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传英在医院里没事,常常会想很多很多的事情
她觉得,她不理智地去了一趟委内瑞拉,如同大玉儿用一夜的时间劝降了洪承畴,却再也不能在皇太极面前得到宠爱是一样一样的。
背后猜忌,不再相信她的清白,可她终究还是有用之人。
从此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人前高高在上,背后的苦楚,大概只有本人知道。
除了当事人,这件事情的真相别人都不知道。
她也解释不清。
更何况,正如唐潜曾经说过的,她和明源本来也不清白,这种事情,做一次和做一百次是一样的。
天下的傻女人很多,厉传英尤甚。
大概真如明源所说,她就是一个生活上的白痴。
唐潜来了,他给厉传英带了白粥,还有小咸菜,鸡蛋。
“对不起,传英。”唐潜说到,“忘了你是个女人,让你付出了很多,是我做得不好。”
“没事的,也是我自己的项目么!”
唐潜笑了一下,开始喂厉传英喝粥。
粘粘的白粥很好喝,有一块白粥沾到了厉传英的唇角。
唐潜看到厉传英傻傻的样子,说了句,“沾到你嘴唇上了。”
“哪啊?”厉传英的眼睛睁得很大,盯着唐潜,很认真地问到。
颇有一些孩子气。
“这里。”唐潜指着自己唇角相应的位置。
厉传英的目光敛着,可是看不到在哪,隐约中只能看到自己挺翘的鼻子。
唐潜笑了一下,他很喜欢这样没有心机的厉传英,跟个小傻子一样。
可他也喜欢在实验室里专注的厉传英,相当吸引人。
他放下了手里的碗,靠到了厉传英身边,用嘴把那块白粥给『舔』下来了。
厉传英脸一红,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唇角。
“你不嫌脏吗?”她问。
“你的——并不脏。”唐潜说到。
厉传英觉得,现在两个人之间,有点儿卿卿我我的意思了。
有点儿男女朋友的感觉了。
难道因为一场病,唐潜把她和明源的事情,已经忘了?
厉传英的身体往前靠了靠,抱住了唐潜,唐潜身上有她寻常不见的温暖。
沉稳成熟的气息。
她很喜欢。
“对不起,前段时间是我不好,就当我们是在磨合?好不好?”厉传英在唐潜的耳边说到。
“好。”
谁也没再提厉传英去委内瑞拉的事情。
之后,厉传英的心情好起来,因为唐潜每天都来看她。
她觉得自己和唐潜,有些像白流苏和范柳原,倾一座城,成就了两个人。
因为她做了这个项目,得了一场病,所以,看到了唐潜的好。
世间没有十全十美。
唐潜,很好!
在医院里的厉传英,和研究所里的厉传英很不相同。
一个人有多个面,唐潜在医院里,看到了厉传英很软很软的那个面。
他是传统男人,通常都喜欢这样的女人的。
厉传英出院的时候,是金萌陪她。
金萌正好下了夜班,给厉传英办理了转院。
两个人坐在唐潜车的后座上,金萌突然“哎呀”了一声。
“怎么了?”厉传英问到,“一惊一乍的。”
“你的旅行袋啊,我忘记拿了!”金萌说到,“我上去拿。”
说着,她如同小燕子一样,跑上了楼,去拿厉传英的旅行袋,衣服什么的,都在里面。
看到旅行袋的时候,说了句,“还好啊,你在这里!你要是丢了,饶不了你!”
好像旅行袋是一个人。
唐潜从后视镜里,看着金萌的身影,说了句,“冒失!”
“也不怪她啊,我不是也忘了?”厉传英说。
“你不一样,你是病人。”
“那还剩下一个罪魁祸首,就是你喽?”厉传英笑着看着镜中的唐潜说到。
“这不是看见你,什么都忘了吗?”唐潜也笑。
厉传英脸转向窗外,笑起来,本来是抿着的,可是逐渐地,笑意盎然,『露』出来她的小贝牙。
金萌下来了,敲后备箱让唐潜开门。
唐潜从后视镜里,看到了金萌皱着眉头的模样,把后备箱打开了。
厉传英回家了。
所长给了她几天假期,让她把病养好了再去上班。
这一天,她披散着长发,穿着自己『毛』茸茸的睡衣,在逗小乌龟。
这只小乌龟,是唐潜送给她的,免得她生病的时候闷。
“你还挺有生活情趣一人!”厉传英笑着说。
“本来也没情趣的,这不是认识了你么。”唐潜说。
厉传英觉得,唐潜最近好像情话都升级了,以前这种话,他根本不说的。
可能他也不是属于会说情话的那种人。
他突然的转变,厉传英觉得是为了自己。
厉传英的生活白痴是有原因的:从小家庭幸福。
爸爸妈妈都是初恋,大学同学,第一次恋爱,根本都没有什么心机,有了厉传英以后,虽然对她管得严厉,但是生活上,她还是父母的掌中宝。
所以,在厉传英的观念里,男人都是和父亲那样的,她从来没想过耍心机,她也以为男人都不会骗她。
所以,在这方面,厉传英是有些幼稚的。
幼稚地相信闻殿青不会变心,可还是变了心——
幼稚地以为——
她正躺在自己的床上休息,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玩偶。
因为生病,瘦了,所以眼睛很大,曾经厉副所长的气场,现在在厉传英这里,都没有了。
只剩下小女孩厉传英。
此刻,她半躺在床上,点着布偶的眼睛说,“其实唐潜对我还是挺好的,你说是不是?磕磕绊绊的才能过一辈子,童话里的故事都不长久!我挺喜欢他的,他沉稳,细致——成熟——”
门上响起了敲门声。
厉传英没注意。
片刻之后,有人推开了她房间的门。
竟然是明源。
其实没几天,明源已经感觉许久不见厉传英了。
厉传英还在抚『摸』着玩偶的头,说了一句,“你来了?”
“对,听说你病了,看看你。”
“你手里拿的什么?”厉传英问到,“南非西柚?”
“你眼力不错么,喜欢?”
“嗯,挺喜欢。”厉传英把玩偶抱起来,抱在了怀里,“我让我妈剥给我吃。我浑身没劲儿。”
明源就笑,“今儿我可算知道有妈的孩子什么样了。”
“你没妈吗?”厉传英反问。
明源的手定了一下,没回答。
厉传英觉得她好像勾起了明源的什么心事。
因为他一直在低头剥西柚。
明源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了厉传英的头上,戴着他送她的那个发卡。
“戴上了?”明源问,“很漂亮,光彩璀璨,像小公主!”
一直戴着,厉传英都忘了自己头上还有这个东西了,她摘了下来,还给了明源,“谢谢你,虽然几十万的东西,你不看在眼里,但是对我来说,还是很贵。我只是在家里戴了一会儿,拿回去应该没有损失的,还有,你送我的衣服,我已经洗好了,没熨烫,怕烫坏了——你都拿回去吧。”
厉传英说。
明源一直低头剥西柚,“你不要的东西,就扔了吧!扔到垃圾桶,或者送人,你随便!”
“东西很贵!”
“你也说了,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明源又递给厉传英一片西柚。
他坐在厉传英床旁边的椅子上。
良久的沉默,谁也没说话,厉传英觉得自己的心一直在抽搐。
“你体验过孤独吗?”明源问厉传英。
“有时候会有,常常很寂寞。”
“你那不叫孤独,最多叫一个人的孤单。孤独就是你一个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四处无人,心里憋屈得要命!你从小幸福,大概体会不到这种感觉。”明源说。
“我认为你说的这不是你!”
“这恰恰是曾经的我!在家庭里周旋,没有依靠,熬出头来了,对着喜欢的女孩子表白,被她拒绝得毫不留情!这种感觉,我称为孤独。”
“喜欢的女孩子”这几个字,让厉传英措手不及。
虽然以前明源的行为,也都指向“喜欢”两个字,可厉传英认为,他就是年轻人,闹闹,过了这阵就好了,毕竟他们刚开始发生的并不光明磊落,是一夜情,后来当炮友也是明源亲口说的。
厉传英当真的。
对明源,她挺『迷』『惑』。
最关键,明源的身上,厉传英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地方。
除了荷尔蒙。
可爱情不应该是建立在荷尔蒙上的,应该建立在两个人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心『性』上——
厉传英攥了攥掌心,“我有男朋友了!”
“我认识你在先!”
“那之前我认识好几万人呢,是不是我也要优先考虑他们?”厉传英反驳。
“我和你做过!”
厉传英语塞又脸红,“在美国,在全世界,做过什么都不能代表,只是一时饥渴!”
明源一听这话,上了厉传英的床,紧紧地吻住了厉传英的唇。
厉传英觉得很痛,他好像在咬她。
厉传英不敢出声,怕爸妈在外面听见。
本来刚刚大病初愈,身体就挺虚弱的,明源咬她的唇时候,一股抽心的痛楚。
厉传英紧紧地闭眼,口也发不出来声,脸疼得扭曲着。
他是有多恨她,要这么折磨她?
他的手把厉传英的手反扣在床单上,厉传英动弹不了。
许久许久以后,厉传英感觉到自己要窒息了,明源才从她的身上起来。
厉传英的唇上,全都是血,是她自己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