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想念这个味道。”杨柳枝感叹。
“那你以后就来我家吃不就行了,想想,我们分开住也好几年了,我记得那时候,你最喜欢吃的不是葱油拌面,而是杂酱面,尤其是一到周末,就拉着我去超市买五花肉,那段时间,整整胖了十斤。”
“还不是怪你,做饭那么好吃,下次,我带五花肉来,你再给我做一次杂酱面。”杨柳枝说着说着,就开始哭了,眼泪往下掉。
“你说你好好的结什么婚,你结婚了,就便宜了那些臭男人,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不能再赖在你家里,我还得要给你和臭男人腾时间,你怎么就嫁出去了呢!”
叶灵吃完,好在阳阳也吃得差不多,她拉着阳阳离开餐桌,餐桌上,李欢正在安慰着杨柳枝,最纯正的闺蜜情,还不是那种塑料。
“叶灵姐姐,李欢姐姐要结婚了,为什么柳枝姐姐会哭呢?”阳阳不懂就问,结婚就要穿白色的公主裙,还有红色的漂亮衣服,还有好吃的,还有糖,结婚应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怎么就哭了呢!
叶灵回答:“那是因为柳枝姐舍不得李欢姐,一旦李欢姐和安诚姐夫结了婚,李欢姐就是安诚姐夫的人了。”
!!!
阳阳震惊,急忙问:“叶灵姐姐,你以后也会结婚吗?”
……额,这个问题,……嗯……
叶灵准备来一场善意的谎言,“我会等到阳阳你长大后,才会去想结婚的事情,结婚时件很大的事,要是没有找到那个对我好的人,我是不会结婚的。”
“叶灵姐姐,我想永远都不长大。”
“傻妞妞,没有人可以不长大,你只有长大了,才能帮助叶灵姐姐,去看那个人是不是坏人。”
阳阳举起小拳头,一副要打坏蛋的模样,“我要长大,我要保护叶灵姐姐,去打坏蛋。”
这件事就过了,吃完早饭后,杨柳枝开车,带着几人去了婚纱店。
“李欢,杨柳枝,你们来了?我刚刚还在想要不要打电话给你送去呢!”婚纱店老板是两人的大学同学,都是来照顾老朋友生意的,当然要照顾好。
“瞧你说的,我们当然要过来,怎么能让你送,对了,我的小花童来了,把裙子拿过来,让她试试。”李欢笑着说,把阳阳推到前面。
婚纱店老板叫人去拿,然后看向老朋友准备唠嗑:“这就是你选的小花童,长得真可爱,你叫什么名字啊?”
有人在身边,阳阳不怯场,开口:“我叫阳阳。”
“你们都坐,要不要喝饮料,我这边有咖啡机,来一杯?”婚纱店老板夸完,又开始招呼人。
“行啊,两杯。”杨柳枝坐下。
“唉~不是我说,李欢啊,你当初可是我们这些人中混的最好的,我们那时候一致以为你以后是要成为明星,走在电视屏幕上的。”婚纱店老板拿了咖啡过来,说起了以前的事,那时候的李欢多耀眼啊,简直就是她们学校最靓丽的姑娘,每天不知道又多少男学生送情书,送吃的,可偏偏李欢都看不上,这时候突然说要结婚,看男人的样貌,倒是很好,却不是有钱人,可惜了哦!
“我没有这么大的志愿,现在开一家甜品店,还挺好,但没有你婚纱店赚钱。”李欢笑呵呵的应和。
“哪里哪里,对了,杨柳枝,你怎么就没动静啊,要我说,你的舞蹈工作室都开了好几家,是该要定下心来,好好谈谈恋爱,别一心思只在工作上。”
“我要找,也得要找得到啊!这不是还没有合心意的嘛!”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位?”
对这位老同学喜欢管事的性格非常了解,杨柳枝不准备麻烦,刚好小花童的裙子送来了,她直接打岔,说:“这是给阳阳穿的裙子吧,快来,这几件都试试,看看哪一件我们阳阳最喜欢。”
“对对对,试衣间在那!”婚纱点老板指了个方向。
叶灵带着小家伙去换,第一套的是粉色蓬蓬裙,有点像欧洲那边的贵族风格,裙摆很大,层次分明,带着小家伙遛了一圈。
李欢杨柳枝竖起大拇指:“好看。”
第二套有点国风,属于民国时代的旗袍,也是白色,上面用红色个的丝线绣上了鸳鸯,而下是上下款。
李欢杨柳枝依旧竖起大拇指:“好看。”
第三套……
“好看。”
第四套……
“好看。”
最后一套……
“好看。”
叶灵:……
妈卖批,不知道该说什么,要不要口吐芬芳!!!
“每一套都好看,到底选哪一套?”叶灵问,把这个题目送给了李欢杨柳枝。
“第一套蓬蓬裙。”杨柳枝比较喜欢国外那种贵族风格,裙摆越是大,她越喜欢。
“第二套小旗袍。”李欢比较喜欢国风一点,那旗袍就很入她的眼。
得,让这两人选,也选不出来,等下还不得要吵起来。
“算了,我们还是让阳阳自己选吧,她喜欢哪一套就穿哪一套。”
李欢无异议,杨柳枝也无异议,她们两个审美不合很多年了,不管什么时候都改不过来的。
“我选这件。”阳阳用她的手指指了指,她觉得这件最好看。
得了,小家伙的风格和李欢相似,喜欢第二套小旗袍。
服装店老板拉着李欢和杨柳枝聊天,都舍不得让人走了,从班上谁谁榜上了打款,小三上位,又有谁谁谁运气差了点,刚起色的公司居然欠债,还借钱借到了她头上,又比如谁谁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在婆家面前可得脸了。
这位在大学时期得包打听,就算到了社会,那也还是包打听。
李欢和杨柳枝在这里坐了一下午,才打包了新娘婚纱敬酒服,两套伴娘服,一套小花童衣服,回了家。
快递过来的一些装饰用具也到货了,杨柳枝带着叶灵感受着开箱得快乐。,
“柳枝姐,你买了什么?”
“当当当当,看看,这是我为李欢打下的江山。”