我要试玩别的游戏,比如星际或者那些阿批季游戏,我早能该提升自己的实力了,就算不是魔法师,当个斗气战士什么的也好……”
我连吃了两块看“贵族糕点”,直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说道:“你已经很好了,而且,你愿意收留我,我们一起把这个世外桃源一样的小国发展起来也很好。”
王明哲也坐了下来,说:“话是这么说没错,不过,你说得对,这个世界是魔法世界,我也看了不少剑与魔法和修真修仙的小说,强者可以为所欲为,弱者只是蝼蚁,就算我们联手,招惹了那些强者,还是会过不下去的……”
“那不用担心,”我大手一挥,大剌剌地说,“真是那种强大到可以轻松灭国的强者,我们只能躲,如果是那些小势力,有一个国家顶着,我们再弄出一些现代化武器,也能顶住,我看见过矮人的火枪,效率很低,不过,你是王子,应该能招揽矮人工匠,我们可以改进,做出连发枪,还有别的武器……真要到了挡不住那天,我的金手指就能发挥作用,你跟着我跑,肯定能活下来,我们也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你倒是挺入戏的。”李奥笑了。
王明哲却若有所思。
“老弟,”我说,“你有什么顾虑吗?”
王明哲想摇头,似乎又忍住了:“赵老哥,你说的对,我虽然当了个小国王子,看起来是权势滔天,也只是这块小地方的土皇帝,有很多强大的修行者可以轻松捏死我们,之前我还想着,以我的金手指,能够实现我在前世完不成的伟大事业,现在想想,有些可笑,而你呢,别看东奔西跑的很狼狈,但你的金手指,真的很管用……不过,我想的不仅仅是这些。”
“你说说看,我帮你一起想办法。”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